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程颖遭恶报被起诉

更新: 2019年08月04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颖遭恶报,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因涉嫌受贿罪、渎职罪被起诉,被“双开”。

程颖,男,一九五五年二月生,湖北宜城人。一九九九年三月任中共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二零零三年五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治部部长;二零零三年十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二零零七年一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任湖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五年一月任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落马被查。

程颖一直卖力参与迫害法轮功。程颖在咸宁市任职期间,尤其是任咸宁市组织部长期间,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当时全国各地还没有成立610,还没有大面积办迫害法轮功的洗脑班,程颖就利用手中的权力,指挥、操纵咸宁市大肆举办迫害法轮功的所谓“学习班”(实质是洗脑班)。当时的洗脑班都是以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当时身为组织部部长的程颖在其中起到关键性的作用。

一九九九年八月一日,咸宁医学院对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集中办“学习班”(洗脑班)。洗脑班负责人是咸宁医学院院办主任黄旭亮,院组织部李华科长,保卫处熊宗胜处长等。迫害法轮功学员胡振武、李敏才、徐长虹、汪礼迪、李云、郑双华等等。

九九年九月二日,在咸宁市131宾馆,对市直属卫生系统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李敏才、郑双华、汪礼迪、梅武轩(咸宁医学院)、徐长虹(市中心医院)、陈静雯(市药品质量检测所)、刘爱民(市建筑公司,后被迫害致死)。其中,徐长虹、汪礼迪后来直接被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在咸宁市韵泉宾馆办洗脑班,迫害徐秀兰、方锦莲、陈晏平、陈芳、余劲光。当时陈芳已怀孕五个多月,也被非法拘禁三十多天。其中,方锦莲后来直接被非法劳教。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日,咸宁市粮食局招待所洗脑班迫害陈利群(农科所)、陈谦(咸宁市棉纺公司)、胡兰(市电力局)、方禄荣(个体户)、章红萍(温泉镇白茶村个体户)。

二零零二年十月,咸宁市浮山路温泉浮泉山庄洗脑班迫害九名法轮功学员:张菊环(市中心医院,女)、邹注姣(省地质队,女)、任慧芳(市烟厂,女)、陈静雯(市药检所,女)、胡兰(市电力局,女)、梁莹(市建材,女)、杨冬香(市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女)、周新华(市印刷厂,现开元印刷厂,男),陈利群(咸安区,女)。

在二零零五年九月六日至二零零五年十月四日期间,温泉武汉石化疗养院洗脑班曾非法关押六名法轮功学员:咸安区倪丽华、温泉开发区邵清明、徐长虹,方禄荣、郑杏华(已被迫害致死),还有一名赤壁市女学员。其中方禄荣、徐长虹直接被非法劳教。

还有咸宁市温泉办事处洗脑班、咸宁市双鹤桥拘留所洗脑班、通山县看守所洗脑班、崇阳县看守所洗脑班、嘉鱼县看守所洗脑班、通城县看守所洗脑班、赤壁市看守所洗脑班、咸宁市劳教所洗脑班、咸安区“猫耳山拘留所洗脑班”,还有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等等。

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二零零八年十月期间,在程颖任职于咸宁市的时候,咸宁市被非法关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六十三人,如:咸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郑玉玲、黄层秀、黄廉清、龚中南、熊柏松、陈财旺、龚中南、段守生、黄君良等等;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章琪、章红萍、方锦莲、方锦红、胡红梅、汪礼迪、余劲光、胡兰、郑杏华、苏晓莲、杨晓华、黄衍壁、王永珍、余进兵等等;通山县法轮功学员程德勇、王邦基等;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何萍、何桂红等等;咸宁市咸安区梅新华、汪信全、罗英等等;崇阳县法轮功学员唐春芳;通城县法轮功学员李艳红、魏月秀、罗岳峰等等。其中郑玉玲被迫害致死。

程颖在咸宁市任职期间,对法轮功学员任意劳教,如:赤壁的钟首帮、周国强、震宇、郑玉玲(已被迫害致死)、雷胜平、陈财旺、龚品南(已被迫害致死)等等;温泉的杨冬香、蔡慧兰、徐长虹、陈建平、陶席珍、李敏才、刘爱民(已被迫害致死)、汪礼迪、石幽燕、陈新华、陈谦、周克利(已被迫害致死)、熊春芝、陈卫群、陈益群、陈利群、章琪、陈腊荣、许寒、胡伟、李学红、吴卫华、苏晓莲、李建辉、任惠芳、高志等等;嘉鱼县的何萍、王国平、王金燕、咸安区的冯小米、罗瑛、李红荷、曾庆春、向德斌、刘社红等等;通城县的洪海华、夏世龙、罗岳峰、张值林等等;崇阳县的汪义元、李世文等等;通山县的沈元杏等等,其中龚品南、刘爱民、周克利、郑杏华被迫害致死。据明慧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的有三百二十三人,其中最小的当时二十一岁,最大的当时六十七岁。

程颖在咸宁市任职期间(截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据不完全统计,对当地法轮功学员任意判刑,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诬判的有十二人,其中最小的当时二十七岁,最大的当时五十七岁。如:方隆超被诬判三年,郑玉玲被诬判四年,黄彬被诬判五年,蔡慧兰被诬判三年,姜四华被诬判三年,袁细宝被诬判四年,魏月秀被诬判三年,程德永被诬判四年,徐长虹被诬判三年;汪礼迪被诬判三年六个月,余劲光被诬判三年六个月,夏世龙被诬判三年。

程颖在咸宁市任职期间(截至二零零八年十月),据不完全统计,咸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二十一人,其中赤壁市四人,咸安区一人,嘉鱼县六人,通城七人,温泉开发区三人。其中,有的是故意折磨致死的,如:刘晓莲,女,六十八岁,原赤壁市赤壁镇八宝刀村农妇。曾经被四次非法抓捕、遭受过“五马分尸”酷刑折磨和在精神病院“毒针摧残”。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下午,刘晓莲老人在中共恶人的疯狂报复下,含冤离世。徐玉凤:女,四十六岁,原咸宁市装饰公司职工。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三日,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许多国家的外商前来参加,江泽民的妹妹江泽慧也来了。为了证实大法和揭露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于十月七日晚在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沿路电线杆上悬挂“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大条幅,在路旁斜坡上用喷漆写上巨大的“全球公审江泽民 停止迫害法轮功”标语特别醒目。江泽慧和省里来的邪恶头目看到公路旁的大法彩幅、喷漆,恐惧得发抖,暴怒中对咸宁公安大发雷霆,要求限期“破案”,否则全部失业。十月九日开始,咸宁邪恶出动大批恶警,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规模非法抄家、抓捕,当天绑架十余人。徐玉凤就是在此次大规模非法抄家、抓捕中被迫害致死的。这些人的死,程颖罪责难逃。

至于说,以执法为名,对咸宁市县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非法抄家、非法罚款的,抢走的存折、现金、电器等大量私人财产的,无法统计。所有这些,都是发生在程颖任职于咸宁市的期间,程颖负有不可推脱的主要责任。可以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二十年,程颖就在咸宁迫害法轮功九年,而且是迫害最为猖獗的时候,他是迫害咸宁市法轮功学员的一个主要凶手。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程颖离开咸宁,到湖北省法制厅任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他的罪恶的手伸向了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监狱,主要是沙洋范家台监狱和武汉市女子监狱。这期间,被非法关押在这两个监狱的法轮功学员,被暴力洗脑、转化。

二零一五年一月,程颖任湖北省政协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二零一六年三月份,湖北省楚天广播电台公开诬蔑法轮功;二零一六年四五月份,咸宁市在市委政法委书记吴晖的指挥下,咸宁市出现诬蔑法轮功的社区宣传栏、《宣传手册》、咸宁市有线电视台、《咸宁日报》、展板,还在村子和社区安装无数的有线高音喇叭,诬陷诋毁法轮大法,毒害无数的世人,绑架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诬判等等。所有这些,作为负责法制及法制宣传的湖北省政协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的程颖,负有直接的责任。

这仅仅是程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冰山一角。江泽民及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年,程颖就追随了十八年,直到他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被纪委审查。在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绝路上,程颖一路向地狱狂奔,同时又被中共毫不留情的卸磨杀驴了,这是他的报应。

中国有句古语叫:人在做,天在看。程颖的所做所为,上天都有一本账在记载着,到时再算总账。奉劝那些为一己之私仍然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们,给你们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越来越少,立即停止伙同中共迫害法轮功,远离中共才是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