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长贝冰遭恶报被查

更新: 2019年06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据二零一九年五月广东清远市消息,清远市委副书记、公安局长贝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贝冰,1962年出生。2000年11月任清远英德市委副书记。2003年历任清远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区长、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公安局长。

广东省清远市当局自1999年迫害法轮功以来,使用电话监听、手机监听、追踪、长期在学员家蹲点监控等手段。公安局把迫害法轮功作为所谓的“工作重点”。造成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被绑架、抄家、拘留、判刑、酷刑、洗脑等迫害。贝冰作为清远市市级掌权者之一罪责难逃。

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的清远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案例中,可以看到贝冰在任职期间,对清远市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邪恶程度:

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清远市法轮功学员方丽芬、方世荷姐妹俩被绑架。

2017年11月17日,姐姐方丽芬被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十个月,妹妹方世荷两年。

2016年10月6日,邹小跑、罗小文、王粤湘、徐春荣在集体学法时被绑架。随后警方又绑架了蔡文锋和陈小明。

2017年12月被法院非法判刑:罗小文、邹小跑十年;蔡文锋五年;王粤湘、徐春荣四年;陈小明三年。直接责任人是时任公安局长的贝冰。

2015年1月15日晚,肖小兰、李月洁、唐荣朱、黄晚英、被连州市610、国保、公安人员无理闯入家中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洗脑班迫害。

2015年1月15日晚上,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公安局国保、“610”统一行动。闯入法轮功学员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邓枝青(男,29岁)、潘球珍、官爱珍、何美莲。

2015年9月,广东省连州市法院非法判刑。邓枝青五年,官爱珍四年六个月,何美莲三年,潘球珍三年刑期(潘球珍监外执行)。

2015年9月10日早上清远公安、国保、610、派出所不法人员闯进法轮功学员黄彩云、何惠玲家里抄家,并绑架她们。一同绑架了在黄彩云家做客的韶关市法轮功学员刘海燕。后来何树葵、何惠玲遭非法判刑,刑期不详。

2015年,广东清远市法轮功学员何淑金结束六年冤狱回家。

吴永坚,广东省清远地区,在2012年3月15日遭绑架,非法判刑4年。

何泰龙,广东连州, 2008年5月底遭绑架,被非法判刑4年。

何安辉,广东连州,2008年5月底遭绑架,被非法判刑3年。

李宗波,广东英德,2009年1月9日被绑架,非法判刑4年。

2006年2月27日,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法轮功修炼者集体学法被绑架,何建仁,广东韶关始兴人,技师,被判9年、兰建州8年、何强4年、黄建霞判3缓4、邓镜林、何燕萍、梁惠珍、吴姨等3年。

陈锦成,广东清远连州,2004年遭绑架,非法判刑4年。

李广志,广东清远连州, 2005年12月遭绑架。被连州市法院诬判八年,李广志曾在2002年被非法劳教两年。

贝冰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厄运,昭示着人们:多行不义必自毙,善恶有报是天理。奉劝那些还在为高官厚禄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官员们,要明辨是非,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退出中共、远离中共,才是你们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