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娄丈子乡恶人遭恶报

更新: 2019年03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古人云,积善余庆,积恶余殃。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功,向世人讲清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是在蓄意陷害法轮功学员,都是在犯罪,也都会在不同的时候、以不同的方式遭到恶报。下面是发生在秦皇岛市青龙县娄丈子乡的恶报实例。

(一)撕大法真相标语 潘英来遭恶报

娄丈子乡后牛山村一光棍汉叫潘英来,在村书记的指派下,经常撕法轮大法真相标语,摘大法条幅。法轮功学员经常给他讲真相,他只当耳旁风(只为每次撕毁标语后所得的二十元钱)。

二零一六年秋,潘英来的屋内突然电失火,把三间破瓦房全部烧光,捡破烂攒的一千五百元钱也变成灰了。

(二)恶告法轮功学员 高春林离奇死亡

娄丈子乡几年前发生一件事,乡政府雇佣一个本村的临时工高春林看大门,他媳妇给乡政府做饭,他们夫妻二人因为受邪党宣传毒害,不遗余力地配合政府工作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

有一天晚上,高春林发现本村的一个女性法轮功学员在街上贴真相,就报告并带领乡政府人员把这名学员绑架送到县看守所,关押了四十多天,女学员遭受了种种酷刑折磨,后来家里花一千元钱,才把她接回家。

以后高春林又曾带领派出所和乡政府等不法人员到法轮功学员家抄家绑架,给法轮功学员一家造成很大伤害。被非法抄到派出所的大法书籍,他们夫妻用来烧火。在后来的一天夜里高春林独自在警务室喝酒,不知怎的就死在里面,也没人知道,死相很惨。

(三) 指派撕毁大法真相 郭士新连遭恶报

杜丈子村郭士新,前几年曾任过村干部,在任职期间,不但指派别人撕毁大法标语,自己也经常撕毁大法标语,法轮功学员经常给他讲真相,他也不听。

郭士新大儿子家生了一个男孩,没有肛门,经过手术才正常,二儿子家生的女儿一只眼睛干陷。他还不悟这是自己做坏事撕毁大法标语而遭恶报。十一月十九日晚,他的妻子去南道散步,被一辆三轮车撞倒,当场死亡,年仅五十岁。

(四) 辱骂法轮功学员 丁义绵遭恶报死亡

丁丈子村丁义绵,在为死者超度亡魂的一支乐队工作,大概在二零一六年去外村吹喇叭,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和他讲真相,丁义绵破口大骂,他的女儿听不下去了,劝他父亲说“你不信也不能骂人。”丁义绵不但没听还继续骂。

次日,丁义绵带着妻子去八道河,在路口处,发生车祸,当场死亡。妻子摔成植物人。

丁义绵的儿子结婚时,亲家刘春付是主持人,在主持婚礼时,刚说几句话,当场倒下,死在礼堂上。刘春付也不认同大法。

写出这些为了世人明辨善恶,只是警醒世人不要重蹈覆辙,以免后悔莫及。

法轮功学员十九年来一如既往的利用各种形式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就是在救人。然而,人如何做,自古就有“善恶有报”的天理,希望人们都明真相,别跟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选择一个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