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和效果

——再谈摆正基点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一日】一直以来,有几个问题想和同修们交流一下,但老有怵写的障碍,以至于一拖再拖。最近,在为法负责、为同修负责的心情驱使下,觉的还是有必要写出来探讨一下。怕自己写不好,就与另一个同修说了自己的想法,约定我们一起来写写这几个问题,与大家切磋一下,以互相修正并圆容。

这里,我先谈一下个人的认识,不足之处请同修指正。

一、关于病业假相的问题

很多同修在交流中谈到,面对迫害时,以师父“帮助演化”的病业形式,让邪恶非法关押的目地未能得逞。这里且不说是不是师父“帮助演化”的,就说这病业形式的表现就已经不能证实大法了。我们口口声声说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自己修炼后无病一身轻了,为什么遇到迫害时,就高血压、高血糖、心脏病全上来了?这是证实大法吗?我们很多人总喜欢套公式,却忘记了大法修炼讲的是必须修心,修心和履行使命才是根本。

如果说自己有漏、被钻空子,那我们也不能以病业形式来达到我们个人解脱困境的目地,更不能认可这种形式就是公式了,否则这是否有点象小道修炼?没有体现出大法的威德啊。

遇到这种情况时,我们剖析一下,是不是我们在这方面认识不清晰。师父讲过:“真修的人没有病,我法身都给去掉了”[1]。我们真正信师信法了吗?即便是信,是不是有折扣?

再说,我们看到有同修交流以病业形式回家了,我们是不是无意中就学人不学法的认可了这种形式?是不是我们也想利用这种形式回家?我们是以证实法为目地还是以回家为目地?这种形式回家是堂堂正正吗?没有意识到为私为我心上来时连法的庄严也不顾了吗?

修炼啊,修什么?成就什么?我们不该好好想一想吗?你真能坦然不动,真能放下自我,真能以法为大,真能一心为他,让众生看到大法的美好,从而认可大法,敬仰大法,得到救度,置自己的生“死”于不顾,我们不能想到“死”,不能有“死”的意识与认可!这里就说是放下自己的得失吧,否定迫害!遇到魔难,就是修心,向内找,就是慈悲对方,同时一边正念——内心的威严解体邪恶,不让众生对大法犯罪而救度他,一边正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威严没有恶的成分,不能表现为以恶治恶,内心的慈悲要有,表面的善也要有。展现大法的美好与殊胜,才能真正的救度众生。

二、一声“法轮大法好”

被绑架迫害期间,同修一声“法轮大法好”,有的解体了邪恶,免遭毒打;有的使迫害的警察为之感动,为之落泪;有的迫害者从此不再邪恶,回避迫害,甚至暗中帮助大法弟子。但有的人喊“法轮大法好”却遭到更恶毒的施暴。

为什么同样喊“法轮大法好”,结果却截然不同呢?

虽然我们都看不清其中的因缘关系,而且很可能有多种情况,但是,我们也该反思剖析一下,我们喊“法轮大法好”的基点究竟是什么。

如果我们是为了证实大法,告诉众生福音,那我们的内心和表面的呼喊是否足够慈悲?如果我们是为了解体邪恶,那我们是为了自己免于迫害,还是为了众生免于犯罪?我们震慑邪恶的心态在不失威严中有没有争斗、怨恨之意,和不易觉察的藐视众生之心?有没有“党文化”式的骁勇?有没有看到别人喊而生出的效仿之心?也许有的同修有放下生死的坚定,但你掺杂着人心或为私的目地去喊是达不到彻底解体邪恶的标准的。

所以,同一件事,同一种表现,同一声“法轮大法好”,其背后的实质与内涵也是不一样的。所展现的境界不同,其结果也是不同的。说白了,还是一个一思一念把握好基点的问题。

三、善是圆容的

对于善的认识,明慧网上同修已经交流的很全面了,认识的非常好。这里我想补充的是,我们对人对事,对遇到矛盾处理时,要分清什么是真正的善。我们是维护人还是维护法,我们是用后天形成的观念看问题,还是用宇宙正法时期的法理来看问题,我觉的这要有坚实的学法基础,真正站在证实大法、救度众生的基点上去认识。所以我们一定要多学法。多学法,明晰法理,才能精進实修。如果在干扰中、矛盾中、迫害中,无论是对方伪善,还是暴力相向,如果我们当时法理不太清晰,容易陷在人的观念当中,迷而不悟,就难以得到正法的加持。

我的教训是:当我们分辨不清对与错,不知如何应对时,这时我们只要看看,我们的所为有没有对大法犯罪,有没有让众生对大法犯罪,把握好这点,我想也就足以过关了。但在过程中,我们还是注意做到内心的慈悲与表面的祥和,因为大法是圆容的。如果我们光有内心的坚定,没有修出应有的善,这还是有漏的,救人的效果会打折扣。所以我们正念的一面要清晰、坚定,人性的一面也要智慧的圆容,不要让人不理解,认为我们“偏激”,甚至认为我们“走火入魔”、“神经病”。所以,我们要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状态,要理智、清醒、慈善,不表现出人误解的“神神叨叨”,从而影响众生最大限度的得到救度。再强调一下,我们不要小看了人的这一面,修炼无小事,有一点漏也是圆满不了的,更别说证实大法、圆容大法了。

以上仅为个人认识,抛砖引玉,不足之处敬请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