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到北京证实法的经历

更新: 2019年01月30日
【明慧网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我一九九六年得法。得法前,我是混社会的,为了钱,坑蒙拐骗,什么坏事都干,还养成了妒嫉心强、睚眦必报的性格。即使在街上,看谁不顺眼,或者谁瞪我一眼,二话不说拉过来就打。

一九九六年,本村一个修炼法轮功的公务员对我说:“有一门气功很好,你炼不炼?”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炼!”第二天去听师父讲法,头疼的要命,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第三天听师父讲法,头还是疼的狠,当时心里就一念:头疼死也要把法听完。结果,不知不觉中,头不疼了。

听了师父讲法后,我的世界观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没上过学,认识不了太高,我就学会一点,时时处处和法对照。师父在讲法中讲:“作为一个炼功人,就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高标准要求自己。”[1]我就时时告诫自己,要做到。

一天,遇到一个人耍横,把我的自行车扔到水沟里,还扇了我四巴掌,我一点都没有生气。扇到第三、四巴掌时,旁边围观的人看不下去了,七嘴八舌的数落起那个人。我很平静的到水沟里把自行车扶起来,我骑上自行车的那一瞬间,感到身上一个很重的壳脱落了,浑身说不出的轻松、舒服。我发自内心的回头说了一声:“谢谢!”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恶的迫害开始后,我想到的是:这么好的大法,怎么能被侮辱呢?我义无反顾的踏上了進京证实法的路。

到了北京后,遇到了外地的同修,和同修们在出租屋里学法交流,可是天天呆在出租屋里,这是证实法吗?第二天上午,突然遇到警察破门绑架。我首先想到的是要保护好大法书。我就把书包藏在被子里,抱着被子下楼。正好门口有辆三轮车,我装着什么也不懂,抱着被子绕着三轮车转,趁机把大法书塞到三轮车下面。这时一个警察喊:“你干什么呢?”我问:“不是坐这个车吗?”那个警察都笑了,指着旁边的警车说:“不是坐那个车,坐这边的车。”

到了车上,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我想到要跳车,就求师父把警车停下,警车真的停了。可这么多警察看着也跑不了啊。我就再次求师父让警察离开,警察真的都下车了。看到这个机会,我冲下车就跑,警察撵了几步没追上就不追了。我回到出租屋的三轮车旁,把大法书抱在怀里就回家了。

回来后,我越想越不是滋味,没有达到证实法的目地。我鼓足勇气第二次進京。在车上认识了一个外地同修,简短交流后,就一块到国务院的信访办去表达四点诉求:停止迫害法轮功;还师父清白;国内要有一个合法的修炼环境;《转法轮》能公开出版。

因为念正,到了国务院信访办,畅通无阻的進了办公室。旁边蹲了满地的人。一个工作人员问:“你是炼法轮功的吗?”我说:“是。”他就劈脸扇了我一巴掌,恶狠狠的说:“去,蹲一边。”我这才明白蹲的都是法轮功学员。我蹲在地上和旁边的法轮功学员小声说了两句话后,我意识到不能蹲在地上,我应该堂堂正正站起来。这时,一个警察过来踹了我一脚,说:“你站到一边去。”

后来,我被当地的“六一零”、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回来,先关在拘留所十五天,又被关在看守所三十天。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