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兰县法院庭审张桂芝 只让回答“是”或“不是”

更新: 2019年07月3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依兰县第三法院八月二十三日非法庭审通河县法轮功学员张桂芝,整个开庭过程只让张桂芝回答“是”或“不是”,还得让说的时候才能说,其它话语不允许多说,不让自己辩护,也不允许家人当辩护人。

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张桂芝家属去依兰县,从上午九点一直等到中午十二点多才开庭,整个庭审过程完全是违法的,侵权的。

法庭上,审判长张安克说他是受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的委托,还说法轮功的定性问题不允许在法庭上讨论。每次轮到张桂芝该说话的时候,没说几句就被打断,陪审员说“你别说了,我听明白了”。过程中,还问了张桂芝几次被迫害的事,如:二零零九年被劫持到海拉尔半年之久;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六年被黑龙江女子监狱关押五年;二零一七年因找工作,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审判长说:“只允许我问你,不允许你问我。”始终不让提法轮功的事。

有话不让说,张桂芝感到天大的冤枉,五名家属在下面座席也不让说话,很是着急。

最后结束时,让一名家属会面五分钟,还得问这名家属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家属看到一群警察围着张桂芝让她签字。

整个庭审过程,五名家属看在眼里:堂堂法院不讲理,法官执法犯法,法庭上他们随便问,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当事人却有理不让说,整个庭审过程非常荒唐,严重侵犯了老百姓的人权,家属回家的路上都感到心里堵得慌。

哈尔滨市通河县法轮功学员张桂芝,本是通河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毕业,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不断地要求自己,处处替别人着想,勇于承担责任,拒绝吃请和红包,放弃药品提成,其品行得到同事和患者的好评。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单位派张桂芝到哈医大一院进修学习,临时住在哈市道外区。十二月十四日夜晚,她在熟睡时被警察(内蒙古鄂温克旗公安局)叫醒,被强制脸朝窗坐到客厅的沙发上,不许回头,手机及兜里的钱物都被警察抢走。她当时向警察说明自己是来哈市进修学习的,有证人现场证明,有书写病史记录的纸在工作服兜里,有当日在医大书写的病程记录。尽管如此,她还是被鄂旗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劳教,直至被迫害致病重才被放回家,失去工作。

二零一一年,张桂芝同法轮功学员张秀英一同开了一家饼店“沁香圆”,期间张桂芝不断给当地610、公安局、派出所、公检法和县政府写署名真相信。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早,公安局一群警察去饼店将其二人绑架。张桂芝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迫害,曾经被关小号,戴脚镣。七监区副队长常小丽指使七监区刑事犯人对张桂芝毒打,导致张桂芝一度精神失常。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酷刑演示:手铐脚镣

张桂芝于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出狱。二零一七年七月因找工作,被哈市警察来人带走,非法关押十五天,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从哈尔滨看守所回家。

张桂芝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在通河县邮政局邮寄劝善信,邮局工作人员拒邮后,说要请示一下领导。接着“610”头目张越伙同国保大队的张士国、邰凤海、张佳伟、张东星五人,绑架了张桂芝。张桂芝说:“我邮寄信件是合法的,你们抓我是违法的。”当天就把张桂芝送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鸭子圈)。

鸭子圈看守所声称“人性化管理”。特别是专职负责“转化”的吴艳丽,单独谈话时经常宣说:这不是九九年了,哪有迫害了?这里只有关心,根本没有迫害,迫害这个词以后提都不能提了。听了这些话,通河县的医生张桂芝在监室里开始炼法轮功,没想到“关心”她的人立即变脸,拳打脚踢地“关照”过来,她被打的眼睛周围青紫肿胀,那些家伙逼着她改练瑜伽功。

随后对张桂芝的进一步迫害是将构陷她的卷宗送到哈尔滨所属的依兰县。

八月十七日依兰县法院通知张桂芝家属在八月二十三日(星期四)对张桂芝开庭。

依兰县法院刑 庭 区号:0451
姓名 办电 宅电 手机
张安克 57226633 13351817678
郭 利 13845028818
吕守方 57221136 13904640390

依兰县法院
姓名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或小灵通
藏晓东 院长 57239229 13845174977
张丽红 副书记 57221788 13314506788
史锦田 副院长 57222378 13845028828
孙柏庆 副院长 57223469 13804637397
曲海涛 副院长 57223682 13945090890
陈佰新 副院长、审委会委员 57222391 15303650345
王 冲 执行局局长

依兰县司法局
姓名 职务 办电 宅电 手机或小灵通
黄 珊 局长 56009200 13206525999
刘启发 副局长 57239233 13836080222
陈淑芳 副局长 57239233 13796812992
胡善权 副局长 57239233 13654539688
谢昕宇 依法治县办专职副主任57239233 13633650888
张 军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57230148 15114632666 13796812348
刘志明 办公室主任 57239233 15304619678。

通河县610头目张越:18946015499
张越妻子(通河县职教中心老师):13329407717
通河县国保队队长张士国:15326628122
张士国妻子(老师):18004503497
张士国父亲张殿武:0451-5747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