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孙影君被非法拘留期满后再次被绑架

更新: 2018年06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孙影君(三英)和党燕华(老党)两人突然失踪,后经家人寻找,得知被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派出所警察绑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两位都没说姓名、家庭住址。

十天期满后的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警察将孙影君从拘留所放回家。孙影君到家后,给母亲打电话告知自己已回到家中,洗完澡后去看母亲。洗完澡后,孙影君走出家门时被跟踪回家的警察再一次绑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被抄走法轮大法书籍和几本《九评》书,然后警察又把孙影君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警察释放孙影君回家是假,跟踪回家的真正目的是想知道家庭住址,并非法抄家,找到所谓的迫害证据,加重迫害。

几天后的一天晚上,吉林市龙潭区新华派出所(居住地派出所)警察到孙影君的儿子家,让去派出所一趟,孙影君儿子不去,过程中发生拉扯,警察将孙影君的儿子强行带到派出所,非法冠以“袭警”罪名,罚款五千元。

孙影君多次被绑架迫害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孙影君在市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到民主派出所;恶警在晚七点及晚九点左右,到孙影君家非法抄家,抢走法轮大法书,电脑等私人财产。然后将孙影君被劫持到吉林市拘留所迫害。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在吉林市十一中附近,孙影君、齐艳惠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大队警察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八月二十五日拘留期满,当天的上午八点多,有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放回家。警察又将齐艳惠、孙影君、党燕华三人劫持到吉林蛟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三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审问一天一宿,问是否在二零一六年间坐齐艳惠的车去蛟河市散发过法轮功真相。孙影君、党燕华不承认去过。八月二十六日,孙影君、党燕华被释放回吉林市。齐艳惠被蛟河国保大队警察非法关押到蛟河市看守所,警察说是齐艳惠二零一六年开车去蛟河市散发过法轮功真相。后齐艳惠被蛟河市法院冤判三年,非法关押在吉林省二监狱。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孙影君又遭吉林市龙潭区新安街派出所警察绑架、拘留,现又被非法关在看守所,儿子被骚扰、勒索钱财。

拘留期满后再次抄家

拘留期满又二次抄家,这是吉林市警察近年来惯用的一种加重迫害的卑鄙手段,例如: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朱乃力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五日晚在家中,被船营区河南街派出所警察绑架、遭非法抄家,朱乃力先是被非法拘留十天,十天期满后,警察送他回家(这就是不正常的行为,正常的是拘留所直接放人),然后又一次搜查家里,结果找到一些光碟,然后警察把朱乃力带走送吉林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并不断勒索家人钱财,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朱乃力被非法判刑。

这是中共警察加重迫害的手段,钻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安全意识不强的空子。


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
吉林市龙潭区公安分局新安派出所: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江北公园新安街新安三区吉热住宅附近
电话: 0432-63039868

吉林市昌邑区公安分局兴华派出所:
所长 王大鹏 13704303605
所长 仲继刚 13904400328、1331710588宅62457807
教导员 刘依鑫 13844633998宅62765497
副所长 金敬阳 13624322777、15144295123宅62781459
昌邑国保大队:
大队长 邢红波 13804409797
教导员 张龙江 13039250775
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87号,邮编132002
电话:0432-62582997
收发室:0432-62486500
公诉科公诉员 张琳 电话:13944648967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北路,邮编132002
院长室:0432-62404701
院长 王玉堂13304400071办0432-62404701
副院长 宋景义
庭长 刘广滨0432-62404709
刑庭庭长 卫军 电话:13904402229
单莲红 电话:18686578751 0432-62404780(法轮功学员冤案办案人)
参与判案的人员还有:付文忠 丁宁宁 李念桐
政法委书记兼“610”负责人 张楼义 电话:13804418126
白岩 0432-62010607
昌邑区610主任 李铁强 电话:18943526662
吉林市公安局:
国保大队大队长 金英杰 62409346
刑事法制大队 田晓东 13704404321
吉林市看守所:
电话:0432-64819000、6481900、64819004、64819010、64819043
所长 朱宝林 1380441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