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黄秋珍再被非法关押

更新: 2018年05月0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五月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在湖北省咸宁市温泉区建材大院居住的黄秋珍在自己的家中被绑架,如今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已经四十六天了。

此次绑架,是以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教导员陈迪坚为首的,他是绑架黄秋珍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

黄秋珍,女,六十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居住在温泉建材大院内。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在人们眼里,她就是一个孝顺的、善良的好人。黄秋珍本来有自己的家庭,有丈夫,儿子,公公,婆婆,丈夫不幸患白血病,是她照顾;公公、婆婆患病,也是她悉心照顾,公公先离世,八十多岁的婆婆寿终正寝,无痛苦的平静离世,都是靠她的照顾。好不容易把儿子养大成人,结婚成家,还是她里外打理。这些在邻里间都是有目共睹的事实。

在中共对法轮功至今长达十九年的迫害中,黄秋珍被停职停薪三年,七次被绑架,四次被骚扰、二年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关押到洗脑班,多次被非法抄家,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

如今,儿子刚结婚成家不久,她再次遭绑架。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零三年五月被非法停工停工资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由咸宁市卷烟厂厂长张胜坤、副厂长王新球、保卫科长王永光等非法成立所谓“专案小组”,非法制定了十条“土政策”,在通过厂党委决定后,在厂内对职工执行,凡是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职工,都必须按照他们规定的十条写保证,然后在厂里办一个星期洗脑班,才能上班。如果不按他们所规定的写,就长期停工。黄秋珍坚决拒绝,就被停工、停工资,中共人员在经济上迫害她,导致她损失几万元工资。

有一次,黄秋珍到本单位同事家串门,门卫陈登洲告密当地国保大队,骚扰黄秋珍家。金叶小区居委会艾豫华和门卫陈登洲长期参与迫害本小区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

二、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三年五月上旬,黄秋珍出于美好善良的愿望,给自己单位厂长张胜坤的爱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法轮功被迫害的真实情况及自己修炼后身心的巨大变化。被张胜坤夫妇诬告到咸宁市特务组织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相当于文革的领导小组和纳粹的盖世太保组织)。

“610”将黄秋珍绑架到咸宁戒毒所非法关押。黄秋珍绝食抗议这种毫无道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迫害,四天后610怕担责任被迫放人。

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四日,温泉开发区610头子宋瑞生指示金国新、刘金龙、及毕明云突然闯进黄秋珍的家,将其强行绑架,直接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又将她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沙洋劳教所七里湖九大队在二零零三年一共有十二个班。一班、二班是洗脑班,对外称“谈话室”,由吸毒犯和帮教(学过法轮功,在被迫害时放弃了法轮功,沦为邪恶的帮凶)组成,刚去的法轮功学员由这二个班的吸毒犯包夹,帮教做洗脑。如果用帮教那套歪理达不到目的,就用硬的,一天到晚站着,两脚并拢,两手挨着裤子紧贴着,要睁开眼睛抬着头,不能靠在床上,不能随便说话,不能随便上厕所。

帮教和狱警、还有吸毒犯任意侮辱法轮功学员,谩骂法轮功创始人。狱警龚珊秀、程喻、刘琼、刘兵、刘海燕、孙红等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使用了许多邪恶的手段:准军事化训练、关禁闭、严管、野蛮灌食、电警棍手铐等刑具折磨、奴工生产、殴打、体罚、性迫害、注射不明药物、抱粪桶、死人床、挖墙、毒打、曝晒、冷冻、限制上厕所、扯草、吊床、长时间不让睡觉、剪鬼头,等等。

这里举四个实例:

吊床:热天蚊子多,恶徒将法轮功学员双手吊在高低床上不让睡觉。黄秋珍在房子里打坐,狱警程瑜命吸毒人渣将她用手铐铐在床边半个月。在那半个月里,黄秋珍每天遭到吸毒人渣的打骂,被人用脚踢、用小凳子砸她的阴部。

抱粪桶:用自己的饭碗从便池中一碗一碗的往桶里舀,把没有把的大红桶装满粪便后,再逼迫黄秋珍从屋里抱到院子里,在操场来回走。以此侮辱和体罚黄秋珍,企图逼迫她放弃信仰。

剪鬼头:狱警按照自己规定的时间,见黄秋珍一向不“转化”,就把她的头发东剪一下,西剪一下,把她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故意侮辱她的人格。

限制大小便: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日,黄秋珍不向邪恶妥协。为了达到要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目的,劳教所使尽了邪恶手段。她们整整三天三夜不让黄秋珍睡觉,并让一个吸毒劳教人员陈四英专门看管她;要她蹲在厕所里,但不让她在厕所里小便,逼她把小便“便在地上”,然后再逼迫她把小便用舌头舔干净;用电棍毒打她,她的手、脸都是青肿,白天却仍然要她出工,同时还要她完成任务,劳动任务完不成就要受体罚。平时还要控制黄秋珍,不允许她领餐票(餐票是自家亲人给的钱),让她把钱用于买日常生活用品,连这些都要控制她。黄秋珍被她们折磨得身上没有一处好地方。

三、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拒收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晚八点,在中南财大咸宁分院门口,从一辆车上窜下来的一帮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的便衣警察,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黄秋珍和许寒绑架至公安局。

公安局一人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搜身,发现钱包后,钱包被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强行抢走了,共计八百多元。

当晚宋瑞生、政保科金国新、左水生对黄秋珍、许寒进行非法审讯,并随即把她二人劫持到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十三日凌晨四点多,两个穿制服和两个穿便衣的警察到温泉建材大厦叫开大门,追问黄秋珍家住哪栋楼,无人回答;二十三日下午,这伙人又到黄秋珍单位叫人配合非法抄黄秋珍的家,也被拒绝。

在看守所,黄秋珍绝食二天后,咸宁市第一看守所狱警曹迎九说,不吃饭就不打开监室的风门。黄秋珍拍门叫把风门打开,曹迎九知道后叫人把黄秋珍在刑床上用手铐铐成一字形长达一天半。一周后她被放回家,在放她之前,给她看了写好的劳教通知书。

九月四日上午,左水生叫黄秋珍去公安局,拿她的被抢去的钱;金国新也打电话要她去,她说没时间,下午去。

下午二点多,黄秋珍和许寒的妈妈去公安局要许寒。金国新要许寒的妈妈先回去,两天后给她回话,他又叫黄秋珍和他们一起去咸宁市第一看守所看许寒。可一到看守所,才知道原来是宋瑞生、金国新、程乐斌等的阴谋。他们把黄秋珍、许寒一起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

在车上,许寒高喊“法轮大法好”,并向车里的警察讲真相,程乐斌竟威胁要打她。黄秋珍的血压偏高,劳教所拒收被放回,许寒仍留在了劳教所。

四、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外出讲真相时被绑架

二零零九年七月四日晚上九点多钟,黄秋珍与七十多岁的黄美英结伴到二号桥河边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当时温泉三号桥派出所来了两个警察,后来又来了一车(约七、八个)警察,强行用暴力把她俩拖上车,劫持到三号桥派出所进行非法审问,黄美英质问他们:你们家有没有父母的,就这样对待老人?他们又打电话叫咸宁公安局温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金国新、警察左水生参加非法审问,把她俩的手机、三百多元钱、PM4全部抢去,金国新还带人到黄美英家去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大法书籍。第二天恶警金国新又到黄美英家非法抄家,抄走一部电脑。金国新说,把她们放了,是为了放线(钓大鱼)。

五、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外出讲真相时被绑架

二零一一年四月四日下午四点多,黄秋珍在街上给人讲真相时被人构陷,被绑架。警察还将一位听真相的老爷爷一起绑架。

六、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被绑架到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洗脑班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七日上午八点多,黄秋珍刚出门不远,还没出大院,碰到四个人,其中一人问她:认不认得黄秋珍?她说:我就是。那人接着说:那到你家看看。黄秋珍说: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我还有事。还没等她再说什么,恶徒就强行将她绑架了。参与绑架的有: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张会龙,咸宁市公安局的邹誉等。

到当天上午十一点左右,警察拿着从黄秋珍包里强抢去的钥匙,趁她家里没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擅自开门,入室抢劫,抢走了家里的电脑等私人合法物品,把柜子、箱子、写字桌抽屉全部撬开,把衣服和日用品丢在地下都是,一片狼藉。她家门的劝人向善的真相对联也被故意撕毁了。

当黄秋珍八十三岁的婆婆从外面回家时,看见一伙警察把东西往外搬,她婆婆抢回了孙子的电脑。婆婆八十三岁,一人在家,没有退休工资,公公离世七天,婆婆的儿子(黄秋珍的丈夫)病逝还不到两年,孙子又在外地打工。老婆婆全靠这个媳妇照料。没想到,好媳妇黄秋珍就这样被绑架走了,不知去向。等于给这个老婆婆雪上加霜,生活极其苦难。老婆婆没有经济来源,无依无靠,她四处寻找自己的好儿媳:她到岔路口社区去评理要儿媳,没有结果;她到岔路口派出所要儿媳,警察叫岔路口社区的人把她送回家;她到市政府去要人,没人理睬;听说在咸宁市戒毒劳教所洗脑班,她到洗脑班去要人,洗脑班的人骗她说,派出所的把人接走了,她见不着人。

黄秋珍在洗脑班里已经被非法关押了三十多天。整个过程,她的家人没有接到任何法律方面的文书,这次对黄秋珍的迫害,完全是“非法拘禁”和“入室抢劫”。

在洗脑班,由咸宁市610的姚雄负责,一个姓龚的女的原来在文工团工作,还当过教师,专门搜集信息欺骗法轮功学员。另一个男的姓刘直接参与迫害。每位法轮功学员被两个当地请去的人包夹,这二人每人每天工资是八十元,迫害手段主要有:强迫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大法的电视,几个帮凶强行抓住法轮功学员的手写“决裂书”,并在上面按手印。其它方面都是伪善的,听说洗脑班按手印“转化”证据上报,每“转化”一人有奖金二万元钱。

此戒毒所原来是劳教所,在劳教制度解体后,咸宁市“610办公室”及咸宁市公安局国安支队改头换面,将其变成一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设立洗脑班,将咸宁各县、市、区的法轮功学员分期绑架到此,软硬兼施的强制“转化”。

经调查证实,此次黄秋珍的被绑架,是建材大院人渣刘苕货诬告的,他是原咸宁市建筑公司经理刘金喜的哥哥,曾经坐过牢,此人见到法轮功贴真相不干胶就报告给派出所,多次诬告法轮功学员。黄秋珍被绑架,也跟他提供的情况有关。他的弟弟刘金喜也多次参与迫害建筑公司的多名法轮功学员,有的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多次给刘苕货讲真相,他都不听。

经调查证实,直接绑架黄秋珍的主要责任人是咸宁市国保支队长邹誉和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张会龙,不是姚雄本人;但是,绑架的原因是姚雄在办洗脑班,给各地分配了指标,姚雄直接推动了这次绑架案;同时,姚雄本人是咸宁市610主任,全市县迫害法轮功的命令是由他发出的,姚雄对黄秋珍的迫害负有不可推脱的直接责任。

七、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被骚扰和非法抄家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黄秋珍被市市公安局及温泉公安分局、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温泉岔路口社区(社区人员其中有一个是女的)等一伙人骚扰,这伙人恶意的问这问那,干扰她家的正常生活。过一两天,这伙人又到黄秋珍家骚扰,并抢走她的大法师父法像、法轮功书籍、音像光碟,没有收据清单。

八、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骚扰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咸宁市610头目姚雄、国保大队长刘宁、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街道办事处李志华等人以“关心生活”为由,到黄秋珍、郑杏华、任会芳的家中“看看”,干扰她家的正常生活。郑杏华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份不幸含冤离世。

九、二零一七年八月被恐吓、威胁

二零一七年八月份,温泉六一零扬言要对黄秋珍如何如何,威胁恐吓黄秋珍。

十、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外出讲真相遭人诬告被绑架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黄秋珍在温泉区沃尔玛商场向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遭人恶告,被温泉街道办事处李志华和岔路口派出所的几个人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黄秋珍不停的给警察讲真相,于当天走脱,她离家在外几天。

十一、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在自己家中被破门而入的警察绑架到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黄秋珍被撬开门擅自闯入的十多个警察绑架。当时黄秋珍一人独住,儿子儿媳在外打工,八十四岁的老婆婆刚去世不久。黄秋珍现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

这些警察有的是岔路口派出所的,他们开了一辆面包车、两辆警车,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有拿摄像机的,把黄秋珍的家里搞得乱七八糟,木门被砸坏,法轮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私人合法物品被全部抢走。

她的儿子知道消息后,回到温泉,四处打听他的妈妈的情况,610不准他见他的妈妈,说从他的妈妈家里搜到好几部手机,属于“大案要案”,不能见人,也不能放人。公民拥有手机也是罪?!目前,黄秋珍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咸安区看守所,已经快五十天了。

在此正告那些还看不清形势,还在伙同中共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你们真的得考虑考虑你和你家人的未来了,一路跟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走到底,是自己在害自己,上面会替你担责吗?法轮功的真相会大白于天下,到那时,谁替你担责?你自己得担责!那时,你担得了吗?请三思!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给自己留条退路,《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一书都出来了,江泽民和共产党都是应劫而生的,它们的目的就是要借助迫害法轮功而毁灭全人类的,其中包括你。你要擦亮眼睛,看清它们的阴谋,早点远离它们,至少给自己留个将来得救的理由吧!时间不会长,不会象耶稣被迫害死后三百年才正过来。抓紧有限的时间吧,了解真相,明白真相,选择未来,那是你最应该做的当务之急。

黄秋珍信仰法轮大法无罪,迫害黄秋珍有罪。立即无罪释放黄秋珍,善待法轮大法,你会有福报的。

附:参与迫害黄秋珍的单位和个人信息
1、陈迪坚,男,五十多岁,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教导员,手机:18995826939(绑架黄秋珍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很卖力,不思悔改,迫害过很多法轮功学员如袁志勇、陶席珍、王淑谦(已迫害过早离世)、黄秋珍、杨晓华、徐玉凤(已迫害致死)等等。
2、李宏俊,男,三十多岁,新任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迫害法轮功很卖力,是目前当地迫害法轮功的主力,他原来是刑警队的,如今他把刑警队的那一套手段用来迫害法轮功,到处跟踪、监视法轮功修炼人,使用民用车、摩托车、警车、手机等工具,还大搞网络封锁,监控网络和手机,死心塌地为江泽民卖命,干扰大法弟子救人,残害当地民众。电话:0715-8256471(办)
3、王亚辉,男,四十岁,温泉区一号桥派出所副所长,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如今又与李宏俊关系密切,是李宏俊的得力干将。电话:0715-8232549(办0
4、李志华,男,五十多岁,温泉街道办事处610,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
电话:0715-8369132,13972820660
5、毕明云,男,五十多岁,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警察,电话:0715-8891969
6、姚雄,咸宁市“610”头目,电话:13886509329宅0715-9126789办0715-8126179,姚雄妻子胡瑶在咸宁市建设银行潜山支行工作,地址:咸宁市温泉路45号,邮编437100,电话0715-8260837。
7、陈华纲,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所长,岔路口派出所是当地最邪恶的一个派出所,经常迫害法轮功学员。电话:18995826948
8、石娇娇,女,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警察,手机15827915779
9、余怡仁,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警察,手机13986629813
10、小刘,温泉区岔路口派出所警察,手机18872829919
11、非法抄黄秋珍家的车牌号:警车鄂LW0444,面包车鄂L08A11,面包车鄂L0528
12、胡俊才,男,五十多岁,温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期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232059、13085274092、18995826128(警务通)
13、石凌,温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07158232058、13807240655、18995826130(警务通)
14、殷俊,男,四十多岁,原看守所狱警,新任温泉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
15、刘五寿,温泉街道办事处邪党书记,电话:0715-8369132 13886522559
16、刘印章,温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电话:0715-8369132 13997500998
17、胡成祥,温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电话:0715-8369132 15872026489
18、王永光,原咸宁市卷烟厂保卫科科长(已遭恶报死亡),参与迫害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陈腊荣、黄秋珍、唐会云、胡红梅、任慧芳、李辉、李学红等等
19、夏明翰:原咸宁市卷烟厂保卫科副科长(现在单位已经解体),参与迫害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陈腊荣、黄秋珍、唐会云、胡红梅、任慧芳、李辉、李学红等等
20、陈新明:原咸宁市卷烟厂厂长(现在单位已经解体),参与迫害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陈腊荣、黄秋珍、唐会云、胡红梅、任慧芳、李辉、李学红等等
21、王新球:原咸宁市卷烟厂副厂长(现在单位已经解体),参与迫害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陈腊荣、黄秋珍、唐会云、胡红梅、任慧芳、李辉、李学红等等
22、张胜坤:原咸宁市卷烟厂党委书记(现在单位已经解体),参与迫害烟厂法轮功学员胡伟、陈腊荣、黄秋珍、唐会云、胡红梅、任慧芳、李辉、李学红等等,电话:0715-8256804(宅)、0715-8136098-7001(办)
23、艾豫华:咸宁市温泉开发区金叶小区居委会主任,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胡伟、陈腊荣、黄秋珍、唐会云、胡红梅等等
24、陈登洲:咸宁市温泉开发区金叶小区门卫,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胡伟、陈腊荣、黄秋珍、唐会云、胡红梅等等
25、邹誉:原咸宁市国保大队长 电话:8232059(办) 手机:13872181056 警务通:18995826125
26、杨庆文:原咸宁市公安局副政委,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8232003(办)8138808(办)13972850899
27、李明波:原咸宁市委书记,已经调离,电话:0715-8126269(办)8126485(办)8126365(办)
28、李兵:原咸宁市市长, 已经调离,电话:0715-8126498(办)8126623(办)
29、饶鹏: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咸宁市副市长,患胰腺癌死亡,电话:0715-8126246(办)8126368(办)8126127(办)
30、张祖新:原咸宁市副市长,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126201(办)8126518(办)
31、程传忠:原咸宁市副市长,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126155(办)8126538(办)
32、胡先甫:咸宁市“综治办”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126032(宅)8189138(办)
33、程朝阳:咸宁市“综治办”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126086(宅)8255694(办)1367715916
34、程良海:原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参与迫害法轮功,负责法轮功学员的被非法劳教,现任咸宁市“综治办”人员,电话:0715-8126031(宅) 13907240222
35、丁渊:咸宁市“维稳办”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126132(宅)8129161(办)18907240768
36、万建田:咸宁市“维稳办”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电话:0715-8126525(宅)8270008(办)13986620088
36、刘颖:咸宁市公安局岔路口派出所恶警,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陶席珍,现调入国保大队。
37、刘和平:原任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已遭恶报死亡),曾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38、金国新: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一号桥派出所警察、国保大队长,残酷迫害很多法轮功学员。现任温泉分局督察科科长。电话:0715-8253197(办),13807249208
39、陆承辉: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恶警,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40、邹誉,咸宁市国保支队长,138721810 0715-8232059 警务通18995826125(邹誉之妻刘珍珠在咸宁福人药业公司工作,地址:咸宁市温泉镇三号桥,电话:0715-8256298;邹誉之女邹智英在咸宁市电视台工作,地址:咸宁市温泉路38号,电话:0715-8255503)
41、金世勇:咸宁市劳教所所长,电话:0715-8311171(办)0715-8273085(宅) 13707240678
42、金向阳,女,现任咸宁市公安局“网络多功能指挥中心”警令部副主任,封锁、监控网络。手机:18995826698。
43、方金平,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黄秋珍
44、张会龙,男,五十多岁,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黄秋珍,电话:0715-8136834(宅),手机:18607241809,18995826958
45、刘苕货,男,五十多岁,建材大院居民,监视诬告黄秋珍
46、左水生,男,五十多岁,原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迫害黄秋珍
47、龚珊秀( 警号:4266072),女,原沙洋劳教所九大队队长:迫害黄秋珍
48、程瑜,女,原沙洋劳教所九大队警察:迫害黄秋珍,手机13986961030
49、袁启贵,男,省沙洋劳教所党委书记、所长:
50、方华坤,男,五十多岁,省沙洋劳教所610办公室主任
51、余帮清,男,五十多岁,省沙洋劳教所教育科科长
52、张幸福,男,五十多岁,原省沙洋劳教所政委
53、孙弘,女,原沙洋劳教所九大队二分队队长
54、刘秋红,女,原沙洋劳教所九大队狱医
55、宋瑞生,男,六十多岁,原温泉公安分局副局长,专门迫害法轮功,双手沾满了法轮功学员的血,徐玉凤、手机:13907249566,住宅:0715-825425
56、程乐斌,男,五十多岁,原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黄秋珍
57、曹迎九,女,六十多岁,原猫尔山看守所狱警,对黄秋珍使用“死人床”虐待。
58、余平安,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所长,电话:027-88422101
59、毛静,湖北省女子劳教所政委,电话:027-88422100
60、刘金龙,男,五十多岁,原岔路口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黄秋珍
61、度志祥,男,六十多岁,已经病休,原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保科长,迫害法轮功
62、陈四英,女,原沙洋劳教所九大队在押的吸毒人员,残酷迫害黄秋珍
63、刘宁,男,原温泉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参与迫害黄秋珍,现在已经调离。
岔路口派出所,电话:0715-8136834
一号桥派出所,电话:0715-8232549
三号桥派出所,电话:0715-8232553
双鹤桥派出所,电话:0715-8232556
潜山派出所,电话:0715-827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