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青年吴朝棋被构陷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更新: 2018年12月25日
【明慧网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上午,广东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吴朝棋家属聘请的律师到茂南区检察院找负责所谓“案件”的检察官交涉,检察官的车助理(0668-3397030)告诉律师,检察官不在。家属陪律师赶到茂名市第一看守所会见了吴朝棋。目前,吴朝棋的身体状况良好。

吴朝棋
吴朝棋

同日下午,律师又去茂南区检察院找检察官交涉,律师向负责所谓“案件”的检察官高金生(0668-3397070)递交了吴朝棋购买房子(电白区鸿景山庄C座13层4房)的房产证、住房水电费的复印件和无罪释放的法律文书。

律师跟高检察官说:“我的当事人,不住在他外公家,他自己在去年买有房子,和父母住一起。被抓那天中午,他只是去外公家吃午饭。两个居委证人和八楼邻居(早已搬走)明摆着是构陷我的当事人是住在那里。房产证可以做证据,吴朝棋不住在那里。还有,电城派出所在今年七月二十七日接到举报发资料的事件。当时为什么举报人没有做笔录?等到八月十日才做笔录。而且,举报人是八十三岁没有文化的老者,证人又没有照片。相隔那么久,举报人和做笔录的人,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连个照片都没有。八月二十九日抓我的当事人。这明显着是一桩冤假错案,并要求检察官明察,无罪释放吴朝棋。”

检察官高金生做了认真的记录。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茂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高金生委派的关欣宇(男,公诉科)检察官到看守所非法提审吴朝棋、林燕梅、林丽珍三人。他们三人从仓里出来,一路上都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吴朝棋是最后一个进房间见检察官关欣宇的。他见到关说:“您好!为了确认身份,请出示工作证。”关欣宇说:“你还挺懂的。她们不是刚看过了?”吴朝棋说:“为了维护办案程序,我没看过。”

关自我介绍说,他是茂南区检察院的公诉科的,“案子”电白检察院已经转过去了。关说:“首先请问,您会不会回答我的提问和签名?”吴朝棋说:“首先想与您讨论一些问题。请问您能否出示法轮功是邪教的法律依据?”关说:“有啊,没有带来,国家已经定性了。”吴朝棋说:“现行法律中没有明指法轮功是邪教,国家规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你们执行的是上级命令,是以权代法!现在办案终身责任制,你们会被追究的。”

吴朝棋与关检察官对法轮功学员有罪和无罪的问题在法律上进行了讨论。吴朝棋说:“我提问是关于我自身权利问题。我是冤假错案,如果我配合你就是在害你!法轮功不是邪教。我没有罪,要求无罪释放。我不住在那里。我没符合刑法犯罪的四大要素,两高是执法机关,没有立法权……”关检察官拿笔做笔录,无言可说。最后,吴朝棋没有签字。

茂名市电白区法轮功学员林丽珍和儿子吴朝棋以及妹妹林燕梅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三十一日被茂名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电城镇派出所警察、特警和电白区国保大队队长陆尚辉、电白区610头目陈昌兴等二十多人砸烂门锁绑架关押。这次绑架林丽珍一家三口,是电白区610陈昌兴、国保队长陆尚辉蓄谋已久的打击、报复的违法行为。

构陷林燕梅、林丽珍、吴朝棋一家三人的“案子”于十二月三日被转到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听律师说,茂名市相关人员好象把构陷法轮功学员吴朝棋一家三人当成“大案”处理。家属十分担心吴朝棋、林燕梅、林丽珍一家三人的生命安危。

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在历史上从来都没有成功过。以法律方式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压、迫害是邪恶江泽民祸乱人间的历史时期的产物,它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在这一过程中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采取惩治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每个人都在这场大是大非面前检验着自己的良知底线,也将见证将来的结局。

希望茂名市公、检、法执法人员,本着对社会替天行道、扶持正义、惩恶扬善,不随波逐流,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吴朝棋、林燕梅、林丽珍,履行你们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天职,这将给你们个人和家属带来极大的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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