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渴望真善忍(二)

——写在法轮功弘传25年:看依法治国


更新: 2017年05月13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接前文)中国的法治是什么水平?电视剧里某公安局长如此道白:“法律条纹的解释权,在我这儿。我说你犯罪了,你就是犯罪了。”这就是中国的现实,法律如同儿戏,现实比电视里面的不知还要乌黑多少呢。

何以至此?十八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一开始就不讲法律,而且是在不断地破坏着法律,这与造成当前中国的法治不彰有着直接的联系。在维持对法轮功不讲法律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呢?那是天方夜谭。一个可以把法轮功学员随便打死的警察,也可以把其他人随便打死;一个可以对法轮功非法庭审、不让律师为法轮功辩护的法官,在压力面前也不可能为其他人秉公审理;一个可以制造伪证起诉法轮功的检察官,在其他案件上一样会弄虚作假。可以这么说,一天不停止迫害法轮功,法治就一天不能真正提上议事日程。

大家常说共产党是党治,人治,哪有什么法治。可是,我们不能否认某个中共党员作为个体,有建设法治的真正意愿,特别是文革中无法无天对中共高干的冲击,让一些人心有余悸。有个故事说的是被整死的刘少奇。刘贵为国家主席,在中南海遭红卫兵批斗时,曾手捧宪法对红卫兵们抗议道:“我还是国家主席,宪法保证公民的人身自由。”没有依法治国的制度,大难临头手捧宪法又有什么用呢?

“文革”的惨痛教训多少为法治建设带来了动力。当1999年3月中共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的时候,人们还是有一点兴奋和抱有幻想的,至少算是开启了法治改革的进程。然而,仅仅在几个月之后,这个法治进程就被中断了。

在这几个月之间,还发生过一件轰动世界的事情,就是1999年4月25日的法轮功学员万人大上访,史称“四·二五”上访事件,那是对中国法治建设很有积极意义的一页。法轮功自1992年传出,“真善忍”对这个社会道德回升的正面作用有目共睹。虽经历过一些风风雨雨,还是平稳地走到了1999年。但是某些职能部门的个别人总想制造事端捞取政治资本。政保科、国保局、政法委这样的斗争机构,过去是呼风唤雨的。当政府的工作中心从阶级斗争转到了经济建设上之后,那些斗争机构就渐渐被边缘化,成了清水衙门。据北京市原政保科长钟桂春先生介绍说,“如果要保住它的地位、保住这块牌子,就要搞出案子,整出很硬的案子,来说明其存在的必要。所以,政保的人就天天在寻找这样的机遇,寻找保住政保这块牌子的机遇。”1999年4月23日,天津一家杂志社被人授意刊登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当地法轮功学员前往澄清,天津市公安受到当时的政法委书记罗干的指使,出动警察打人抓人,并声称天津做不了主,要法轮功学员去北京反映,于是引发了4月25日的北京万人大上访(后来知道了这是罗干一伙故意设的一个陷阱,策划把和平上访污蔑成“围攻中南海”,以便制造事端)。时任总理朱镕基亲自出面接见了学员并责成信访办负责人接待了学员代表,很快妥善解决了问题,当晚学员和平散去。这次上访被称为“四·二五”上访事件。

西方媒体赞扬这一事件首启中国政府与大规模上访群众的理性互动,是开明之举。上访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官民沟通渠道,是依法办事的一部分,这种开明之举是不是对于法治建设有着重大的推进意义呢?答案是肯定的。

出人意料的是,权力欲极度膨胀的党魁江泽民出于妒嫉之心,非要铲除法轮功而后快。就在“四·二五”一个多月之后,江泽民成立了“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全面准备对法轮功的镇压。因为成立于6月10日,该小组的办公室被称为“610办公室”。7月20日,江正式发动了持续至今的这场邪恶迫害。

“610办公室”把二十多个党政机构都纳入其中,以便可以绕开正常的司法程序,而直接部署和动员所有政府机构参加到与法轮功的斗争中来。这是无法无天的“中央文革领导小组”的翻版。刚刚开启的法治进程,就被这个盖世太保式的“610办公室”给彻底夭折了。

法轮功学员可以被随便抄家,被随便绑架到洗脑班,被随便非法关押在各种黑监狱、劳教所,可以肆意被酷刑折磨,甚至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中共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时,不准请律师;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案子,中共内部发文不让受理;后来有律师挺身而出开始为法轮功学员打官司,中共又要求不能做无罪辩护,而律师也受到同样的残酷迫害。最有名的就是高智晟律师,遭到了非人的酷刑折磨,还被非法关押多年,出狱后仍受到严密监控,并未获得真正自由。

也许您对法轮功还有误解,不过,有一个事实,中共迫害法轮功,破坏司法程序,准确地说,是开法治倒车,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件大坏事,带来的有法不依的后果,大家都得去承受。明慧网上有一篇文章《中共法官们的荒唐言论》,收集了一些头顶国徽的法官们是如何对待法轮功案子的。

“不要跟我讲法律。”这大概是法官们在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庭审中用得最多的一句口头禅。法官不讲法律,大家上法庭干嘛去了?

“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

“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

“对待法轮功不是根据国家法律,而是听命于政法委的命令。”

“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

“党不让辩护的。”法官心中哪里还有王法?

“(法庭上)讲一句加一年刑期。”

“(法庭上喊)一个字加判一年。”多么疯狂的法官。

“如果律师辩护,就打断律师辩护,三次打断就将律师驱逐出法庭。”法官开庭不准请律师,律师来了不准说话,这可谓前无古人了。

“我们有内部文件,打断你辩护三次以后,如果你再说话就可以取消你的辩护权。如果不打断你的话,我就得挨骂。”

“这些东西辩来辩去的也辩不清楚,你还是不要辩了,我们是不会让你辩的。”

“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我不干这活,你给我开工资?”法官的宣誓词里有说可以为五斗米折腰吗?法官如果都为了一口饭而昧着良心,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平正义了。

“你该怎么辩,怎么辩;我该怎么判,怎么判。”

“你要是为他们做有罪辩护,我们就开庭,你要是为他们做无罪辩护,我们就不开庭。”

“律师辩护胜诉了也要判刑,不请律师也要判刑,请律师没有用,只能瞎花钱。”

……

说这些话的,都是国家的法官,法官是社会的手术刀,为这个社会把脉的,要维护正义,驱除邪恶的。可是,我们看到中共的法官们,多少人在江泽民集团和中共淫威之下已经堕落、屈服了,变成了江泽民集团作恶的工具了。

2013年4月7日大陆财讯传媒旗下的《Lens杂志》刊登文章《走出马三家》,披露了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对女性劳教人员使用老虎凳、电击、黑小号、缚死人床等酷刑,其中很多都是法轮功学员(也就是文章中所说的“特定类型人员”和“特殊群体”)。《走出马三家》一文发表后,大陆包括官媒争相转载(多改题为“揭秘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坐老虎凳绑死人床”),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老虎凳在人们的记忆中是渣滓洞才有的酷刑,是用来抹黑国民党的,今天怎么可能还真的有呢?其实明慧网上早就有大量法轮功学员遭受老虎凳折磨的报道,这一回是第一次由中共官方媒体报道出来。文章内容的确触目惊心,多位证人见证了马三家的黑暗和用刑人员的丧心病狂。辽宁劳教局还出来否认,企图掩盖这些非人的黑幕。后来人们知道了,马三家真相之所以得以曝光,是为解散劳教所做铺垫的。也就是在这种政治角力中,真相才有机会被揭露出来一点点,冰山一角而已。过去十几年来马三家劳动教养院一直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马前卒,是江泽民集团树立的迫害法轮功的样板,参观学习的典范,以残酷迫害法轮功而臭名昭著。时任辽宁省委书记的王珉于2016年3月4日落马,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可谓恶有恶报。

劳教所解散了当然是好事,但是迫害法轮功并没有停止,法轮功学员继续在洗脑班、各种黑监狱里遭受非法关押和折磨,法治建设仍然是一句空话。据明慧网消息,2016年在明慧网上报道的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的案例就有1265名法轮功学员,其中9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致死。“公检法”人员有责任有义务率先起来维护宪法。去年底开始,媒体上有报道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的案例。这是明白真相的公检法司人员做出的良心选择。

政府想不想推进法治建设?意愿是有的。出台的新政策包括“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中国大陆已经有二十多万法轮功学员和家人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控告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控告江泽民是依法行使宪法赋予的诉讼权利,可是很多人却遭到当地警察的骚扰、绑架,甚至有人被非法批捕、庭审、判刑。

2016年5月7日,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雷洋,被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便衣警察殴打致死。此事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质疑警察滥用权力,暴力执法,草菅人命。我们在反思这些悲剧的时候,不要忘了,一个对法轮功学员能够痛下杀手,甚至活摘器官的国家机器,是不会对其他人心生怜悯的。

就是这个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据明慧网2011年12月18日报道,北师大博士生姚远鹰等多人遭劳教迫害。消息说,10月23日下午,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分局东小口派出所恶警察牛晓彪等人不穿警服、不露警车,自知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以黑社会流氓土匪手段,偷偷闯入北京天通苑西二区二十号楼五零二室,绑架了房主在内的九位法轮功学员,包括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生姚远鹰(女,二十六岁)、青年画家孙丽新(女,三十七岁)等人。他们被非法关押在北京昌平看守所一个月,后又遭非法劳教。

只要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继续,雷洋事件这样的悲剧就会继续重演。

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说过的,“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不公义,都是对所有地方公义的威胁。”中共口口声声要依法治国,如果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怎么可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呢?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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