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依兰县李福莉曾被迫害至无法自理

更新: 2017年07月1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三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零一年八、九月,我已经被迫害的不能自理,几乎全身都溃烂了,行走困难。劳教所与县六一零、达连河六一零及单位联系让去接人,他们拒收。结果期满一年后还超期关押我五天。我出劳教所时,身体很虚弱,全身上下流脓淌水。”黑龙江依兰县达连河镇妇女李福莉在回忆当年的情形时写道。

李福莉,五十岁出头,哈尔滨中煤龙化矿业公司退休职工。她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遭单位及当地六一零(江泽民一伙为专门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公安的迫害。以下是李福莉自述以往被迫害的一些经历。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我屡遭迫害,曾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一年,遭酷刑折磨,一度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我还被单位非法监控、无理停发工资、不涨工资,造成经济损失逾万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从此单位三天两日找我谈话,逼迫交大法书,逼写所谓“保证”。邪党书记李德福在全厂大会上扬言,宁可停产不发电,也要整法轮功,并开始对我进行监视。

一九九九年十月初,我和哥、姐、外甥、外甥女在家,天刚黑,公安便衣李凤山闯进我家,强行将我们绑架到公安分局,说邻居举报法轮功串联,对我们非法审讯,关我们两小时之多。后来我哥单位领导到公安局证实我们确实是亲兄妹,是一家人,才放我回家。临走时还说,不许经常往来。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被单位六一零强行监禁在工作单位,不许回家,整一个月。单位厂长李师斌下令安排四人之多二十四小时不离身,就连上厕所都跟着,晚上睡觉也不得安宁。六一零卢国成及随从到单位我临时住的房间砸门,说是例行检查,怕我跑了。一个月后,我家里腌的鸡蛋都冻破了。

二零零零年六月初,我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去信访办的路上被绑架。在驻京办被软禁了三天后被矿六一零李凤光,采区书记张和道绑架回依兰,在县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一百天。

在非法关押期间,我们被强迫做奴工,挑水种菜除草等农活。有时还被罚站,罚蹲,曝晒,晒得重的皮肤都脱去一层皮。二十多人挤在一个半铺上,不能平躺,只能立肩,没有一点空隙,有时水泥地都得睡人。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我们绝食抗议,他们就野蛮灌食,把人铐在铁椅子上,狱警,刑事犯按着两臂,捏着鼻子,按着头,用牙刷撬开嘴,捅到嗓子眼之后,不缓气的灌两瓶(矿泉水瓶)浓盐水,再灌一小塑料盆玉米粥。那真是咽不下吐不出,简直生不如死。灌完后,全身发紫,铁椅子硌的,磕的,再加之拳打脚踢。经常搜间,抢大法书,用水管子放水浇我们,羞辱谩骂。吃的是一摞到底的玉米面窝头,里面有破布条、沙土、苍蝇,甚至碎玻璃碴,还不怎么熟。喝的是飘着几个菜叶没有一滴油的汤,喝过之后,碗底留下一层泥土。年节时汤里放上猪肠子油,更是难以下咽,腥臭味刺鼻的恶心。就这样的伙食还得每天十元,每天两顿,一人一个窝头,一小塑料盆汤。

当时公安局局长是张焕友,看守所所长是郑军,副所长是林忠。在此期间,我单位厂长李师斌、书记付宝良、车间主任郎洪昌配合六一零去看守所对我施压,强行转化,逼写保证。

回家后,我被非法停止工作,留厂察看半年的处分,工资降到一百八十元,又被敲诈九百元,没有票据。回单位上班,经常被停止工作反省,找谈话。李师斌及二位书记公开放话说我炼法轮功就是犯了天大的罪,比杀人的罪还要大。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李师斌伙同县公安局的人强行带我到我家非法抄家,还自称执行公务。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我再次进京为法轮功上访,在长春车站被非法劫持,被关在站前的一个没有透明窗子的屋子里,各地同修好多人挤满一屋。大约两、三天后,依兰政保科科长韩云杰和另一人把我和另一同修绑架到依兰公安局,铐在暖气管上一天一宿,第二天被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新年之前,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哈市万家劳教所迫害。

在劳教所里,早五点起床,洗漱十五分钟,包括上厕所,之后就得坐小塑料凳,不让动,吃饭十五分钟,过后开始强迫做奴工,串珠子、编麻、包鞋底、装项链扣,规定数量,完不成受惩罚。强迫听诬蔑大法的录音,写思想汇报,强制穿囚服。冬天把暖气特意关掉,强迫坐在阴暗面,墙壁都是冰霜,阳面不让坐。夏天不让坐阴面,强迫面向太阳坐,落地大玻璃窗烤的人火辣辣的,坐在小凳上,二十分钟全身就湿透了。除一人外,所有人都长满了疥疮,奇痒无比,痛苦难以言表。不让闭眼睛,不让学法,发现就谩骂,喝斥,用胶带封嘴,捆绑。恶警常淑梅、刘白冰、孟祥芝对法轮功学员都非常凶狠。

二零零一年八、九月,我已经被迫害的不能自理,几乎全身都溃烂了,行走困难,由同修照顾。劳教所与县六一零达连河六一零及单位联系让去接人,他们拒收。结果期满一年后还超期关押我五天。

我出劳教所时,身体很虚弱,全身上下流脓淌水。第二天,单位付宝良到我租房处说,李师斌不让我上班。他们还组成一个集团组,以卢国成为首,单位大书记孙国茂、副书记付宝良,还有车间支部书记吴振民,下设对我监控人员大约二十人之多,经常出入我的住处。李师斌坐镇指挥,六、七个监控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流不分昼夜入住我家,邪党书记、厂长还给他们每人发一个小本子,记录我家都来什么人,说了什么话,姓氏名谁,还鼓动她们到我家想干啥就干啥,想几点睡就睡,并许诺她们干的好(就是把我看得牢),请她们吃饭店。直到二零零三年五月才撤销对我的非法监控。

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卢国成还威胁过我的外甥女(残疾),要抓她,因外甥女为我据理力争。二零零一年我被劳教期间的全年工资(降到每月一百八十元),至今没有领到。刚回来时我问过李师斌,他说矿六一零不让开。我去找六一零 副主任于平,于说劳教期间不给工资,我说那就不应该在我的名下做这笔钱。后来卢国成走了,换成了赵友高,我又去找,赵说,这应由纪检委解决。我也曾找过纪检书记觐忠斌反映此事,但仍无结果。还有非法拘留期间的工资也没有给我补发。六一零赵友高让我回单位找李师斌开证明,开始李还答应行,副厂长陈力君当时在场说我还抓谁小辫子不放做证据呀,李听后,死活不给我开证明。

二零零三年五月,刚撤销对我的非法监控,紧接着他们又对我强制“转化”,说坚持炼法轮功的话,外面的车准备好了,就等着送我去看守所再劳教三年,不炼就写保证 。我不配合,卢国成、李师斌就拍桌子瞪眼,让人给我凑材料马上送劳教。

在他们的再三威逼下,我被迫流离失所一个月那个月的工资被他们扣发。二零零四年涨工资,他们又以我炼法轮功为由,不给我涨工资。逢年过节他们都安排人对我盯梢,监控,伪善的表示关心找谈话,企图达到他们的邪恶目的。

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给我及家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使我生活不得安宁;尤其对我的经济迫害,导致我至今都没有稳定的住处,现仍租房。二零一五六月,我也加入诉江大潮,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出刑事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