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你”

更新: 2017年02月09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九日】二零零五年左右,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本书《转法轮》,当时一下子被书中的道理打动了,这本书主要是以按“真、善、忍”怎么样做一个好人,这说的也太好了,当时我看着看着,心里头特别激动,不知不觉中一直看了一个下午。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放不下了,真是走到哪儿就把书带到哪儿。因为我明白“真、善、忍”这三个字绝对是好的,是我以后要遵循的标准,我再也放不下这本书了。

当时江泽民已经镇压法轮功了,我真想不明白,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江泽民要打压?后来才知道江泽民本人就是小人得志,他心胸狭窄,纵容腐败,做了很多坏事。因为妒嫉容不下法轮功,他指使媒体造了很多谣言,把法轮功学员描绘成自杀、杀人、精神病等不正常的形象,一夜之间制造出1400例谎言,让人们害怕。其实在《转法轮》第七讲中,专门说了杀生问题,炼功人不允许杀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中共在造谣。

自看了《转法轮》这本书后,我按“真、善、忍”要求自己为人做事,与人为善。大概在二零零六年,我在一家当保姆,那家主人的女儿怀孕了,要雇两个保姆,我和另一个保姆住在同一个房间。中午休息的时候,那个保姆问我说:你吃苹果不?我说不吃。她给我拿了一个,我就吃开了。她也拿了苹果开始吃。没想到,她吃苹果,吃上一两口就扔掉;再拿一个,吃一两口又扔掉,一会儿功夫吃了七、八个。我就感到纳闷,问:你咋这样吃法啊?她说:一看你就是没干过这一行。我说你不能这样吧,做人咋的也得善良吧。她说这很正常,不吃白不吃。她干保姆好几年了,每次回家,主家都给她拿东西。一天下午她回家下楼梯的时候,四、五袋牛奶从她书包中掉出来,是她偷拿人家的,正好让主家发现了,人家说了她几句。现在这个社会,道德水准下滑的很厉害,想找个好保姆也是不容易的。

我因为学了《转法轮》,所思所想和她都完全不一样。我在那儿一般从不随便吃人家的东西,离开时也从不拿人家的东西。有一次,主家从超市购物回来,整理了一堆垃圾袋让我扔,我扔时发现袋子里边有一双崭新的袜子,还没拆开包装的。我就给主家拿过去了。那个保姆听说后,说:你太实在了。那言外之意好像是不会占便宜,我却觉的这样才是对的,心里踏实。

后来,我在超市上班,与店里的同事相处的很好,店长也很喜欢我。干我们这一行的,因为涉及到卖货、收钱,免不了有亏钱的时候。每遇到亏钱,我就毫不犹豫的自己把亏了的钱补上。有时顾客掉了钱在地上,我从来也不占为己有,都是放到超市的收银箱里。有一次我看到地上有一百元钱,我就问谁丢的钱?一个顾客说是他的。我就给他了。后来同事说:你傻啊,把钱踩住,不就成了自己的吗?确实他们都是这样的,捡了钱就买东西吃,平时吃店里个鸡蛋,占点小便宜也是常事。我作为法轮大法的修炼者却不能这样做,也不想这样做,我心里装着“真、善、忍”,凡事考虑别人,宁可吃亏,绝不占便宜。同事们也都知道我是修炼法轮大法的,知道我的为人。

后来我换了工作,涉及收钱,我曾收了两、三次假钱,都是一百元的。我当着同事的面,都撕掉了。一次,我当着一个朋友的面撕掉了一张百元假币,朋友说:呀,学了(法轮功)就是不一样。我说:不是咱的咱不要,如果花出去就得让别人吃亏。

我在法轮大法修炼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这个人人都爱钱,人人都追求钱的时代,我本着修炼人的原则,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不出害人的心,不随波逐流,只要求自身能够做的越来越好,如莲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

一次在街上碰上一个老人,从外地来市里告状,说着说着就哭开了,说他弟弟杀了父亲,又要杀他。他上午去法院告状,人家不理他把他推出来了,下午他还要去。我看了他的状纸,写了四、五页,是很可怜。我劝他:“冤冤相报何时了,何况是你亲弟弟,就别再告了。越告越没法过日子。现在打官司(法官)都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你也难告赢的。你找个活干吧,先把自己生活安顿下来最主要。”他哭着说他一天都没吃饭了,我看他这么可怜,给他二百元钱,他激动的说:你心肠这么好,真是女菩萨呀!后来他非要留下我的电话,以后好还我的钱。后来他真的在一个地方找了个活干,安顿下来了。一直和我联系着,过年时他又给我打电话说:一定要还那二百元钱,还说:“你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帮忙。我一辈子都忘不了你。”

其实这都是一些小事,修炼法轮大法的弟子都能做到。有时看看人们为钱,为利益而互相争斗、互相伤害时,觉的他们真苦,一生就为这个活着,忙碌辛苦一辈子,却生带不来,死带不去。我想如果人人都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凡事替别人着想,有什么问题向内修炼自己,那社会该多好啊,每个人也会从中获得幸福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