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青年韩雪娇在上海长宁区被绑架

更新: 2017年02月2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2017年2月17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警察及街道办一行多人,拿着一张模糊的照片,来到位于武夷路297号韩雪娇的住处找她,未果。下午街道办和派出所又来两人,在韩雪娇的住处,登记了她的个人信息,拍了身份证的照后离开。

韩雪娇外出被跟踪,到下午5时左右被长宁分局国保、程家桥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现被非法关押在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

韩雪娇, 1988年出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人,本科学历,在上海一家外企做财务工作。亲人得知她被绑架消息后,非常焦急,分别从深圳、黑龙江不远万里赶到上海。

在委托律师会见和去分局、派出所了解情况中,韩雪娇的家人愕然发觉,至今警方仍不能具体说明为什么要抓人、关押韩雪娇,就凭一张模糊的照片,先抓人后构陷证据,这也使韩雪娇的家人非常气愤,这才明白原来是警察在违法,自己的亲人没有错。

长宁分局国保为了所谓“破案立功”,不仅恐吓、威逼房东,要了解韩雪娇日常的行踪,封锁韩雪娇的住处,不让任何人、包括家人进入。六天后迫使房东将韩雪娇的东西全部搬出住处,立即收回房屋;还去韩雪娇的公司骚扰,称韩雪娇在外散发资料,要公司举报韩雪娇有无在公司散发法轮功资料。

韩雪娇在刚入看守所后就开始绝食抗议,一直对国保的提审零口供。这让家人也更加揪心和难过。在与长宁分局国保警察交涉中,王姓国保以“忙“推卸责任,还拿来一张写好的悔过书要家人签字,被家人断然拒绝。

韩雪娇一直是善良纯真、为着别人想的好女孩,要叫她往哪里悔过呢?对社会、家庭没有任何危害,如今被冤屈却要违心承认自己犯罪了?天理何在啊!

韩雪娇小时候身体非常弱,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备受折磨。她爸爸脾气比较大,在很多事情上对她强硬的态度,给她脆弱的心灵造成了伤害,后来她有幸闻得大法,渐渐看明白世间一切的因缘关系,对恩怨也渐渐释然,学会包容,宽容了一切,能够积极、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苦难。韩雪娇在修炼大法中,心性升华,身体也越来越健康。

这些年来,长宁区国保警察一直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探头内发现什么,或凭一个人的一句话,几张走路过马路的照片就可以作为迫害好人的所谓“依据”,再非法抄家捏造所谓“证据“。他们曾用万能钥匙打开法轮功学员李晶的家门;用断电的方式,冲进了法轮功学员李海磊的家;与居委会人员,骗开了家庭主妇朱裕梅的家门,绑架了她及五岁的女儿;并且跨区,到普陀区甘泉路的法轮功学员张懿家抄家,到翁萍家抄家;用拉电闸的办法骗开了徐汇区法轮功学员邵鸿珍的家,非法抄家并绑架了她。这些严重违反宪法,触犯刑法的行为,只是他们的卑劣行径中的小小一部份。

这些年来,长宁区国保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喻培英、李玮聆、李晶、兰立志、孙志丰和孙志芳兄妹、李红珍、唐文秀、贺美云、童国娇、李霓、杨惠芬、吴小峰、顾宝群、岳红英、刘芬娣、李引官、胡中天、朱裕梅、李海磊、赵斌、庞光文、王烨、邵鸿珍、翁萍等等。其中有年过七旬的老人,有后来被迫害致死的壮年男性,有被一再迫害的一家几口人。

2016年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规定:“下级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人民警察职责范围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同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没有报告造成执法过错的,由上级和下级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已经报告的,由上级承担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奉劝长宁区国保不要再延续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不要把江泽民所犯的罪行强加在自己的身上,而使自己罪上加罪!莫在错误命令下违背良知,莫在错误思潮中无视真理,莫在谋生中丢失自己善良的本性。彻底清算江泽民流氓集团的日子已为时不远,悬崖勒马,弃恶从善,给自己留条后路。

上海市长宁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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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书记] 高峥[副书记] 褚凯华[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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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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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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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电话02123039440] 张辉[处长] 方[处长,电话0212303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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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桂香[电话02123039461,02123039206*39206 *36038 *95012 *50034]
王俊[40多岁,手机:15601990381,电话:021-23039463,电话:02162906290*39463]
沈晓磊[手机13061996102,电话02123039463]
王浩月
竺超
戴晓龙
杨国金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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