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国保大队头目朱芳明的恶行

更新: 2017年10月25日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朱芳明,男,四十多岁,曾担任过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国保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指导员,现为章贡区国保大队迫害法轮功的头目。

朱芳明长期以来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本地区的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良言相劝和邮寄的真相劝善信总是拒绝、置之不理。多年来,朱芳明对本地区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抓捕、抄家、关押、罚款、敲诈勒索及采取暴力行为,导致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判刑等。

据明慧网资料统计,经朱芳明绑架劳教的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

一、参与对一女性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抄家、勒索

2007年8月30日晚九点,朱芳明与另两警察欲闯进一女法轮功学员家中,在遭到该学员拒绝开门后,竟招来110警察用铁锤暴力砸开该学员家的铁门,抄走法轮功师父的法像、书籍及资料,绑架该法轮功学员并关押二十八天。在敲诈该法轮功学员的丈夫三千元现金后,才将该学员释放回家。

2008年4月10日下午四点多,朱芳明等四个警察以去派出所核对为理由,再次将该法轮功学员骗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十五天。

二、蹲坑绑架陈盛强等三位法轮功学员

2008年8月22日晚,朱芳民等数个警察蹲坑绑架三位法轮功学员:陈盛强、李松滢、邓湘琼,将他们三人劫持到看守所残酷迫害。后来陈盛强、李松滢被非法劳教两年,邓湘琼被湖南祁东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缓刑),勒索现金数万元。

三、多次参与、指挥对法轮功学员顾秀芳的迫害

顾秀芳,女,六十多岁。2010年10月15日下午,顾秀芳在赣州市学校门口给世人讲真相时,被绑架并关押在赣州市看守所迫害。当天晚上,多个警察到顾秀芳家中非法抄家。

2016年7月14日早上七点多钟,顾秀芳被章贡区南外派出所刘伟等数个警察强行撬门,绑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刘伟给顾秀芳注射毒针,随后到顾秀芳家抄家,什么也没抄到,就把顾秀芳关押在赣州市看守所十五天。

过程中,朱芳明等国保警察前往该派出所,以摄像头拍到的摄像为由,逼供顾秀芳交代在居委会发放“九评”一事。 7月28日,朱芳明等人又到顾秀芳家,胁迫她老伴到国保大队签字,一切后果由顾秀芳自己承担。

2016年8月8日下午五点多钟,顾秀芳向政府官员发放真相资料被构陷。朱芳明等三个警察强行闯入顾秀芳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轮功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并将顾秀芳劫持到赣州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关押。

2017年4月~5月,朱芳明等警察分别三次到顾秀芳家非法抄家,抢去大法书籍、真相条幅及大法资料等私人物品。

四、绑架法轮功学员梁葵艳、重判七年半刑期

梁葵艳,女,五十多岁,曾三次被非法劳教。2000年1月被劳教两年,2001年10月23日被劳教三年,2005年7月11日被劳教一年六个月,三次非法劳教均关押在江西省女子劳教所,她遭受了逼迫放弃信仰、灌食、走队列、长时间的从事奴工劳动等迫害。

2012年4月10日下午,梁葵艳在街上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朱芳明等人绑架并抄家,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切纸机、装订机等私人物品全部被抄走。8月20日,梁葵艳被重判七年六个月刑期,目前还被非法关押在江西省女子监狱迫害。

五、对法轮功学员李其华、严传芬的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李其华,女,六十岁左右。2012年2月22日左右,在赣州市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后被关押在赣州市看守所迫害。

2017年5月12日,李其华再次遭绑架、抄家,并被非法关押到赣州市看守所迫害。

2012年4月13日晚上,法轮功学员严传芬在去营救法轮功学员的路上,被章贡区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跟踪绑架,并被非法抄家,后来被关押在赣州市看守所迫害。

朱芳明作为章贡区国保大队的头目,对这两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负有直接责任。

六、直接参与、指使对退休女教师张珍青的迫害

2015年12月29日,朱芳明身穿便衣,带领赣州市解放派出所警察及居委会主任等三、四人非法闯入法轮功学员张珍青的大姐家,又电话叫来了三、四个执法人员强行非法抄家,抄走了十几本大法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大法法轮图像、播放机和三百元真相币,还将张珍青和在场的两名南昌市的法轮功学员绑架。

后来两名南昌市法轮功学员因体检时反复检查三、四次,血压都很高,警察才不得不于当晚将俩人送回本地,而张珍青却被非法关押了十天。

七、亲自参与、指挥对“诉江”法轮功学员的骚扰迫害

2015年下半年,朱芳明带领国保大队警察,对本市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和抄家。不出示任何证件非法抄走大量的法轮功书籍、法轮功师父的法像及真相币等私人财物,每到一家,都扛着摄像机侵犯人权强行摄像。

过程中,朱芳明等人不仅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善言相劝,反而将该法轮功学员强行劫持到看守所,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下,强行关押迫害10~15天。对在街头讲真相、发真相资料被构陷绑架到国保大队的法轮功学员,则以重判做威胁,恐吓家属、以“保释”为由勒索巨款,并威胁家属不得透露被勒索的钱款数目,此外,还教唆家属盯梢法轮功学员的行动、禁止法轮功学员相互接触。

八、策划、参与、指挥对法轮功学员的“敲门骚扰”迫害

2017年5月15日下午四点半左右,朱芳明等警察未穿警服,擅自闯入法轮功学员田某家非法抄家,抢劫《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不干胶等真相资料。

2017年7月21日上午十点左右,朱芳明等几个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唐维兰家敲门骚扰。当时本人不在家,他们没向她家人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抄走了法轮功书籍、真相光盘及播放器等私人物品。唐维兰回到家后,警察又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唐维兰说:“炼,这么好的功我怎么能不炼呢?我们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违法犯罪的是你们。”类似敲门骚扰一个月内在唐维兰家发生过三次,有时晚上九、十点钟还敲门骚扰,给唐维兰及家人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2017年8月17日上午九时左右,朱芳明带领警察强行闯入女法轮功学员王某家骚扰。朱芳明进门后随手给王某后脑勺一掌,用“执法记录仪”对着王某的脸录像。当王某制止他们的非法抄家时,被两警察强行将她的两手臂反扣,被朱芳明强行戴上手铐,并用脚踢膝盖背部、强制她下跪。最后,朱芳明将王某家中法轮功师父的法像撕下抢走,还恐吓王某不准上大街发放法轮功资料。


朱芳明相关信息如下:
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8号, 章贡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邮编:341000
电话:18979769959 1387976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