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次遭绑架 孙淑杰狱中控告江泽民(图)

更新: 2016年09月21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综合报道)黑龙江双鸭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淑杰女士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再次被警察非法抓捕,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在被迫害得无法行走的情况下被非法庭审,二月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五年,后来在生命垂危的情况下,被偷偷劫持到哈尔滨女子监狱。至今身陷囹圄的孙淑杰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九日左右控告发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孙淑杰
孙淑杰

现年五十八岁的孙淑杰女士,原是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林业处森保站站长兼任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在修炼法轮功前患有严重的肺结核,一九九六年七月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病不治而愈。在单位里,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技术攻关方面为单位创造了经济价值并赢得了荣誉。

在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对法轮功群体的残酷迫害后,孙淑杰女士遭受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她在控告书中说:“十六年来,我因修炼法轮功,先后十四次被中共人员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期间我被酷刑折磨的十次送医抢救。遭到过老虎凳、电刑、抻刑、吊挂、冻刑等酷刑折磨及药物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修炼后变得和睦的家庭也被劳教所与单位的中共邪党书记张宝荣、纪检委耿铁刚以煽动、挑拨、威逼的手段拆散。”

以下是孙淑杰女士在控告书中陈述的事实:

下面简述我十四次被迫害经过:

第一次:在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我去探望刚被非法关押回来的两位老年同修,被恶人构陷,被尖山分局政保科警察王振春绑架。

第二次:自一九九九年八月单位停发了我的工资,一九九九年十一月我进京上访为大法说公道话,顺便去山东,路上我看看法轮功书籍,被山东肥城派出所非法抓捕,被非法拘留五天后,由当地公安带回后,又被非法关押在矿业集团公司看守所二十二天。此次被单位勒索了五千元。

第三次: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我到户外公园炼功点炼功,被立新派出所非法关押五个多小时,被勒索二百元。

第四次: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五日又一次去北京上访,为师父鸣冤,在北京被绑架,单位保卫科苏刚让去三个人接我,他们三人所有的费用都我一个人出。苏刚告诉他们三人,可以随便花我的钱。他们把扣押我的五千元花光了,又返回到财务科开我的工资,那次大约用了七千元钱。回来后我被关押在双矿集团看守所,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我抗议诬蔑法轮功的宣传黑板报,被恶警刘志成、万小勇殴打,大腿、臀部肌肉被踢成黑紫色,还被扇耳光,因拒绝写所谓的保证书,被非法劳教一年。

第五次:二零零一年七月,伊春抓了法轮功学员,我们去伊春法院要人,被伊春公安610非法拘禁四十八小时后被当地610人员接回。

第六次:二零零一年九月,我到北京公安厅上访,要求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当地非法拘禁三个月,关押在双矿集公司看守所。所长董学成,把我关押在原来装雷管和火药的仓库,大老鼠跑来跑去,灰尘很厚,到处是老鼠足迹和粪便。小窗口又没玻璃,晚上也没有被盖,每天只给我二个发霉了的面粉做的小馒头,大头菜拌咸菜,一天二次。让我干担水,收地里种的秋菜,往仓里倒煤等体力活。因劳累过度,造成大流血,出现失血性休克。三天后才通知我姐姐,姐姐带我去了医院,住院花了近七千元。

第七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我给董学成真相资料,他上报给公安处。二十六日八点半左右,潘宏奎等四名恶警闯进我家,搜走大法书,并要带走我,我拒绝被带走,撕毁传唤通知单。恶警们不顾我身体虚弱,在我出院的第四十三天,将我大头朝下拖下楼扔到警车里绑架。在非法关押期间,我绝食抗议。董学成为推卸责任,以放我为名,将我骗至市看守所刑拘。因绝食我两次昏厥,到第九天才被放回。

第八次:二零零二年二月二日至六日,邪党书记张宝荣以扣除当月职工奖金为条件,强迫五十多人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我当时只想不能让这些人受害。当即制止,关掉电视机。张宝荣不让这些人听我讲真相,指使保卫科三个人将我从五楼架到一楼门前警车上,送到公司公安处非法审讯。

第九次:二零零二年二月十日傍晚,单位邪党书记张宝荣唆使下,矿业集团610主任陈其彬、单位保卫张雪松,张晓红,耿铁刚,一共四个人闯入家中直接把我再一次非法关进双鸭山市拘留所,所长白术文每天找四个男犯人,对我灌食迫害。他们有捏我的鼻子的,按我头的,有按我胳膊的,还有用脚踩我腿的。用粗的橡胶管撬开我的嘴。把胶管插到胃里。灌咸的凉东西。每次灌完后,都得吐半盆血水。几次休克,十一天后,单位张雪松,610李学伦把我抬回家。

第十次: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三日,经几次折磨,我正在家休养,张宝荣指使下,保卫科苏刚指使张雪松等四人又来到我家。说单位找我有事,一会就回来,我以为是业务上的事,邪恶只会骗,他们把我又一次骗到市拘留所,我被非法关押到十五号牢房,第二天强行绑架到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酷刑演示:大背铐
酷刑演示:大背铐

第十一次:二零零二年四月,我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劫持到佳木斯劳教所。在这里,拒绝“转化”、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被恶警们罚坐小凳,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恶警们手拿电棍、木棒在四周看管着。我因拒绝配合这一迫害,被恶警队长张晓丹拖拽到一个单独的房间,按倒在铁床上毒打,掐腋下,两肋肌肉被掐成黑紫色,恶警刘亚东又把我大背铐在铁床下,坐在冰凉的地上,不许坐垫,并派犹大孙宜婷、靳玉华、吕淼等每天轮番围攻我、挖苦我、讥笑我,恶警刘亚东还把睡觉的床板拆下,仅留中间一块板,强行把我按倒在那块木板上,脸朝上,手脚分别被拽直,铐在床的四个角铁上,长达十六个小时,这样连续折磨我一周,当时我身体一直在流血,昏厥几次后,被带到佳木斯中心医院。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长时间铐在床上

在劳教所的二楼楼梯处挂着诬蔑法轮功的牌子,六月的一天,法轮功学员齐心协力把它拆掉了,恶警教导员祝铁红把我、蔡荣、苏艳华等三个法轮功学员铐在铁床下,不许坐垫,不许睡觉,不许说话,由刑事犯看管着。我身体虚弱又流血,失血休克几次后,恶警刘亚东让刑事犯王洪雁把我背到楼下严管队,铐在铁床上十多天。

七月的一天,恶警洪伟、蒋佳男强迫严管队的法轮功学员干活,我因身体流血虚弱干不了,被恶警蒋佳男谩骂。八月,劳教所让严管队的法轮功学员穿劳改服,我、蔡荣、李秀荣、佟丽等拒绝穿,被恶警蒋佳男和洪伟抓起头发毒打,扇嘴巴子,撞墙,打得我的头皮都木了,太阳穴被蒋佳男用皮鞋踢得眼前直冒金星,眼里留下的悬浊的黑状物一年多才下去。

中共邪党十六大前夕,劳教所充实三十人的警力,对法轮功学员实施酷刑,强行“转化”迫害,恶警李洪波叫嚣着:“把你们都活埋在劳教所”。恶警们在四周墙壁上挂满了邪恶谎言的东西。电视在前面播放邪恶谎言的录像,强迫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坐在中间小凳上。双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也不许动。从早五点坐到半夜十一、十二点钟,十几个恶警手持电棍、木棍、橡胶带打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噼里啪啦的响,谩骂声不断,法轮功学员一个接一个被单独拖拽到二楼上酷刑大背铐。

恶警刘亚东把我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里,指使邪悟的犹大孙宜婷、靳玉华、吕淼当包夹,这些犹大逼迫我吃药,散布邪悟谎言。在我已经瘦成皮包骨的情况下,一天夜里,恶警刘亚东指使恶警林伟强行“转化”我。恶警林伟是从佳木斯监狱临时借调来的女狱警,长得又高又胖,十分邪恶,她叫来犹大和三个刑事犯人,疯狂地给我上大背铐,铐在铁床上,又猛压我的胳臂,我的汗水、泪水一齐流了出来。恶警林伟一边猛压我的胳臂,一边喊:“还炼不炼了?写不写?”我回答:“不写,就炼!”恶警林伟继续用力向下压她的胳臂,我大喊一声:“法轮大法好”后,就昏过去了。醒来时,恶警林伟正抓着我的手写着邪恶要的东西,然后才把我抬上床。

在被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单位邪党书记张宝荣带三四个人到我的丈夫单位骚扰,让丈夫与我离婚不给我钱。我的丈夫因精神压力过大,心脏病复发住进了医院,二零零三年他到劳教所说:“我实在承受不住了”。就这样,修炼法轮功得到和睦美满的幸福家庭,被邪党爪牙张宝荣给拆散了。年幼的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与家庭的温馨,常在噩梦中喊妈妈。

在佳木斯劳教所长期的残酷迫害与高压下,我精神失常了。但劳教所既不通知我的家属,也不给我医治;犹大孙宜婷对恶警说:“她是装的”;致使恶警更加肆无忌惮的继续打我、扇耳光、用脚踢我;恶警队长孙立敏逼迫我吃不知名药物,自此神智更加不清。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一天早晨,我从劳教所跑出去,被恶警刘铁军发现并拦住,一阵毒打,嘴流出了血,脸被打出青紫色的手指印,眼眶青紫色,恶警洪伟与犹大孙宜婷气急败坏地把我铐在老虎凳上,坐了一夜不让我睡觉,不让我上厕所。又有一天,恶警洪伟把我毒打后,将我与法轮功学员王玉红同时铐在铁床下,铐了一夜没让睡觉,并让刑事犯人刘士华、许广兰每天寸步不离地看着我,恶警洪伟、蒋佳男粗鲁地骂我、侮辱我,致使我的精神更加错乱,犹大孙宜婷为了在恶警面前表现自己、减少刑期,利用我的精神失常,误导我认她当师父,让我对她言听计从。随后,我的病情不断加重。一天我在车间干活时拿起剪刀刺自己的头,脸上鲜血流淌,幸亏身边的法轮功学员宋会兰、李淑梅及时夺下剪刀。恶警洪伟、蒋佳男把我拖到后面一个屋子里吊起来,一阵拳打脚踢地毒打,鲜血流在衣服、裤子、地面上。从此,我每天都被铐着,人在哪儿,就铐在哪儿;有时和王玉红铐在一起。

二零零四年三月,我的病情更加严重,劳教所警察王慧丽和殷洪才把我带到佳木斯精神病院。大夫说:“这个人都这样了,怎么才来呀?”劳教所不得已,通知我单位的610把我接回,单位610头目陈邵彬怕担责任,让我的家属接回家。我被接回家后的第二天就失踪了,后来发生车祸,头撞重伤,被送进双鸭山人民医院手术治疗。出院后,我精神失常的症状更加严重,又被家人送进双鸭山第二精神病院治疗。

第十二次:北京劳教调遣处对我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我再次到北京天安门为大法鸣冤,喊“法轮大法好”,被北京警察绑架到北京劳教人员调遣处,北京恶警狂喊道:这回送你上西天。恶党黑窝调遣处,在一个房间里,十几个身穿白衣、戴口罩的男子,什么也不说,把人拖进来,恶狠狠地扒衣服,连内裤也不让留,掐大腿,揪乳房,用流氓手法,不分老幼,一律扒光。随后,一群女恶警扑过去,拽住我的头发,拖到另一个房间,拳打脚踢,强迫我穿统一的制服,不穿就轮流扇耳光,用脚踢。眼镜被打碎,我自己的衣服扣子被恶警一个个割掉,鞋上的拉锁被硬拽坏了。

吸毒者杨梅、郑梅、张晓萍受恶警指使,负责看管我,强制我坐小凳,画地为牢,不许出界,强迫背诵三十条规则、写保证书,不背不写就动手打。恶警用擦地抹布捂我的嘴,不让喊“法轮大法好”,我的嘴、牙龈被恶警、吸毒者抠破,流了很多血,脸肿得变形,全身青一块、紫一块,每次上厕所和洗漱都得喊报告,否则恶警、吸毒者一起动手,把我按倒在地,有骑在我身上的,有按头的,有按手的,有按脚的,逼迫我写邪恶保证。恶警拿水彩笔在我的脸上、脑门上、肚子上、鼻子上画乌龟、小动物,写谩骂李老师的话,丑化我、欺辱我。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撞头

有一次,一个矮胖的姓宋的恶警和几个吸毒者把我拽到墙角处,抓起我的头发,往墙上撞,发疯似的抡起胳膊狠狠地打我的头、脸。深夜里,逼我睡在水泥地上,有时整夜不许睡觉,直到把我折磨得吐血了。恶警又带我到调遣处医院,拿回不知名的药物,五六个人把我按倒在地,强行灌药。在这里,我经受了一个半月的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八日清早,这里的所有恶警都戴口罩、持枪,非法押送手无寸铁的民众。我高呼:法轮大法好,随后被恶警拳打脚踢、电棍电击,头、脸、嘴、后脖颈子的皮肤被电得发出焦糊味,在非法押送途中才知道,押送的目的地是世界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教所。

第十三次:马三家劳教所对我的迫害。

在马三家劳教所,我拒绝“转化”,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在两年半又加期十天的牢狱生活里,经历了以下肉体上、精神上的残酷折磨:

(一)殴打。法轮功学员被恶警殴打,每天都要发生多少起。恶警们高喊着“又要练练拳脚了”,同时还唆使劳教人员和犹大随时汇报,随便殴打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所谓表现积极的可以多减刑期早回家。我由于拒绝“转化”,被犹大苑淑珍多次殴打,一手抓着我的头发,一手扇着耳光,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还把我拽倒在地,用脚踢大腿和臀部,我的脸被打肿了,嘴流出了血,身上的肌肉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一个犹大散布邪悟谎言,我正告他说:“闭上你那被魔利用的嘴”。四个犹大一齐将我拖拽到恶警张卓慧的暴力室,把我打倒在地,邪悟的犹大王云革骑到我身上,五个人一起拳打脚踢,恶警张卓慧用手铐打,不知打了多久,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双手背铐着倒在血泊中,脸、嘴、手、地上都有血,已经凝固了。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我还多次被恶警潘秋妍扇耳光,恶警手打累了,再拿床板往我的腿和臀部打,衣服撕烂了,随便给扔掉。年轻的男恶警彭涛穿着皮鞋踢到我的胸部,血从口里流出来,恶警彭涛还说:“就你这小体格,都不愿打你”。另一个戴眼镜的恶警一脚踢到我的左肋处,一喘气就疼,疼了好几个月,走路都直不了腰。恶警大队长张君,抬脚踢在我的嘴里;恶警所长周芹扇我的耳光,抓破我的脸;恶警教育科科长马吉山拿着木棒点着我的头、脸,抬手扇嘴巴子;恶警潘秋妍叫嚣:“有两个死亡指标,谁要给谁一个”。

当时在特管队与我一起遭受迫害的还有:北京的张连英,大连的盛莲英、张敏,锦州的徐慧,本溪的刘世芹,丹东的刘桂芳,葫芦岛的夏宁,清原县的刘艳芹,这些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地遭受无数次电棍、木棍、笤帚、手铐、床板非人性迫害殴打和酷刑。

(二)不让睡觉,罚站。有时我被罚站不让睡觉,面朝墙壁,双脚对齐,一动不许动,深夜里我被迫害得呕吐,吐出来的都是紫黑色的血,上厕所时走到走廊就昏倒了。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三)上吊挂。上“吊挂”就是用铁铐子铐上双手,再举过头顶,铐在二层床的最顶端上,连续吊一个星期或更长时间,吊到第二天腿和脚就肿起来,到晚上十一点左右再换铐在专用的死人床上(有的叫小护士车),早晨三点左右再重新吊挂到二层床的上端;有的时候被扒光衣服,一丝不挂地吊着;冬天时还把窗户打开,嘴被胶带绕头部缠住,封住嘴,不让说话,不让喊法轮大法好;耳朵被插上耳机听谩骂李老师的MP3。我被这样吊挂酷刑十几次,有二次吊着的时候就昏过去了,不知昏迷了多久,恶警把我卸下来的时候,尿已经把棉裤湿透了,两个月都起不来床,不能自理。

酷刑演示:抻挂
酷刑演示:抻挂

(四)抻挂。就是在两个特制的二层铁床架子的床头处,把人的两腿并在一起捆在铁床下,两手再分铐在两张铁床架上方,然后用胶带把嘴封住,耳朵插上谩骂师父的mp3,两个恶警分别把两张床向两侧拉拽,使人胳臂一瞬间又痛又麻,肩膀像脱臼一样疼痛难忍,恶警还要用拳头捶两个被铐悬着的胳膊肘处,已无法形容那种痛苦了,汗水顺脸颊淌在地上。我被这种酷刑折磨多次,导致经常吐血。

酷刑演示:挂铐
酷刑演示:挂铐

(五)挂铐。恶警还对我实施一种特殊的“挂铐”酷刑,双手分别各铐一副手铐,背对二层铁床的床头,一手铐在斜上方的铁床架上,另一只手被铐在斜下方的铁床框上,人站不直,又蹲不下,寒冬季节,光着脚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不给饭吃,被打后嘴角的血滴在地上一大堆,我已瘦得皮包骨,六个小时后被放下来时,手肿得像馒头,脚腿都肿着。

(六)铐刑。我被单独铐在一个房间里,长达十个月之久,离开劳教所的一小时前都是被铐着的。夜晚睡觉,也被铐着。手肿得像塑胶手套吹起来的形状,手腕时常被铁铐卡进肉里,血肉模糊,至今留有疤痕。手时常抽筋,痛得直哆嗦,肚子也时常抽筋一样的痛,直不起腰。

(七)精神摧残。劳教所恶警给特管队的法轮功学员规定七不准:不准上诉、写信、打电话、接见、买东西、洗澡、洗衣服。我的姐姐、姐夫从千里之外的黑龙江顶着大雨来看望我,遭到劳教所拒绝,理由是我表现不好,所以不让见亲属。我的儿子来劳教所看望母亲,劳教所欺骗他说:这里没有这个人。

我被酷刑长期折磨得有些呆滞,生活自理都很困难,还经常受恶警们谩骂、羞辱、训斥,恶警邵玥彤常骂我装疯卖傻,铐手铐时骂:“铐死你”。一次我要求买日用品,恶警队长张环大声吼骂我:“就你还用日用品”,说些很难听的话。我拖着虚弱的身体当时昏倒在地,醒来时,恶警队长张环昧着良心说:“她就这样,身体检查没毛病”。恶警教导员张卓慧说:“就你这样的,不整死你就不错了”。

酷刑演示:揪头发撞墙
酷刑演示:揪头发撞墙

(八)揪头发撞头。有一天,我要洗内裤,被恶警张秀荣毒打,揪着头发往暖气管子撞,往墙上撞,左半脸撞出了血,又把我拽倒在地,拳打脚踢,脸上的伤口至今留有疤痕。

(九)用铁器砍。恶警们在拳打脚踢力气用尽时,就拿铁器打法轮功学员,恶警队长张环把我系棉裤的带子给剪掉,再用剪子柄敲打我的左脸,我被打后,脸肿得老高,恶警们看到后还明知故问:“你的脸怎么了,长得变样了”。恶警曾拿着铁铐子砍在我的嘴上、脸上,当时鲜血直流,嘴、脸肿起,呈黑紫色。

中共酷刑:冷冻
中共酷刑:冷冻

(十)冻刑。受有多次,寒冬季节,恶警把法轮功学员我拽到水房,扒光我的衣服,用铁铐子铐在窗户下的铁管上,再把窗子打开,冻我有时大半天、最短两小时;还让我住在一个水能结冰墙上全是冰霜最冷的房间,整个秋冬季就这样铁铐铐着我、冻着我。包夹犹大胡玉梅冻得穿着棉大衣戴棉帽,还得绕地来回走,恶警察值班仅开门看一眼忙缩头就走,恶警是呆不了的。

(十一)食物迫害。被非法关押在特管队时,只给吃发霉的玉米面做成的中间不熟的褐色窝头,以及没有油没有菜的剩汤。

(十二)利用医疗,进行经济迫害。在一零年冬天,本溪的六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刘世芹,与我一起被吊挂到二层铁床上,并把铁床放在窗户下面,把窗户打开用寒风冻,两位老人的耳朵上还插着谩骂师父的MP3。刘世芹冻得直咳嗽,恶警就强行把她拖到马三家医院打针、用药,恶警把她卡上的钱用光了,又给她儿子挂电话让他寄钱,病情不告诉本人,也不通知家属。恶警还说:“收拾她,反正她有钱”。我也被恶警用这种方式掠夺上千元钱。我受酷刑常昏迷,在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由恶警彭涛、伊某某、邵玥彤强行带到大北监狱做脑检查,既不给诊断收据也不告诉病情。来回车费、诊断全部费用都克扣我本人的钱卡。

(十三)扒光衣服。恶警强制法轮功学员穿劳教服,否则就扒光衣服,连踢带打的上吊挂,待放下来时,两胳膊和双肩又酸又麻又痛,已无法形容,光着身子上厕所,洗漱,吃饭。

(十四)强制签考核,按手印。马三家劳教所为了搞政绩,不择手段地追求转化率。十几个男女恶警有的手拿电棍,把法轮功学员逐个拖到邪警暴力室,男恶警彭涛手拿电棍站在门口,让法轮功学员进门时喊报告,然后进屋签考核、按手印。我大喊:法轮大法好!并把签字的笔折断,一群恶警围扑过来,一顿毒打,恶警彭涛抡起电棍噼里啪啦地施暴。从此,我的肋骨痛得不敢直腰,经常吐血,头脑变得更加呆滞,脸偏得变形了,瘦得皮包骨。

第十四次: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我在张贴轮功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举报,被永红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目前我被超期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已将近一年了,我身心受到严重地伤害。这次我被迫害,几次送医院抢救,现在我身体非常消瘦、虚弱,血压高达二百二十。但双鸭山市公检法部门拒不放人,尖山区法院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把已无法自己行走的我抬进法庭进行非法庭审,二月十三日对我非法枉判五年。直到十六日(腊月二十八)法院都没通知我的家属及律师,是我的一个朋友到法院打听,才得知的。法院想利用过年休假,不通知家属,错过上诉期。但我本人已提起上诉。

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长达十六年的残酷迫害,犯下了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江泽民不仅违犯了国际法,也同样违犯了中国政府的法律:《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这场残酷迫害已构成江泽民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