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审案遭控告 易县法院审判长杜启国被调离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五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五月四日,山东的李仲伟律师接到河北易县法院的通知:原审理法轮功学员吴桂敏案的审判长杜启国被调离刑庭庭长职务,不得再审理此案;易县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吴桂敏案,将于五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对此案重新开庭审理。

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上午,河北易县法院刑一庭对今年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吴桂敏冤案进行所谓的庭审,将辩护律师李仲伟拖出法庭,演出了一场违法的丑剧,不许民众旁听。在所谓的“庭审”中,杜启国还千方百计的阻止吴桂敏为自己辩护。杜启国的行为是对中国宪法、刑法的公开挑战,是对法庭秩序和纪律的极大蔑视,是当今中国司法腐败、司法倒退的真实演绎,也是公开对抗现在政府反复强调的依法治国。

当天下午,李仲伟律师和吴桂敏的家属就杜启国野蛮违法开庭、粗暴驱逐律师的违法行为,向易县和保定市检察院控申科递交控告状。易县检察院控申科故意躲着不见,保定市检察院接待员看了一遍控告书说:请示一下领导。回来后又给易县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打了电话,让他们接待一下律师。

又过了两天,吴桂敏的家属去了易县法院刑事一庭找杜启国,要求无罪释放吴桂敏,或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作出无罪释放的判决。杜启国态度非常强硬,不许家属说话,还说要判吴桂敏实刑。

四月八日,李中伟律师又就杜启国的违法行为分别向易县法院和保定市中级法院提交了控告状:要求追究杜启国的违法行为,重新组成合议庭,公正审理吴桂敏冤案,得出公正的判决。

四月十三日吴桂敏向县市法院、检察院提出回避申请书,要求原审判长杜启国回避。“三月三十日上午开庭时,杜启国无端把我的律师赶出了法庭;律师出去后,法庭未征求我本人意见,强行开庭,严重剥夺了我的权利。杜启国的这种行为已经表明他不能再公正审理我的案子。根据法律规定,我要求杜启国回避本案。”

四月十七日,吴桂敏的家人实名向县、市、省检察院、法院控告了杜启国的违法行为,要求杜启国回避,从新组成合议庭,作出无罪并当庭释放的公正判决。

吴桂敏女士一九九八年开始学炼法轮功。之前那几年她种大棚菜,整年没日没夜的在地里干活,累得一身病,神经衰弱、头痛、腰痛,浑身无力,最后连床都起不来了,跑遍了大小医院也没查出有啥大毛病。九八年冬天她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开始炼法轮功,不到半个月的时间一身病全好了。

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吴桂敏七次被绑架迫害,被非法劳教三年;三次被抄家抢劫,砸毁房屋、家电、家具等,抢走现金六千五百元,三次被非法罚款共计一万元,被勒索三千元。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受到易县公安人员的严重酷刑,浑身是伤,直至被暴打昏死过去。

二零一五年九月六日上午,吴桂敏和老伴去易县北东村集市上赶集,并给人讲真相,被北东村治保主任周术诬告,当天被田国军等国保人员绑架、非法抄家。吴桂敏被非法关押到易县拘留所、保定看守所,遭构陷,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被非法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