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市王秀珍被非法开庭 律师做无罪辩护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南报道)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九点,河南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对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王秀珍女士非法开庭,家属聘请的北京律师为王秀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并要求当庭释放王秀珍女士。

当天,王秀珍的家属和朋友来了很多人,在审判庭前等待进场参加旁听。十几名法警把守着紧闭的大门,只允许五名家属进场,并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容下几十人的旁听席上空空荡荡,只有王秀珍的五名亲友参与旁听。

开庭后,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法官犹豫后拒绝。检察院公诉人陈跃辉匆匆几分钟读了诉状,律师开始做无罪辩护,其中刚讲了一句“法轮功不是邪教……”站在旁边的几名法警就一齐冲了上去,围住律师,七嘴八舌叫起来:“你说不是邪教就不是邪教啦……”会场秩序一片混乱,这群人叫嚷了一阵后,律师一拍桌子,指着这群人严厉的大声说:“有你说的话?!要不然你过来讲?!”并对台上的审判长邢博(音)说:“请法官管好你的法警!”这时法官邢博才如梦初醒的敲了两下锤子,这群无视法官、藐视法庭的法警才退了下去。

针对公诉人提出的指控,律师一条一条做了详细的辩护,将公诉人的指控一一给予驳斥。律师从法律角度多层面的论证,指出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公民不能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合法,发放宣传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合法,并指出该案适用刑法三百条错误,应依法宣告当事人王秀珍无罪。

法警多次冲到律师身边围攻。法官也多次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律师的辩护。律师据理力争地说:“与本案无关的我一句都没讲,我所说的都与本案有关。”

王秀珍的儿子小伟(未修炼法轮功)作为辩护人,讲述了母亲修炼法轮功后的身心巨变,他问公诉人:“你说法轮功是邪教,请你拿出文件来。”公诉人拿不出来。小伟拿出一份二零一四年六月四日《许昌晨报》第二版,通版文章《我国已明确认定14个邪教组织》,该文中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明确认定的14种邪教里没有法轮功,对法轮功的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这份报纸被送到公诉人手中,公诉人面对此文无语。

王秀珍女士也用洪亮的声音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并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也多次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打断。整个庭审过程中,王秀珍女士都被双手戴着手铐。

面对法官、法警对律师的多次故意阻拦,旁听席上的一名家属说了句:“法庭是讲理的地方,怎么不让律师说话。”一群法警就冲上去,把她连拖带拽的拉出了法庭。

整个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结束时法官没有当庭宣布结果。

王秀珍女士,于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前她患有结肠炎、关节炎、腰痛等多种疾病,还有脑血管硬化,常头痛发烧。修炼后她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从此身心健康,无病一身轻,工作中她兢兢业业,还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是左邻右舍公认的好人。二零零零年五月,王秀珍因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回来后被关进当地看守所一个多月,并被原单位非法开除工职。只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她多次遭到绑架关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下旬,许昌魏都区政法委610在向阳路附近安装了多个诋毁诬蔑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宣传栏,毒害世人。十月十日晚上,王秀珍女士在向阳路清除邪恶展板时,被蹲坑的便衣警察(西关公安分局的)绑架,并被抄家,几天后就被非法批捕,在许昌市看守所关押至今。

王秀珍的丈夫是一名老病号,患有心脏病等多种疾病,身体虚弱长年住医院,身边离不开人照顾;王秀珍的小孙女才半岁,出生后患有中度肌张力大,需要每天去公立医院做康复治疗。王秀珍的儿子现在每天既要照顾重病的父亲,又要抱着年幼的女儿去医院做治疗,孩子治病又急需他打工挣钱,真是分身乏术,全家人急盼王秀珍女士赶快回家。

相关办案人员:
许昌魏都区法院:郭艳(音),办案庭长,女,三十多岁,办公电话:0374-3399163
邢博,办案法官,男,约三十岁
许昌魏都区检察院公诉人:陈跃辉,办案检察官,男,约四十岁
许昌魏都区政法委:王文辉,610办公室主任,男,三十多岁,15637445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