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川区法院对王玉香、刘守芝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上午九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对淄川区法轮功学员王玉香、刘守芝进行了非法庭审,详情待查。

二零一五年,淄川区法轮功学员王玉香依法向两高递交诉状控告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同年九月一日,般阳路派出所警察以此为借口绑架了他们并抄家,警察抢走了王玉香给女儿出嫁准备的一万多元现金、打印机、电脑等物品,之后王玉香被警察绑架到淄博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被淄川区法院非法庭审。

二零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中午十一点左右,淄川区松龄路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守芝家中,将刘守芝、李星荣夫妇、刘守芝的大儿子李献鑫和另一个不知名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松龄路派出所,随后进行了抄家,抢走一台打印机、两个卫星接收器、切纸刀、法轮功资料和法轮功师父法像等。

松龄路派出所警察还询问他们是否曾控告江泽民,据悉刘守芝、李星荣、李献鑫曾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初向两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并得到妥收回复。刘守芝的丈夫李星荣和儿子李献鑫被取保候审,刘守芝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被淄川区法院非法庭审。

相关责任人电话(区号0533,邮编255100)
淄川区法院(新法院位于淄川区将军路与鲁泰文化路交叉口东南角):
主审法官(未确定待查)李佳霖(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办公电话:0533-5280236
主审法官(未确定待查) 靳莉 0533-2651357
院长:宗志强5281677
副院长:满祉强5284543、2761738、13953391205
副院长:王福生5272315、5285799、13964327999
副院长:王晓芳5275766、5286858、13606435069
副院长:王红梅5265999、5275389、13806434269
纪委书记:曹永茂5281577
刑庭庭长:赵成刚0533-2651361(此为办公电话星期一到五上班)。
办公室电话(传真)5280687法院刑庭5281701法医室5188592档案科5188591刑庭5265999执行二庭
5130401执行二庭5152236执行二庭5130403行政庭5284413执行三庭5158805监督庭5184407法警队5272474行政审判庭5268316民事审判一庭5281395经济审判二庭5157333民事审判二庭5153957

淄川区610办:
主任:李黎13053386662、0533-5181283、0533-5163808
副主任:陈启立0533-5280272、13395337157
副主任:陈文玉(兼淄川区公安局副政委)13561697008 办0533-2189178 宅8750717
副主任:丁燕13561608656 办0533-5181121 宅5179293
副主任:0533-5181286

淄川区政法委:
书记:高方13906435399、5163808
区国安办主任庞义军13695339983办5181283宅2563786、8751489、5178795
副书记李杰13964437304
副书记5138666、5178550

淄川区检察院
检察长:聂利民3012501
副检察长:3012502、3012503、3012506、3012505、3012507、3012509、3012568、5336009、01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