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不拾起来,我的手机肯定就没了!”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六日】二零一五年元月五日晚十点左右,我从亲戚家往回走,半路上拣到一部大屏幕联想手机。因不会用智能手机,又是晚上,没能给失主联系。

早晨失主往这部手机打电话,因我们不会接,把电话挂断了。我们就找邻居帮着联系,邻居查到失主家的电话,给失主家也打不通,又找到失主姨的电话,一打是外地的,可能是电话弄错了。这时邻居告诉这部手机卡已被挂失。邻居说你就要了吧,他家的孩子说:给我吧。但他们知道我们是修炼法轮功的,是不会那样做的。

为了找到失主,我又找到住在县城的同修帮助给失主联系,同修终于给失主家打通了电话,可是接电话的老人说话说不清,很费劲,好不容易才和老人沟通,问他家丢手机了吗?老人告诉:他儿子丢手机了,说他儿子住在县城。同修告诉他,让他儿子回来给打个电话。

后来老人的儿子来电话了,失主终于找到了。同修立刻骑车来到距县城近二十里路的我家带上我去和失主见面,送还手机。

失主在县城工作,我们在县城约定的一个地方见面了,他和妻子一见我们就说,他们原想这手机怎么也不可能找到了。我首先对失主表示歉意,我给失主说明了情况:我本来拾到手机该马上送还给你,因我不会用,没能及时与你联系,不知你经济情况怎样,不知耽误你的事没有,我们心里很是过不去,对不起你们,以后再见了东西我就不拾了。

失主激动的说,你们都是好人,见了东西不能不拾,你要不拾,我的手机肯定就没了。失主夫妇俩一定要请我们吃饭,要给留点钱。我们谢绝了。他们说:你们既不吃饭,也不要钱,我们心里实在过不去,让我们给你买点东西吧。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就是教人做好人的,我们的师父就要我们那颗向善的心,这手机是你的,是应该给你的。我们接受你的东西是不符合大法对我们的要求的。说话间得知失主和我的一个同学在一个单位,失主说,我会告诉你同学这件事。以后你到城里一定到我家。

在这之前我还捡到过一部手机。那是二零一零年三月的一天,我在一个个体工厂上班,捡到一部手机,在找不到失主的情况下,交给了车间主任,让他给帮着找到了失主。厂里知道后,写了我拾金不昧通报表扬信,在当地好多厂子里张贴。厂长还因此奖励了我一百元钱。

因我在厂里干活不求名不争利,从领导到工人都知道炼法轮功的都是好人。厂长说:你们这样的人就是素质高,有这样的人(指炼法轮功),我就光用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