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劳教折磨、药物迫害 哈尔滨伊正方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九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六十岁伊正方女士被非法劳教、遭毒打、药物迫害、奴役、侮辱,伊正方二零一五年九月控告发起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

伊正方女士控告说:“在劳教所天天做奴工,从早上五点三十分起床至晚上八—九点休息,完不成任务扛回宿舍干,在高压威胁、恐吓、侮辱、强行坐小板凳,蹲墙根、穿囚服、戴手铐、拍囚照、强行按手印,一年四季凉水洗脸、洗澡、刷牙洗衣服等对我们人格造成极大侮辱与伤害。这只是冰山一角,灌药长达四个半月之久。所受折磨可想而知,在劳教其间,没有一点人身言论自由,任其肆意凌辱,惨绝人寰,罄竹难书。”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罚坐小板凳

江泽民一伙迫害向往“真、善、忍”的民众,直接毁掉了人类普遍遵守的普世价值,毁掉了基本的道德规范,使社会正气被打击、是非颠倒,使贪赃枉法、贪污腐败、道德败坏、黄赌毒、制假贩假甚嚣尘上,整个社会政治体制、经济体制、社会秩序、人际关系、价值取向、法律运用等等都被用来打击善良正义良知,都被用来助长“假、恶、斗”,整个社会全面黄化、黑化,人人都是受害者。

伊正方女士控告说:“江的所作所为给我个人和家人造成了极大伤害,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我的合法权利,更为了免于中华民族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江提起刑事诉讼。”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以及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三十二、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下是伊正方女士在控告状中提及的部分事实:

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二十岁前,我患有神经性头疼病,心律不齐伴随其它病,整日昏昏沉沉,没有精神,什么活都干不了,用遍中西药无济于事,性格孤僻,脾气暴躁,看谁都不顺眼,得理不让人,为蝇头小利争斗,病魔折磨,内心压抑,人生苦恼。一九九七年初天赐机缘,我幸遇法轮大法,修炼不到一个月,折磨我二十多年的顽疾,不知什么时候奇迹般消失,十几年过去,我不曾吃过一片药,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

现在我精力旺盛,头脑清晰、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我通过学法真正明白如何做好人的道理,彻底改变我的人生观,我把“真善忍”法理溶于日常工作、家庭生活中,心胸豁达开朗,打工期间,勤勤恳恳,不计较个人得失,脏活累活没人干,我去干,打扫卫生间、刷马桶,得到老板认可,我在她家干五年。我辞职时,不愿让我走,一再托我给她介绍一位和我一样修炼法轮大法的人,再让我离开。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我在街上与人介绍法轮大法和我修炼后身心变化,被双城市东风派出所绑架拘留,我被迫支付非法罚款人民币七百元。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中午,黑龙江省公安厅一帮警察闯入我家,一进屋,先放催泪弹,不容分说,就往事先准备好的大客车上拽我,因连拉带拽扯的我全身无力,瘫软在地上。一个胖子警察用装满矿泉水的瓶子,砸我的背部左侧心房。当天晚上十二点后把我们送往哈尔滨第二看守所。刚一进门,就被强行扒光衣服搜身,结果什么都没搜出来。在没有任何证据下,我被非法关押三十七天。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我被非法劳教,被双城警察劫持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当时,警察扔给我们一张哈尔滨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书》(哈劳教双字〖2011〗第216号),我被非法劳教一年九个月。

刚到劳教所,就逐个检查身体,然后把我叫到一房间,让我吃药,我说我不吃。这时狱医王中良扯过我问:不吃对吧?话音未落,就把我踹到了墙上,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旁边站着这个人就把我又拽到王中良跟前,王中良抓住我头发上下拎,拎起来摁下去反复多次,一脚接一脚踹我,还用拳头砸。

二零一二年四月的一天,劳教所警察强行给我量血压,四、五个人把我摁倒在地,扒下我的棉衣,棉衣扣子全部被拽掉,当事人狱警赵爽在场拽的最凶。我前胸贴地,她们在我身上踩的踩,压的压,拽着胳膊就量血压,紧接着就把我绑在椅子上,手背过去,脚被蹩在椅子后背的空上,把管子从鼻子插到胃里,给我强行灌药。

还有一次,警察王美英拽我上卫生所灌药,嫌我走的慢,刚一进卫生所门就给我一耳光,然后狱医王中良一脚把我踹到桌子边,我扑到桌子上,王中良扯着衣领子把我摁倒在地,掐住我的喉管,看我憋的不行才松开。

四月末,我跟前进劳教所二大队长霍书严说:不要强行灌药。她不但不听,伸手就打,抓住我的衣服领子掀翻在地,狠命的打,边踢打边脱掉警服说:“豁出这身警服不穿,也要制服你。”她象疯了似的,无论哪就是踢。她身边同事怕她惹出事,把她拽开,拉起来扶到椅子上,这场血腥迫害才告一段落。

还有一次强行灌药,因我不配合,于静、王美英、狱医王忠良、还有其他狱医和非法轮功被劳教人员赵宝香等,有踩我头的,有踩胳膊的,赵宝香还坐在我的肚子,我喘气都困难,她们就强行插管灌药。

在劳教所天天做奴工,从早上五点三十分起床至晚上八、九点,完不成任务就扛回宿舍继续干。在灌药期间,警察强迫我做奴工,我不干,副队长吴宝云就猛扇我耳光,打的我站立不住。吴宝云嘴还骂着:真她X不经打。每次被灌完药后,我都会发烧,心哆嗦。

在劳教所我还经常遭到警察的威胁、恐吓和侮辱,强行坐小板凳,蹲墙根、穿囚服、戴手铐、拍囚照、强行按手印,一年四季凉水洗脸、洗澡、刷牙、洗衣服等,对我们人格造成极大侮辱,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我被灌药长达四个半月之久,所受折磨可想而知,在劳教其间,没有一点人身、言论自由,任其肆意凌辱,惨绝人寰,罄竹难书。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法轮功学员郭士军被迫害致死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法轮功学员郭士军,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三日到东官镇东官村发放真相资料,遭当地人恶告,被东关派出所警察劫持到双城第二看守所。郭士军因此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被迫害到生命垂危时送回家,短短八天时间后,到正月初一(二零零五年二月九日)含冤离开了人世。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及红旗派出所的人员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夜晚人们睡眠时,在根本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将郭士军的遗体拉走火化。

活生生的一个健康人就这样被劳教所的恶人动用各种酷刑折磨致死,谁能不痛心呢?劳教所为了推脱责任,欺骗世人的耳目,掩盖他们的罪恶,将郭士军从劳教所送回家时开了一个证明,“诊断”为“两种癌症”。由于家人和亲属怀疑其死因,遗体没有掩埋,准备在公正环境下给郭士军的遗体全面检查,查出死亡原因,好得出一个真正的结论,然后再做遗体处理。

给郭士军更换衣服时,在场的人非常震惊:他的全身伤痕累累,真是体无完肤,被劳教所的警察用高压电棍等刑具打的没有一处是好地方,就连肛门和外生殖器官也遭到了损坏,都变形了,发黑,结肠从肛门脱出很长,这是多么残忍的酷刑呀!他的内脏又会怎样呢?

在郭士军遗体还没有经过法医检验的情况下,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及红旗派出所的人员在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夜晚人们睡眠时,将郭士军的遗体拉走火化,根本没有通知家属。为什么半夜三更偷偷摸摸把遗体拉走火化?哪家也没有三更半夜出殡送葬的说法,为什么白天不来?目的是销毁犯罪证据,继续蒙骗世人的耳目。

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体灭绝性的迫害,郭士军的事例只是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