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种种酷刑折磨 辽宁海城市田宝伟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二日】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现年四十五岁的田宝伟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一一年四月被绑架,遭种种酷刑折磨,数次昏死,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才获得自由。田宝伟二零一五年七月依法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要求还法轮大法清白。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江泽民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以个人意志成立了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类似纳粹盖世太保的全国性恐怖组织——“六一零办公室”,以推行和实施这场对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上亿修炼群体进行残酷的血腥迫害。同年七月,江泽民开动整部国家机器,以“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政策发动了对上亿法轮功修炼民众的全面迫害,致使难以计数的幸福家庭被毁,无数人被酷刑致伤、致残,数百万人失去生命,甚至被活摘器官牟取暴利,被国际社会称之为“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

海城市牛庄镇田宝伟一家遭受了严重的迫害,田宝伟、田宝成、田宝东三兄弟都多次被警察绑架、非法劳教、判刑。

下面是田宝伟在控告状中陈述的他本人被迫害的事实:

因为常年患病的母亲通过种种医治和练其它气功以及信仰佛教都不能使身体好转,而修炼法轮大法后神奇痊愈,我一九九八年九月开始对法轮大法感兴趣,并逐渐通过学法而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最重要的改变是使我道德境界的升华,让我心甘情愿的做一个好人,比好人还好的人。是真、善、忍的法理让我认识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同时约束自己一切不好的言行,不但自己受益,也使社会受益。

然而这场突如其来的迫害改变了一切。我于一九九九年年底到北京上访,为使我受益而遭受不公正对待的大法及李洪志师父说句公道话,然而还没到北京就被当地派出所截回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只因这一次不成功的上访,我被当地派出所内定为“不稳定人员”,每到开两会或国家有重大活动时都被派出所人员骚扰,并于二零零一年、二零零四年、二零零六年先后无任何原因拘留三次,而且不给我拘留证书,怕我提起行政复议。可见他们也因无理由的迫害而心虚。在最后一次拘留时,海城国保告诉我,因已经被拘留四次,下次再抓我可直接劳教我。在后三次拘留都对我家进行非法抄家,并无任何理由抢走了我的私人财产——笔记本电脑,说是拿走调查,却再也无音讯。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北京奥运来临前,海城国保大队警察伙同牛庄派出所又非法来我家,企图绑架我,我正好没有在家他们没得逞。从那以后我每天生活在担惊受怕中,我被逼无奈背井离乡、别妻弃子而流离失所。警察因没抓到我而下发了通缉令。

二零一一年四月三日,我在耿庄镇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此期间,海城国保大队提审我,对我进行了刑讯逼供。在耿庄镇派出所,当地警察也殴打了我,用手铐铐在铁椅子上,并揪我的头发打嘴巴,往墙上撞,致使我头发大量被揪掉,头上撞出了大包。他们还用皮鞋踢我,把我的迎面骨踢破(现在还有疤痕)。

在国保大队提审期间,他们脱光我的衣服(只留一条短裤),用手铐、脚镣把我铐坐在地上,用头套蒙着脑袋,使我不知白天黑夜,并戴上安全帽,隔一会就用警棍击打安全帽,把我震的眼冒金星耳朵嗡嗡响。这还不算,他们往我身上和地上泼上凉水,使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再电我,我全身像针扎一样的痛,不停的抽搐,心都要揪了起来,从早上到晚上十点来钟一直不停的折磨我。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他们不但电击我的脚、身上,还电击我的肛门、睾丸等,手铐都铐进了肉里,两手都没了知觉,手腕肿的和手铐一平。期间还再背铐,把我的两手往背上提,给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晚上,他们四人轮流睡觉,剩下一个人看着我。他们打开窗户冻我,我坐在潮湿的地上冻的全身发抖,他们却都紧裹警服棉大衣还冻得感冒了,第二天我冻的全身发紫。在提审的两天一夜里不给我一滴水喝,一粒饭吃。

酷刑示意图:苏秦背剑:把人的双手臂背在后面用手铐铐住,恶警抓住铁链踩住法轮功学员后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极。
酷刑示意图:背铐:把人的双手臂背在后面用手铐铐住,恶警抓住铁链踩住法轮功学员后背,用力往上拽,痛苦至极。

折磨给我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回到看守所一称体重,这两天我从一百六十斤掉到一百三十六斤。期间还对我拳打脚踢,因戴着黑头套的缘故,也不知几个人同时打的,致使我从屁股到大腿全是黑色。

时隔几天又第二次提审我,这次还是电棍电,围着暴打,期间数次把我打的昏死过去。当时任海城公安局长是杨玉川,国保大队长杨殿利,参与酷刑折磨的打手杨松是国保大队成员,十来年了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

后来我又被送到沈阳东陵监狱被迫害,整整四年至二零一五年四月二日才获得自由。

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夫妻恩爱,两个女儿也健康可爱。我是水暖工,每年承包工程靠手艺挣钱,虽不是大富大贵,但每年也能挣几万块钱,但却被非法关押迫害,给我本人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我的妻子因我屡次被绑架,屡次被抄家而整日惶惶不安,以泪洗面。我的两个女儿也因此受到影响,大女儿因家里没钱上学而早早辍学外出打工,小女儿也受影响成绩直线下滑,整日不怎么说话,性格越来越内向。

十六年来对法轮功的灭绝迫害,不仅使上亿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亲属被推入浩劫之中,也摧毁着人的良知和维系社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道德基础,使中国的所谓“依法治国”成为一句空话,导致华夏民族的生存环境全面崩溃,也令全人类深受其害。这一切灾难都是由江泽民这个小丑一手挑起。江泽民用内部讲话、书信代法,对上亿好人进行史无前例的迫害,是在公然的破坏宪法和国际公约。江氏之重罪,正日渐被全世界人所共识,起诉江泽民、审判江泽民是民心所向和历史的必然。

鉴于江泽民是这一切罪恶的始作俑者,控告人只依法追究江本人的刑事责任和精神、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相关责任。对其他迫害我的有关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本控告人暂不起诉,但保留追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