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市政法委书记陈如桂迫害法轮功 负终身责任

更新: 2016年10月05日
【明慧网二零一六年十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

一、陈如桂何许人也?

陈如桂,男,广东省廉江市良垌镇平坦礼诗堂村(原荔枝塘村)人,一九六二年九月生,原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已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接任中山市委书记。曾在桂林冶金地质学院(现桂林理工大学)就读应用地球物理专业,物探79-3班,毕业后,于一九八三年八月留校任教三年。其妻周卫文,据说是广州建筑科学研究院档案资料管理室职员。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陈如桂在接任广州市政法委书记时,还“盛赞”逢迎上届政法委书记吴沙“工作杰出”,不出两周,吴沙即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陈如桂'
陈如桂

二、陈如桂知法犯法 参与迫害法轮功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公安部印发实施的《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公通字〔二千零一十五〕十七号)中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对依法依规进行登记报告的行为予以支持,不得妨碍、限制、侵害登记报告人的合法权益;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对登记报告人员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保密;对应当报告而不报告或利用登记报告诬告陷害的,以及对登记报告人员或调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任何阻挠公民依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度的公安人员,依照此规定应被严肃追究。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压制。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申诉人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国家《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十条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近一年的时间,共三百一十二天。陈如桂接替已伏法遭恶报的吴沙,任职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加剧了对广州地区法轮功学员的系统迫害,虽然现在调任中山市委书记,但陈如桂负有不可推卸的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

广州花都区是迫害的重灾区,早在二零一五年底,由于“诉江”引起的上门骚扰事件不断升温。当时据知情人好心透露,广州市准备了用于迫害法轮功的资金已经到位,对“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将采取强制措施送洗脑班关押,主要在谭岗和黄埔洗脑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迫于压力,部份法轮功学员离家出走,造成家庭、经济的损失。因“诉江”而被骚扰时,上门人员规格“阵容庞大”,按以往惯例,通常是街道、派出所、居委几人同行,这次却是由区政法委下接牵头,威胁诉江的法轮功学员。

由此可见,广州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与陈如桂脱不开干系。花都区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孙岩,其丈夫原先聘请了律师,后被区政法委强制解聘,据说花了十几万元请了北京来的犹大,对孙岩进行精神折磨。

陈如桂作为政法委第一责任领导人,明知法轮功学员依法“诉江”,却实施打击报复,设立法外之地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肉体、精神进行残酷迫害。虽然他现在调任中山市委书记,但依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需终身追究其犯罪责任。每一个被迫害的人,都可以继续向法律机关(检察院、法院、纪委等部门)控告、检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呼格吉勒图案”就是一个真实的终身追究案,呼格吉勒图父母于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依法控告二十年前的办案违法人员,结果二十七人被追责,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公检法三家的责任人都跑不了了”。主要责任人冯志明已于二零一六年八月一日伏法受审。

三、主要迫害事实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广东省广州花都法轮功学员王霞、赵伟因诉江受到花都区国保,派出所,居委骚扰,并以送洗脑班恐吓,被迫离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广东省广州花都法轮功学员汤志衡,不堪花都区政法委、派出所等多方恐吓威胁,一家被迫离家至今。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号,四个“六一零”警察再次来到广东省广州花都残联,同时叫来残联领导对法轮功学员副团级干部乔光清恐吓威迫利诱,说什么今天必须明确表态,否则直接送“学习班”(即洗脑班)进行迫害。乔光清被迫离家出走至今。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交通部南海救助局财务、法轮功学员侯月平,先被诱骗到总部上班,然后在单位被强行绑架至广州市谭岗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徐树华六月十二日早坐Z201次列车从长沙到广州准备回家,当进韶关站的时候被非法查扣,关押在广州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上午八点多,广州法轮功学员徐秀玲,在上班途中经过地铁燕塘站时,被六个人强行绑架到一辆蓝色的车上,然后被送到广州市洗脑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广州法轮功学员吕春夏和不满两岁的幼女在福建省泉州探亲,遭广州“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劫持,被非法关押在谭岗洗脑班。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中午,广州法轮功学员陈茂华,遭七个没有表明身份的人冲进家中,强行绑架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广州法轮功学员刘广丽,因“诉江”和举报江泽民,在广州同德围一酒店内住宿时被绑架到谭岗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至二零一六年九月间,广州市几乎所有参与“诉江”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受到大规模的各种骚扰、威胁。

鉴于上述被迫害的事实,从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至今,陈如桂已遭到大量受害人的检举、申诉。

四、政法委是违宪的非法组织

很多人不明白政法委到底是什么组织?是干什么的?简单来讲,就是自上而下,从中央至地方设立的“政法委员会”,专管公、检、法、司的一个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司法行政机关是宪法赋予的权力机构,但政法委却不是,不但不是,却权力凌驾于这些法律部门之上,是实实在在的违宪非法组织。

五、陈如桂主导、参与迫害 有终身责任

无论陈如桂是否主观意愿,或为了自己的“饭碗”,或为了自己的仕途,继续执行江泽民为首的恶人政策,都是在步周永康、薄熙来、李东生之流的后尘,必将遭到正义与法律的审判!你也不要以执行上级领导的命令为借口,为自己主政下的罪行开脱,良心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曾在广州政法委书记一职上的陈如桂,从事实来看,你在广州主政期间的迫害一直还在延续,并没有因为你的调任离开而结束,在法律完善中,你逃不了法律的追究。

六、真相与选择

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修炼者按照“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品质,同时通过五套缓慢柔和的功法达到强身健体的功效。目前法轮功已弘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功书籍被译成四十种文字,在全球出版发行,并可在网上免费下载。李洪志先生和法轮大法对人类身心健康做出的杰出贡献,获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三千多项,受到世界人民的爱戴和尊敬。只有中共在迫害。

据不完全统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四千零三十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三十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因为中共竭力掩盖其犯罪事实,尤其是大量的活摘器官的案例,因为中共焚尸灭迹,仍然没有被揭露出来。实际数字有待迫害结束后更广泛而深入的调查取证。

自二零零二年至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被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在美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阿根廷、瑞典等十九个国家和地区控告。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国大陆掀起了大规模的控告江泽民的浪潮,至今已有超过二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递交了诉状。

奉劝身在中国大陆邪党体制中的执政领导、公务员,请认清历史的形势,不要再跟随江泽民犯罪集团继续犯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