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卢龙县郑艳华等被非法批捕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2015年7月,河北卢龙县法轮功学员郑艳华、戴宗民、李凯被警察绑架,之后被非法批捕,目前卷宗在检察院。

2015年7月1日前后,郑艳华被卢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白杰及卢龙县印庄乡派出所干警,在没出示任何手续证件的情况下,从家中劫持,并被非法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法轮大法好”“法办江泽民”的真相条幅,郑艳华儿子的电脑等私人物品。郑艳华被非法关押在秦皇岛看守所。

而后在2015年7月3日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从工作单位绑架了秦皇岛卢龙县思嘉特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戴宗民,并对其非法抄家抢劫,现已知道3800多元现金及大量生活物品、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打印机等被抄,警察共拉走三车私人财物,2015年17日戴宗民即被非法批捕,现被非法羁押在卢龙县看守所。

紧接着2015年7月29日下午5点,秦皇岛市卢龙县荷叶庄村法轮功学员李凯被卢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白杰伙同卢龙县城关派出所干警在家中绑架并遭到殴打,警察从家中抢走一袋光盘。家人打电话询问,警察说李凯被刑事拘留,李凯被绑架仅9天即被非法批捕。

卢龙县公安国保企图编造谎言,构陷法轮功学员,试图给几位法轮功学员判刑。几位法轮功学员先后不到半个月就被非法批捕。

李凯被绑架9天(2015年8月7日)即被批捕,警察因此对外造谣说法轮功学员有四、五个人到火车站附近散发资料,戴宗民跑了,第二天被别人供出来,还说几个人中有郑艳华,掩盖了直接到郑艳华的家里、戴宗民的单位、李凯家中的绑架的事实情况。

目前卢龙县被绑架法轮功学员有4位,一位是卢龙公安局与派出所从外地绑架的外地学员。刑事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只盖了卢龙公安局的公章,没有任何领导在通知书上签字。

现在郑艳华、戴宗民、李凯被非法批捕的卷宗在卢龙县检察院,几位家属到看守所、公安国保去找当事人,官员都以各种借口搪塞,不告诉家人、亲属相关责任人。

卢龙法院主管李凯案子的法官态度恶劣,以修炼法轮功的名义绑架了当事人却不让提法轮功,还多次以报警抓捕家人相威胁。

几位法轮功学员在单位、在家里、在乡里乡亲眼里都承认是特别好的人,没有任何不法行为,还处处做好事,就是这样的好人却遭到绑架还要给判刑,可见中共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讲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