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复员、遭冤狱 昆明市凌莉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五日】云南省昆明市四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凌莉女士,在96201部队工作十八年,二零零五年七月被绑架、隔离长达四个多月后,被逼迫复员,二零零九年四月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五年,一直遭受迫害。近期,凌莉女士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下面是控告人凌莉女士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我自幼体弱,一九九九年四月始炼法轮功,炼功后身心健康,受益很大。不曾想,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却对这么好的功法发动了残酷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七月十三日,我和我的母亲到我家看望我的儿子,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陷害,我被我原单位云南省昆明市96201部队劫持绑架、非法关押、隔离长达四个多月。每天指使五~六个人二十四小时非法监控我,逼我写“汇报”材料,给我精神上造成巨大伤害,后来部队逼我复员,我在部队工作十八年后失去工作,失去了经济生活来源(附复员证二份)。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国保大队邱学彦、王忠芳等人非法劫持我和三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闯入我家抢走我的私人财物:电脑、mp3、手机、法轮大法经书和其他财物,也没有出具清单给我。并诬告我们“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我们请律师为我们做无罪辩护,但是云南省昆明市法院并不理睬,结果我被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我不服判决,在狱中一直被严管,被昆明市监狱中的警察和犯人虐待。不许我和其他人说话、接触,逼我每天坐小板凳洗脑十四小时多,不准我动弹。我先后写了五封申诉状,让狱警拿给昆明市法院,但是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对我的非法关押对我的家人造成了巨大伤害,我的前夫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承受不住这个打击和我离婚,当时孩子仅九岁,小小年纪就失去了母亲在身边的呵护照顾,身心受到重创。

我的父母六七十岁了,两位老人自我被迫害以来一直生活在担惊受怕中。在我被昆明市监狱非法关押的五年里,老人每年往返千里到监狱中看我,每次都遭到狱警的限制,说是上面领导的指示。同时我的亲朋好友也都受到了间接的迫害惊吓,有的不愿和我们来往,怕受牵连。

我从监狱放出后,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日,我回到湖北省家乡探亲,在一位法轮功学员家看法轮大法讲法录像时,湖北省团风县政法委、610办公室、公安局等人员非法闯入,将我劫持绑架、非法拘留十天。后当地的610办公室人员非法把我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强制洗脑五十三天。610办公室人员和公安人员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给我。

十几年中,在江泽民对法轮功的打压政策下,真不知有多少象我这样因坚守法轮功信仰的人被关押,被残害、被欺辱;又不知有多少人被逼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另一方面,不知又有多少人,特别是公检法司人员在江泽民的谎言欺骗和淫威下,干下了残害善良的罪恶。

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其不仅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痛苦,更是对人类尊严、人性和道德底线的公然践踏和破坏。为早日结束这场罪恶的迫害,伸张正义、还法轮功创始人以清白,重建我们民族的道德良知,请予尽快立案侦查,查明犯罪事实,将首恶江泽民及其犯罪集团的主犯抓捕归案,绳之以法,追究其必须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