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微博揭露迫害 广州黄潜再遭绑架

更新: 2023年09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法轮功学员黄潜在国内微博网络上以实名方式连载,揭露中共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上十一点,在海珠区的住宅内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这是黄潜第六次被绑架、非法关押迫害。

黄潜女士,四十六岁左右,原广州市购书中心职工。上一次被绑架是在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三日,当时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二零一五年二月三日晚,一帮人谎说“楼下漏水”,叫开了黄潜女士的出租屋的门,当时,黄潜与法轮功学员郑景贤开的门,这伙人闯进屋开始非法搜查,郑景贤要求 他们出示搜查证,他们拿不出证,过程中,将郑景贤打伤,然后,将黄潜与郑景贤一同绑架到当地派出所车轮战式的审讯。

黄潜女士说:“从二零零零年到二零一一年我被多个看守所酷刑折磨,我在劳教所被非法关押近三年,我在监狱被关押近四年。由始至终我都理性用法律维权,带领其他人层层投诉监狱(劳教所)各级管理人员,震慑他们,甚至后期他们是主动求我离开监狱,在路上见面也心虚远远躲开,因为他们知道这是违法的。”

以下是黄潜女士在二零一四年所写的自述:

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群众的蓄意镇压始于1999年7月,对受害者不让上访、不让请愿、不让发传单、不让打横幅、不准任何媒体报导法轮功真相。而这场迫害却是完全建立在谎言和欺骗的基础上的。中共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不仅没有任何适用的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反了中国的《宪法》、《刑法》等各种法律,也严重背离了中国所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

2000年5月,我第一次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非法抓捕到派出所又被转到广州驻京办,当时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驻京办地下室各个房间,我们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因为我们上访是合法的,便都出走廊,那些恶警吓坏了,便拳打脚踢,强行把我们往房间里拖。

当时我被打倒在地上,站起来,又被打倒在地上,反复几次,过后一看,身上有多处淤伤。后被押送回广州非法拘留,我也因此被原单位广州购书中心负责人开除工作。

在天津武清县看守所被非人折磨:烟头烫大腿根部、玻璃刺下体、脸被打严重变形

2000年7月,我居住地的街道办、六一零机构等专管人员准备绑架我去洗脑班,我母亲和弟弟已被绑架到洗脑班。我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又第二次去北京上访。当时的迫害行动多采取了株连政策,轻者单位各级负责人会受处分、集体的所有评选和奖金会被一票否决。所以,为了避免我所在地单位及单位同事受到株连报复,在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和房山看守所,我拒绝报出姓名和住址,因此被警察殴打。当时六一零特务机构头子李岚清说过,这帮人是冲着“七二零”来的,一定要严加处理。

后来,我被转移到天津武清县看守所继续关押。当时,武清县公安局的张姓局长想通过增加暴力的办法让我报出姓名和住址,一张姓指导员还说:整死你都没人知道。张局长找了与我关押在一起的三个已判刑的犯人,承诺如果能从我这得到他们想要的,这些犯人就可以得到减刑或释放等好处,而且使用什么办法他们不干涉。这三个犯人在张局长的授意下,首先强行剥光了我的衣服,用烧红的烟头烫在我的大腿根部。见我还是不肯说,她们就拿出嵌在铅笔刀上面的破裂玻璃片,用玻璃的锋利部位划在我的前胸和身体前面,甚至还划、刺下体隐私部位,身体被划得伤痕累累。我还是忍痛不言,她们扬言要用鞋子打瞎我的眼睛,用鞋底抽打我的脸。把我脸的上半部打得紫黑,肿得很高,整个脸严重变形,连眼镜也架不住了。

当时在看守所窗外巡逻的警察对发生的这一切竟熟视无睹,也在意料之中。最受难的时候,我都没有还手,在痛苦的承受中,我记住师父的教诲,一个修炼人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而在那些恶人的面前,就连讲道理也会显得苍白无力。后来回想起来,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才敢对法轮功这个善良的群体放手迫害,因为他们知道这群人不会还手,更不会以暴制暴,在他们的眼里,这群人是最好欺负的。

我在天津武清县看守所被非人折磨了数天,身体承受力已达到极限。被迫报了姓名后,局长看到我的脸被打成那样,假惺惺的说:打人是不对的。我问:“局长你贵姓?”“我姓张”,回答完后,突然好象反应过来问:“你问这个干什么”其实他心里知道他们这样做是非法的,心里发虚。我又被转回广州东山区看守所继续关押,这是后话。

当我走出武清看守所仓门时,碰到一男犯迎面走过来,看到我那一张被打的完全变形的脸,倒吸一口凉气,惊恐地说:“怎么会这样?”

天安门派出所:电棍电击、圆珠笔插手指甲

2000年12月,我第三次去北京上访。因再次拒报姓名,被北京天安门派出所的警察用电棍击打,把全身淋湿了,长和短电棍都用来电,反复淋湿反复电。当时北京最高温度为零下3度,已经滴水成冰,晚上气温更低,北京天安门派出所里所谓的“执法人员”抓住我的头发把我拽到消防栓下面,打开消防栓水龙头,把我的身体整个用水从头淋到脚,然后用电棍电击,等水干了一些,就又用水淋上后再电,用电棍击打,如此反复多次。

还说没有竹签,就用圆珠笔来代替竹签插我的手指甲处。后来得知,与其他同修相比,我在看守所遭受到的只是“普通待遇”,他们坚持在看守所里炼功和讲述法轮功情况的,受到的迫害更加非人,更难以想象。

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关黑屋、吊、用钳子夹乳房……

2001年6月因不放弃修炼,我被非法劳教三年,非法关押在广州槎头女子劳教所。在这里,一些因吸毒而被劳教的人员积极协助劳教所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迫使法轮功学员抄转化书,以达到劳教所需要的所谓转化率,而劳教所给吸毒犯的好处是加奖分,也就是减劳教期。

劳教所有许多侵犯人权的内部规定,比如上厕所,必须在管教面前蹲下申请。(这是在2002年1月1日,)由于我的不配合,向帆(警号:44227)为发泄私愤,把我关进一楼与二楼的楼梯间的小房间,不准我上厕所,不允许伍慧英(因吸毒而被劳教的人员做夹控)拿马桶回小房。不准我睡觉,并要我背诵所规队纪。我当时质问伍慧英:“你有什么资格不让我睡觉?”,由于我不服从,伍慧英只好把管教吕春林叫来了,吕春林(警号:4422279)说:“夹控她们是协助管教的工作”,还说:“这样(不让睡觉)就好,让你好好思考”。当时十月份的天气还是很热,小房的窗户也用报纸封住、关死,门也关着,里面的空气闷热,呼吸都困难,因为不准上厕所,所以我决定绝食抗议。连续绝食了四、五天后,大概在1月6日,把我转关到一楼楼下的14房。一楼的14、15、16、17这四个房间,所有的窗户都用报纸贴的严严实实,房间里白天如同黑夜。那是花少霞(警号:442249)与陈运莲(警号:4422***)在北京学了一套东北马三家劳教所强制转化的方式,带着北京搞转化的犹大们回来后专门营造的。

这些黑屋在2002年9月24日起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持续大约一个月左右,后因为检查,拆除了报纸,转移到后院继续迫害法轮功人员。这几个房间里的其他劳教学员都搬走了,只留下两个吸毒劳教人员做夹控,由两个人轮班对付一个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以陈明霞为首的吸毒人员们,在陈明霞的召集下,开会研究出她们在戒毒所所学到的最残酷的迫害方式用以迫害法轮功学员,连续不准睡觉、罚站、吊着仅剩一个脚趾头沾地、拳打脚踢,用钳子夹乳房,甚至用卫生巾堵住嘴再用封箱胶纸封住,令人几乎窒息,目的是为了强制转化。

我指出管教们对法轮功人员是违反《刑法》248条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我是要记下他们的警号将来控告的,徐晓红(警号:4422171)态度非常嚣张说:“我警号是4422171,你告吧”。当然,强制是改变不了人心的,我要求收回强制之下所抄的三书。管教王瑞霞(警号:4422112)伙同当时的指导员花少霞(警号442249),并在2009年11月3日,聚集在管教办公室的那座楼一楼咨询室里,叫来吸毒劳教学员王丽华、曾帼剑与在东北马三家转化的两个犹大(其中一个姓岳),在这里强行捆绑了一部分不转化的法轮功人员。我跟他们说:“你们不能拿我肉身的承受力来破坏我的信仰,输的也只是我身体的承受力,不代表我对信仰不坚定,我是不承认的”,她们不听,把我拉下来坐地上,强行把我的腿盘上,双手绑在后面,手和腿有多紧绑多紧,曾帼剑还把我的头发绑起竖起来故意侮辱我。脚踏在我疼得不行的腿上,十分嚣张地尽耍流氓,那时我感受到为什么那么多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导致精神失常的原因,因为那时我经历了承受力已经到了极限,精神几近崩溃的状态,心灵受到极度伤害!

一直令我在以后的好一段时间里,睡着的时候都经常做噩梦,在梦里哭醒,醒来时又觉得难以形容的心灵痛楚!在身体方面,我的两腿会突然间失去知觉,坐着时不能马上站起来。当时,花少霞(警号:442249)与管教阮玲在折磨到我愿抄“三书”后,才示意曾帼剑他们松绑。当时管教阮玲还讥笑说:“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哦。”所长徐显干、梁惠平是幕后指使。帮凶的卖力是靠利益推动的,王丽华曾跟我说话时无意中透露:由于王丽华、曾帼剑积极“帮教”,梁惠平所长曾经许诺要奖励奖分给他们(就是给他们减期),吸毒劳教学员王丽华、曾帼剑的突出表现就是协助积极折磨、摧残法轮功人员。

迫使法轮功人员抄转化书,以达到上面各级负责人、所长所需要的转化率,他们就为了这点利益不惜实施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但这些做帮凶的吸毒人员并没有得到好的下场。他们在劳教所不但没有得到教育而改变,反而想通过行恶事获取减期。其中,陈明霞在解教出所后一个月又复吸毒而又关进劳教所;由于曾帼剑被很多法轮功学员控告,意味着曾帼剑所说的一切都会把梁惠平所长等人幕后指挥的一切内幕曝光,所以曾帼剑劳教到期都不释放,后来没有办法放人,也有很多管教、队长叫曾帼剑不要把地址、电话号码给法轮功学员。临曾帼剑释放之前,六一零的人来了,承诺给曾帼剑找工作,估计是给她好处,怕曾帼剑成为控方证人,并把曾帼剑盯紧(这都是曾帼剑临解教前向我道歉时告诉我的)。曾帼剑出去后不久又被关进劳教所,始终都受他们的控制。

广州天河看守所:穿针定镣和穿针戴镣两个月

广州天河看守所管女仓的几名恶警:所长谭国荣(警号:28633)、王某某(警号:28625,以前是做过医生的警察)、詹某某(警号:29332)、当时女仓还有另外的一个姓刘的警察、一个姓黄的警察。这几名恶警滥用职权,对我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

2007年9月23日,我被绑架到广州天河看守所,直至2008年8月25日。我在那里亲身经历了这个邪恶黑窝对善良人的非法和非人性的迫害。由于不断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仓里的人对大法都有一定的了解。有一天,仓里有常人问我念“大法好”行不行,有没有作用?我说:如果你信,你就会念到发生作用为止。第二天她告诉我:昨天晚上念了二、三百遍“法轮大法好”,她在外面无法治好的脑病就这样好了,从来没有睡得这么舒服过。有的人在仓里面得不到治疗的病也好了,有个叫徐毅芳的女人咳嗽很严重,看守所的药治不好,日夜在咳,送往医院也治不好,药物过敏,身体每况愈下。她曾跟别人说过:到她走投无路的时候,她就会炼法轮功。于是,我就约同另几个法轮功学员给徐毅芳发正念,解体阻挡她修大法入门的一切因素,结果全仓人都看到了她两、三天就彻底好了,所以整个仓里的人都知道大法好,大法的神奇,全部人都想学,有的还炼起功来,引起了警察们的极大恐慌。后来就给那三个新入门坚持炼功的人戴镣,但她们认定法轮大法好,也毫不畏惧。恶警赶快把我调到另一监仓,要仓里面的人不要理我,让她们孤立我,但都以失败告终。于是以我炼功为借口责罚全监仓的人,不发给她们每周仅有的一点肉丸,企图用这种连坐的方式造成众人与我对立。

于是我绝食抗议,被灌食后,仓里众人从反对我炼功的态度改变为同情,说她们不吃那个肉丸了,叫我赶快吃饭,于是我跟众人进一步讲清法轮功真相,要大家一起抵制这种无端的惩罚,我把写好了的一份抗议书宣读之后,号召大家在上面签名,结果全仓所有人都无一遗漏的签了名,因为正义善良的人都会起来反对这场迫害的。当看到全仓人都签名的抗议书,管教吓的脸色发白,马上取消连坐,发给每个人应得的肉丸。

天河看守所的警察如詹某某(警号:29332)随意骂人,拿手上的东西戳人、巧立名目来惩罚人。王某某(警号:28625)有时进仓时就踢箱子,如狼似虎的。他们为维持警察的绝对权威,任意践踏被羁押人的人格尊严。整个看守所充满了恐怖的气氛,这就是所谓文明单位。因仓里有人跟我炼法轮功,有三人被戴镣,我不能坐视不管,因此我申请见所长、见检察官。我对他们说:“这是滥用权力的问题,还有看守所的职能不是管这方面的,只是一个羁押的地方,保证里面的人不出问题就行了,我从南到北那么多的看守所都进过,从没有见过你们这样的”,但他们却搪塞着,不予处理。

我又继续向驻所检察官反映情况,说:“这个看守所的生活卫生条件恶劣,不少人因此患病并出现死人事件。她们只是想通过炼功,提高自己的身体素质,这有什么不好?人家锻炼身体又不影响别人,这就要给人戴镣是不对的。”检察官就以他们违反规定,看守所的处理是对的之类的话来敷衍我。我看他们不讲道理,就说:如果这事情不妥善处理,我将来回到社会,一定动用社会舆论、网络媒体来评论这是否属于《刑法》248条虐待被监管人员。驻所检察官才恼羞成怒的说:“你要按事实说话”。我说:“我会说实话的,我是修真善忍的,我绝对会说实话。”

最后几个月都过去了,不但没有任何改善,出于报复还变本加厉的给我戴铁镣和手铐。当我被戴镣之后,引起了仓里的人对警察的行为的反感和愤怒,当天就不服从警察们的命令和要求。于是邪恶的所长谭国荣(警号:28633)又以起哄闹监为由,找到一个羁押人员戴镣来恐吓其他人,就是这样用恐怖来维持看守所的稳定。

出于报复,那个王某某(警号:28625)调过来管我所在的监仓,积极地参与迫害,从2008年7月3日始至8月23日对我实施穿针定镣和穿针戴镣,8月24日只是上脚镣(因为8月25日是送我上劳改场)。7月3日至7月15日是穿针定镣(将一米左右长脚镣中间的一环和地上的环用锁固定,两手穿过大腿用手铐铐着);从7月15日至8月23日是穿针戴镣(脚戴一米左右的脚镣,两手穿过大腿用手铐铐着)。在7月9日换了小型的手铐,手铐是方角的。原因是当天晚上我在洗澡换衣服的时候,手铐在肥皂的作用脱下来了,十几个男警察冲到女仓,直接就问我为何脱铐了。他们能这样问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监控系统的屏幕是面向公共通道的,平时经过的人,包括提审、上法庭等经过的人(包括男性)都能看到,而且是非常的清晰,这是对妇女人格尊严的严重侮辱!我洗澡脱铐的情景被男警察看见后,于是给我改换戴那种最小的上锁的手铐,真是雪上加霜啊!过了几天,因为天气炎热出汗的缘故,手铐生锈了,随之我的手过敏,长了红斑,奇痒无比,但从来没有给我脱过手铐。

这样持续了差不多两个月的时间里,无论生病、来例假、洗澡、上厕所都从来没有放开过;无论坐着、躺着脊椎都是强制弯曲的,由于长期不能直立,导致腰椎变形,每天都是在痛苦中度过,每晚都在疼痛中醒来,无法入睡,数着时间等天亮。特别是在那次发烧的时候,在迷糊中,我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忍受那分分秒秒的痛苦时,感到呼吸都困难。还有一个晚上,蜈蚣爬到了我的脚下,我已无能为力。

像我这样一个被戴铐戴镣已不能自理的人,王某某(警号:28625)还要求我所谓的值班。不但值夜班,甚至值白天班,因为不能直立,所以只能坐着,不准躺卧,实际上是剥夺我正常休息的权利。在8月24日,是把我非法押去女子监狱的前一天,才先解开手铐(手铐已经锈蚀到无法用钥匙打开,要用一种特别大的剪刀强行剪断)。我的脊椎已经被摧残得变形了,身体无法平躺,痛苦万分,无法入睡。直到在8月25日早上临走前才解开脚镣,把我非法押去女子监狱进行新的一轮残害。

我在天河看守所,家属送来的衣物几次被退回,借口说是看守所里面衣物有得穿,不用送钱,因为有钱也不允许购买。所以生活必要的日用品、食品、洗涤用品都赖于看守所的供给。看守所强迫羁押人员做奴工、做假花等,还规定劳动产量,剥夺她们的劳动成果,但在生活上对她们却极其苛刻。

穿的方面:规定她们穿的是质料很差的衣服,有不少人穿了会皮肤痒,天气热的时候又热又不透风又不吸汗,但规定除了睡觉不用穿,平时都要穿,不然就要被罚。也许是出于对我的报复,家里送过来的衣物又被看守所退回去,所以我就特别困难了。广州天河看守所不给戴胸罩,提审、开庭、送监狱的路途上都是很尴尬的。日用方面:日用品的发放单与实际发放完全不相符,每月每人半卷纸;没有卫生巾,只有红色的有沙子和灰尘的卫生纸,每人每月二十多张,用后很多人都阴部瘙痒;每人每月只有1/2或1/3的硫磺皂、每人每月只有1/3或1/4的立白洗衣皂,没有洗衣粉、洗洁精等其它洗涤用品洗饭碗、洗地、洗厕所、洗衣服都是用硫磺皂或洗衣皂。

天河看守所吃的方面:中午和下午饭,长期上午白菜下午南瓜或者上午南瓜下午白菜,加上几小勺的(快餐的那种透明小勺)猪肥肉皮做的肉末炒黄豆;早餐的馒头越来越小,像拳头大,很多人吃不饱,有人向驻所检察官反应,得到的回答是:“你有的吃算不错的了,很多人还没有吃的了”检察官都这样处理,所以一直没有改善。在看守所呆的时间长了,个个都营养不良、面黄肌瘦,免疫力差,所以一个人感冒咳嗽全仓的人很快就传染了。

医疗方面:无论牙痛、头痛经常派发的是头痛散,感冒发烧也是派发看守所外面淘汰的便宜药。有不少的被羁押人员在这里就是因为贻误了医治导致病情加重甚至死亡。发生死亡事件后,看守所方就找她的同案、她的同仓,威逼她们做伪证来逃避责任,湖南郴州的**英就是其中的一个。还有一个叫罗华旦的,一直发低烧,只是给退烧药,吃下去体温降下来,很快又烧起来,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最后病情加重,到医院检查,说患两种病:肺结核和甲亢,差不多一个月回来之后,仅仅戴着一次性的口罩就算了。肺结核的人与无病的人混合关在一起,没有隔离,真是草菅人命。

每天都要挺直腰、眼向前方坐在地上,谭国荣所长(警号:28633)亲自进仓指导要求这样做的。不能靠墙、不能趴在前面的箱子,一天到晚坐在地上。除了吃饭和睡觉、洗澡的时间,一天都保持这个姿势,甚至是晚上看电视都是这个姿势,身心极之疲累。

羁押在这里的有很多还没有量刑定罪的,在这里就已经受到这些非人的惩治了。看守所规定要羁押人员值班,管理羁押人员是警察的职责,何况安装了高清晰的监控器,看守所的这些羁押人员很多都还没有判刑的,更没有值班的义务。

有些变态警察以折磨人为快乐之本,要求值白天班的是两个羁押人员,从早上7点到晚上7点,晚班是两个小时轮一班,值班的两个人分别在监仓两头站着,不准靠墙、不准坐、不准看书,即使生病也要值班,不能找人代替,发现了就要受罚,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要有两个人值班。经常让这些羁押人员多值班来惩罚人的。其实广州天河看守所的警察知道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很害怕我继续呆在看守所,在我被强行架去法庭开庭的当天晚上就来问我判了没有,等我被架去法庭宣判的当天,也紧追着问我上不上诉,恨不得我马上离开看守所。当时正好碰上奥运,按它们内部规定,奥运期间是不能送犯人上劳改场的,所以他们等奥运一结束第二天就马上把我押去女子监狱了。

在8月25日我被送往女子监狱的那天早上,王某某(警号:28625)翻出我记录的警察警号、发生迫害事情的日期、家里寄来的一封信等,全都撕掉,说:“告吧、告吧,马拉松式的告我们吧。”看着她毫无人性的样子,只有在中共恶党制度下,才能制造出这样的无法无天的酷吏来。2008年4月11日,天河区法院对我进行秘密开庭,审判长是梁皓,代理审判员为梁晓文和陈俊雅。事实上真正犯罪的是他们,犯有诬告陷害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罪行。我认为他们不配审判法轮功学员,也为了不让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犯罪,所以拒绝出庭。但院方派了两男两女四个法警,把我仰面朝天抬着,上楼梯下楼梯、上电梯下电梯、上车下车,这样抬到了法庭。当天没有宣判。2008年7月14日,我被再次抬到法庭非法宣判,当场被非法判刑四年。法院还非法没收了我的台式电脑、手提电脑、打印机、mp3、mp4、电子书、冲击钻、手枪钻、刻录机、移动硬盘等私人财产。

广东省女子监狱:剥夺睡眠、不给上厕所、体罚站军姿、药物迫害、奴役

我自2008年8月25日至2011年1月19日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2011年1月19日至2011年4月19日则被转到一监区。我不会忘记在女子监狱中主要参与迫害的几名恶警:郑珠娥(警号:4455467,是六一零主任)、赵某某(警号:4455132)、于云霞(警号:445542)、陈小兰(警号:4455193)。广东省女子监狱四监区是关押并试图转化法轮功人员的专业监区,所谓的转化就是强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念甚至变成一个叛徒。这里对所有的法轮功人员的转化手段完完全全是强制的、极尽虐待以达到转化目的:不给睡觉、不给上厕所、不给冲凉、体罚站军姿、药物迫害、任意谩骂等已经成为惯例,美其名曰:加强学习。

我自2008年8月25日至2011年1月19日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尽管此前我在天河看守所被折磨得身体已经非常虚弱,并检查到高血压症状,但广东省女子监狱的迫害模式就已迫不及待的开始运转了。我被整天关在谈话室里,不给冲凉、上厕所,尤其是在夏日炎炎的八九月份,我还是一个女性……,警察廖某某说:“这么长时间了,不写出悔过书,你是要挑战极限吗?这么长时间没有冲凉,我看你能挺到什么时候”原来不给洗澡是警察有意的安排,还有不给卫生纸、不给洗涤用品、来例假不给卫生巾等,故意造成法轮功人员生活上基本需求的困难以达到转化目的已经成为迫害的惯例了。

警察林某某最喜欢用罚站“面壁思过、加强学习”等手段来折磨法轮功学员。当她罚我站着面对那些诬蔑大法的墙报时,我就撕掉了那些邪恶画报,林某某就扣我的分,另外两次也说我不学习、态度嚣张,扣了我的分,总共扣了我7分(监狱加分可以减刑,扣分则要加刑)。以女犯魏莉为首,还有罪犯卢雪梅、曾某某等,她们对我采用了车轮战,不让我睡觉,她们自己轮流去睡觉,每当我困的不行的时候,魏莉就敲床、顿足,故意影响他人休息,同时散布谣言,以达到煽动监仓的小组成员制造群众压力,挑动她们对法轮功学员的仇恨与暴力。监狱六一零办公室赵某某(警号:4455132)来找我的时候,我反映不给睡觉的情况,赵某某回答说:“你是没有按要求学习吧”……看来剥夺睡眠都成为迫害的固有的手段了。罪犯卢雪梅说:“对待你们这帮人,我们有的是招,整死你们太容易,敢不听我们的话,有你好看的”。罪犯卢雪梅还说:“枪毙你们这帮法轮功,不枪毙你们太便宜你们啦,看我们怎么整死你……”,这些监狱的罪犯还说她们有本事把人打得内伤而表面看不出来。她们拿着厕所刷沾着洗鞋的脏水往法轮功学员身上刷,随时随地往法轮功学员身上吐痰,把垃圾撒在饭盆里……用尽了阴招损招。

在监狱里,法轮功学员就是随时受到其他的罪犯的人格侮辱,身体被其他的罪犯侵犯。我看到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折磨得目光呆滞、脚部浮肿,终日坐在小板凳上,反应迟钝。

2008年11月7日,由于我不学习那些诬陷法轮功的资料,魏莉就不给我坐,连凳子都拿开了,要罚我站,还不断地辱骂我。我坐到地上,魏莉就扯我的头发,把我的衣服提起来,最后没有办法就劈头盖脸的打我,后来发现魏莉把我的脖子都抓伤了。于是我就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最后魏莉打不下去了,因为她发现她越打我,我就越喊“法轮大法好”,当时11月,大家听到天上都打雷了,看来老天爷都愤怒了。罪恶怕曝光,剥夺通信权和接见权广东女子监狱平时搞“监区开放日”其实是造假欺骗犯人亲属的,监狱严格监控犯人的书信、监听接见时与亲人的对话,动辄以“泄露监管秘密”为由剥夺其通信和接见权。

在第一次接见的时候,家里人看到我面容憔悴,问我有没有按时休息,我说她们不给睡觉,当即对讲的电话就被监听的警察切断了,同时责备我不该这样说话。回来后,警察汤某某和林某某都继续怪责我不应该这样说话、泄露监管秘密。因此在监狱里面所谓的监管秘密无非就是体罚、虐待罪犯等见不得人的事情。由于我会在接见时说出事实,年近八旬的母亲多次去都一直不给接见,直至2009年4月15日,我母亲以死相逼,不见不走的强烈要求下,无奈才想让见面,但警察于云霞和林某威胁我不让我向家属讲真话。

我说:“这样的话,不如不见,见就要讲真话”于是警察于云霞(警号:445542)就不让我见母亲,逼我写字条。我写了大意是:“妈妈,我很想你,但是见面不允许说我要说的话,所以暂时不见了,对不起”。于云霞就不给我传递这个字条,逼我从新写符合他们意思的字条来应付家属。监狱里面就是这样全封闭的迫害。所以在里面的几年来,我只见过两次家属。最后一次是在2001年6月15日,在压力下,我无法再向家属说里面的真实情况,但我相信我终有一天会出来,我会曝光这一切罪恶!

在广东女子监狱这么长时间,我只收到过一封信,从邮戳看是2011年1月17日寄出的,监狱1月19日收到,而到我的手上是3月22日,这封信若不是家属催逼,大概还不会给我呢,整整两个月的时间哪!只要符合监狱六一零警察的意思才能寄出,不符合的就扣押,所以我的信件有不少是家里收不到的。家里寄过来的也不一定能收到,这是剥夺我的通信权和接见权。

广东省女子监狱有很多针对法轮功学员的互监组,所谓的互监组,就是利用一些犯人做夹控人(下面统称夹控),这些夹控欺压法轮功学员的现象特别突出。警察把管法轮功学员的责任完完全全交给这些夹控,因为这些夹控能为监狱警察所不能为之事。夹控受警察指使,竭尽全力折磨法轮功学员达到转化目的,他们这样做,一方面逃避了劳动改造,另一方面逼迫法轮功人员转化而捞取奖励获得减刑、假释。当时在四监区的夹控当时主要有何佩玲、谢海红、岑炜炜、温玉连、陈向群、廖玉玲、李文香等等。当时在一监区的夹控主要有黄小梅、冯枫、黄艳娥、胡丽荔、莫介嫦、潘碧霞等等。互监组采取株连政策,如其中一人违反监规纪律,其他人也会因互监不到位而被扣分,一般的互监组是要求五同:同劳动、同生活、同学习、同活动、同休息,五固定:休息位置固定、就餐位置固定、学习位置固定的、工作位置固定、队列位置固定。对待法轮功学员有许多不成文的规定:法轮功学员每次的所谓作业或写点什么东西都要经过夹控检查;夹控监督法轮功学员不准出监仓门;夹控监督法轮功学员不准看《法制晚报》等大报纸(估计这些报纸里面有不少用法律如何保护自己的内容,警察也知道自己违法,怕法轮功人员抗争)在监狱里,法轮功学员看什么书都要经过夹控(其他的罪犯)检查批准;夹控要监督法轮功学员要站在队列的中间,不能站队列旁边;夹控安排法轮功学员的学习内容,出问答题、作业题给法轮功学员做;夹控不准许法轮功学员与其他人接触、说话、打招呼;为了让法轮功学员加强自己的罪犯身份意识,每天五六次点名时,特别是陈小兰区长(警号:4455193)狱警都特意要求法轮功学员在自己名字前加个“罪犯”二字,她要求夹控协助他们这些恶警执行这些不成文的内部规定。

每当节日前,监狱还强迫法轮功学员写骂法轮功的、为共产邪党歌功颂德的文章,并强迫在诬蔑法轮功的宣传画报上签名,仍然是陈小兰区长(警号:4455193)叫夹控来监督执行。在一监区,罪犯黄小梅是迫害法轮功的主力,本来黄是诈骗罪的罪犯,按他们的内部规定是不能做法轮功夹控的,但是她不是夹控更胜夹控,每次区长陈小兰(警号:4455193)当班都把她找去,谈话谈到深夜,对黄小梅言听计从,一监区内一切法轮功学员迫害形式都是与此罪犯有关。由于监狱警察的纵容,罪犯黄小梅像个总管(一般犯人都戏称她为太监或者黄公公,因为她在监区里一向横行霸道),安排什么人做法轮功人员的夹控,安排法轮功人员所谓的学习内容,安排法轮功人员所谓的作业,体罚和虐待法轮功学员……

这个社会的人渣在监区长陈小兰纵容下,黄小梅带头做打骂法轮功学员的事情,毫无人性,吃、喝、拿、要、偷其他罪犯的东西,夹控们肆意往法轮功学员身上吐痰,把涮厕所的刷子上的水往法轮功学员身上刷,拿洗鞋水洗脚水往法轮功学员身上泼,将垃圾往法轮功学员饭里放。以法轮功学员的痛苦为乐,心理变态;如果不愿穿囚服,就一件衣服都不给穿,例假来了滴在地下都不管,剥夺睡眠更是家常便饭……凡此种种,监狱的监管秩序被这些警察和她们包庇纵容的夹控破坏无遗。在黄小梅二零一一年二三月间出监之前,监狱六一零还派黄小梅到四监区、三监区传授交流迫害经验,黄小梅回到监区还到处炫耀,看来这些越坏的人就越是女子监狱警察喜欢的人,太好用了,爱不释手,因为她们能为广东省女子监狱警察所不能为之事。监狱把夹控们每周日晚上集中在一起,反复播放污蔑大法的录像及资料给她们洗脑,让其仇视大法,还要每月考试污蔑大法的内容,考试不合格者不给嘉奖。夹控们除了集中洗脑和考试,还有平时经常串监舍交流如何整法轮功人员的阴招、损招,怕我听到,纸条在我面前传来传去。这些夹控对法轮功学员为所欲为的迫害,尤其她们心情不好时随时可以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发泄,把法轮功学员当出气筒般虐待、辱骂,有甚者还大打出手。女子监狱就是这样实施着假恶暴的以恶制善的手法。监狱警察和夹控明显违反《刑法》第248条“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和监狱的《行为规范》第六条规定: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未经身体检查核实,警察赵某某(警号:4455132)(她不是医生)说目测到我是肺结核易感染者,要吃三片药治疗。警察赵某某说得非常清楚是“目测到的”,实际上是因为剥夺睡眠导致我的血压飙升,那三片是卡托之类的降血压药。

据我所知,有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剥夺睡眠而血压飙升,就强行以肺结核易感染者为借口吃降血压药,如果不吃药,警察就诬陷说法轮功的人有病不吃药,我就这样被硬逼着吃了半年的药。入监检查时,监狱医生告诉我,我在看守所长期戴镣造成的疼痛是腰肌劳损,平时要平躺、多休息,睡硬板床。然而,我在四监区期间,连平时的星期天的休息日都从来没有休息过,都要坐在小板凳上学习转化资料,除了晚上、中午可以躺卧,坐的时间长了,脚部都浮肿了。在一监区的时候,劳动定额是最高的。凡是集体操练、开水从一楼抬上五楼、搞公共卫生等重的体力活都无一幸免,我多次反映过我的身体问题,区长陈小兰都说劳动定额是不能改变的了,所以即使是最难受的日子还是天天开工,发烧都还在位置上继续干。就这样,我的身体彻底垮掉了。身体被残害得越来越疼痛,长时间站久了都受不了;不靠着坐久了,腰也疼;特别是天气不好的时候,疼痛得无法入睡,现在除了腰、脊椎、盆骨等都会疼痛,而且常伴有发烧,令人痛不欲生。

监狱要求常背监规写思想汇报、写为恶党歌功颂德的文章、学习《法轮功罪犯集中学习读本》,包括香港、台湾等其他地区的犯人和外籍的犯人都要不同程度的接受这些洗脑教育和考试。

广东省女子监狱作为一个行政机关,完全就像企业一样的运作。强迫里面的犯人做奴工,主要产品是:DP久量、松乐电子,大部分都是出口的。车间从来没有过中午12点整、下午6点整准时收工,都是拖延1到2分钟才收工的。有时早上5点5分就叫起床(不马上起床,就会罚抄《行为规范》之类的惩罚),6点15分就下楼去车间开工了。平时无数次的点名,浪费他人的时间。早出晚归,一监区还是老弱病残监区。像我这样的身体状况,还需要完成8分的最高劳动定额任务,其他的犯人的待遇可想而知了。完不成劳动任务就意味着扣分失去减刑或假释的机会,我每天组装五、六百个电筒才能完成任务,星期三、星期四留仓洗脑学习,星期五晚上是固定要开工的,一个月18天、19天的开工时间,每月所得的报酬才5元多。在车间劳动,那些犯人发烧或头疼、身体疼痛等无法支撑,也必须要申请才能在车间犯人医生那里坐或趴在那里休息一下,绝不会让你回仓休息或躺卧,除非是非常严重到生活无法自理的极个别人,才可以留仓休息。

广东省女子监狱里面主要生产DP久量、松乐电子的电子产品,那种电池的电池水发出的气味是有毒的,很多人都会过敏,眼睛、皮肤、呼吸道都会受到损害,但发给她们除了口罩,没有其他的劳动补助及排毒食物,反正就是慢性中毒。在监狱里没有权利可言,罪犯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四监区的区长吴鸽当着监区六百多犯人面前说:“我们就代表法律”,作为一个区长、一个所谓的执法者,法盲到这种程度。

警察们常常讲:“你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来这里干什么”,反复洗脑,说是要有所谓的身份意识,要认罪服法,要所有的犯人服管服教,不然就滥用权力整你,我见到要投诉他们的犯人遭到了打击和报复。

我曾经无数次抗议体罚、虐待是违法犯罪的,互监组的其他成员都是各种违法犯罪进监的,作为罪犯的她们没有资格来管我,但那些人极尽疯狂,听不进我的话,把我说的话当作是耳边风,一味的干她们要干的。后来她们知道我会坚持,会追究她们的法律责任的,知道后怕了,警察于云霞(警号445542)和警察汤某某来问我是否会记得住当时发生的事,劝我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但是我看到的是,监狱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情还在发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还在逍遥法外。

临出监前,监狱知道我出去会动用社会舆论,既怕我留在监狱掌握他们的犯罪证据,又怕我出去后控告他们,所以不断地派低层的、职位不高的警察劝我不要记住过去的事了,我跟他们说:如果仅仅是针对我个人的,我可以不计较,但现在迫害还在延续、还在发生,我不会罢休的。

每当我反映夹控辱骂法轮功学员时,警察们基本都装聋作哑。一监区副区长陈小兰总是说:“这可能是讨论问题激烈而已”,后来我又向一监区区长吴鸽反映说:“文明监狱的警察尚且不能随便骂人,更何况她们本身是罪犯呢?”但都是不了了之。当我把监狱警察的犯罪行为写检举信投递到检察信箱时,监狱六一零的人认为我思想没有彻底转化,不认罪伏法,没有身份意识。由陈小兰出面对我进行了打击报复:明明知道我的身体状况极差,还是把我的劳动任务直线上升至最高分8分。

对我的打击报复更严重是在“学习”方面,每次的留仓所谓“学习”,要求深刻讨论、不能敷衍了事,出的题目是:你是什么人?这里是什么地方?你来这里干什么?互监组几个人就像文革开批斗会一样,每天仅仅是讨论的记录就有十几张信纸的思想认识。当时还有做长篇大论的回答问题,互监组几个人都遭受了种种精神奴役和损害,让人不堪回首。监狱就是用这种恐怖邪恶的环境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有一次要打防流感疫苗,由于我身体状况不适合打此疫苗,我拒绝打针,警察说一定要打,不然就扣分,我说:“你可以打,我出去一定要告你!”最终才没有再给我打针。但监狱警察把我作为思想反弹,转化不彻底来对待,要我写一大篇认识来交代思想认识。

我在监狱的日子里,尤其是四监区,不准出监仓门,打热水喝都要靠夹控打,吃饭也不准去饭堂集体用餐,是在监仓里吃。恶警怕犯人知道法轮功的真相,不许犯人与我说话,否则犯人就被扣分。长期没有接触人,造成我心理出现问题。

在监狱,尤其是四监区的日子,一直处于高压恐怖,令我的精神高度紧张,几近崩溃,直到出监之后好一段时间都没有恢复过来。就像法轮功人员陆羡明在这里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都不足为怪。

由于我不写它们要求的出卖同修材料的缘故,副监狱长罗晖来见了我一次之外,很少见过其他的监狱各级负责人。当时我要申请见监狱各级负责人,但于云霞(警号:445542)等监区的警察怕我把她们的违法行为向监狱各级负责人反映,一直用各种理由阻止我见任何监狱各级负责人。而监狱的各级负责人也互相包庇,装着不知道。其实我的床位固定是2号的(其实每个法轮功学员的床位都在监控器最近的地方),离监控器最近。功能、设施号称“全国最先进”的监狱,监控器遍布每一个角落,监狱警察和监狱的各级负责人是不可能看不到这一切的迫害的。

由于一直没有见到监狱各级负责人,我好不容易写了第一封检举信在2010年6月1日投进了检察信箱,2010年6月15投递了第二封检举信,这第二封信是让家属去检举广州天河看守所滥用职权虐待被监管人员。

我同时也是想通过这第二封信让监狱的检察官知道如果事情不妥善解决,我同样会像对广州天河看守所一样要用社会舆论、网络媒体来解决的。

在第一封信,我检举了四监区警察普遍存在的问题:1、刑讯逼供、体罚、剥夺睡眠、虐待法轮功学员;2、纵容他人殴打法轮功学员;3、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利用其他犯人监督、打骂、侮辱,体罚法轮功学员。

其实一监区的警察也有这样的现象,只是程度不同,我也想通过这封信警告和提醒一监区的警察不要像四监区那样的,谁知道他们不但不有所收敛,还而对我进行了恶意报复。

两封信投递后,直到2010年7月12日,检察官来了,其中有一个韦姓的男检察官,他以种种说法来敷衍我,直到2011年的4月2日出监前都一直没有答复我,也没有处理过的迹象,还能看到四监区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监仓的灯长期亮着。

而我在一监区依然看到夹控肆意欺侮法轮功学员的现象。所以当他们要我以申请假释离开时,我拒绝了,告诉他们:我不走,要看看我的控告信什么时候才有结果。他们只好派罪犯黄小梅劝我走和帮我填写申请假释书,恨不得我马上走了。

广东省女子监狱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野蛮行为已经违反了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七条规定“对任何人均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或侮辱性的待遇……。”违反了《宪法》中规定的:保障公民基本人权和信仰自由的权利;还违反了《监狱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侮辱罪犯的人格’;‘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何况法轮功学员根本没有犯罪,根本不是犯人!

在出监的当天,我把于云霞(警号445542)在09年虚情假意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三支笔和两个本子打了包,托一监区的警察交回给四监区的于云霞,上面附上一张字条:“445542的于警官,你送给我的东西我没有用,还是留给你做囚犯的时候用吧”,意在震慑她们,让她们快停手,不要再迫害法轮功学员了。

现在我把这一切曝光出来,只是在见证和期待,期待每个人能够坚守正义、良知和努力!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当时参与迫害的其它警察名单

徐显干(所长,警号4422***)、梁惠平(所长,警号4422***)、花少霞(警号442249)、向帆(警号44227)、陈运莲(警号4422***)、张伟新(警号442279)、

参与迫害警察还有古玉兰(警号4422192)、蔡志群(警号4422113)、岑素贞(警号4422258)、熊胡兵(警号442216)、江玉英(警号4422197)、王瑞霞(警号4422112)、吕春林(警号4422279)、刘碧桃(警号4422225)

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王穗娟(警号4422283)、黄肖新(警号442221)、徐桃容(警号44223)、徐晓红(警号4422171)、卓秀玲(警号4422194)、廖容容(警号4422191)、黄雪多(警号4422199)

广州市槎头劳教所当时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张景清(警号4422***)、汤慧晶(警号4422237)、何雪梅(警号4422157)、幸慧妍(警号4422***)等。

广东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的部分警察名单

监狱长:吕玲

副监狱长:罗晖(警号44558)、骆洋萍、薛某;

党委书记:张治平;

六一零办:刘新红(主任)、郑珠娥(主任)、赵某某(警号4455132)、古干事、教育科蔡科长、钟科长、钟干事;

广东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黄云英区长、周区长、陈小兰区长(警号4455193)、于云霞(警号445542),汤某某、闵小红(警号445521)、林某某、谭桂梅、赖娟、廖某某、钟某某、陈某某、彭干事、蔡广萍区长、岑韶秀副区长、钟赛英副区长

东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李映兰副区长、于丽萍教导员、陈柳桃干事、林真真干事、王书燕干事、梁文雁干事、罗桂梅干事、罗干事、任丽、谢小茹、韦爱娜、杨金带、李小静、郭子琳、郭小凤、叶小雨、戚丽梅、肖玉萍、纪婷、黄粤、叶穗穗、何琳、李天娇、陈文梅

广东省女子监狱参与迫害的警察还有:陈黄芳、袁园、黄素英、杨雨琳、黄慕云、张倩、肖伟娟、曾菲菲、李艳丽、李秀红、毛建英、杨晨、马叮、黄帅、韩松华、大熊某、小熊某、邱某、杨某、杨玲铃、于文燕

广东省女子监狱部分狱警及办公电话、地址:

张治平(不确定是书记还是政委):13925116393

刘新红(监狱六一零办主任):136972433

六一零办公室:87413539

广东省女子监狱部分狱警及办公电话、地址还有:蔡广萍(二监区长):139241282

于丽萍(二监区教导员):1392412898住宅电话:020-86254673020-33441

陈宝军(后勤):1392462162

广东省女子监狱部分狱警及办公电话、地址还有:

心理矫治科:020—87413583

广东省女子监狱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从四路52号

广州市越秀区六一零

甘兆荣(科长):020-8326852、

毕某某:

街道六一零:

白某某(主任):020-83766363

在监狱做苦役制造的产品

当时主要生产:久量DP(即松乐SONGLE)的各式手电筒、各式台灯、探照灯、应急灯、大台灯等。

形象代言:谢娜、喜羊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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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久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北太路民营科技园12号

电话:020-37314588,传真:020-37314788,邮编: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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