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江的同修遭迫害的一点认识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诉江,是正法進程中的新的阶段,我悟到这也是师父用巨大的承受为所有弟子换来的又一次走出人的观念的机会。怎样用好这个机会,修好自己救世人,每个大法弟子都会有自己的思考与体会。现将我对诉江同修遭迫害的一点认识分享出来,希望能抛砖引玉,共同提高。

看到大陆有同修因诉江而遭迫害,起初我想这是邪恶最后的挣扎了,再接再厉彻底灭了它们!后来我又意识到这是不是给我们進一步讲真相的机会呢?以前我们讲真相是讲这场迫害的非法、荒谬、邪恶与残忍。但这次不同,直接锁定元凶江魔头,这是给所有其他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一次最好的从新摆放位置的机会。这也是创世主洪大慈悲的再一次具体体现。

现在中国所有人都在骂江魔头,包括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诉江,正是说出了他们一直想说却不敢说的话。他们有很多是被迫参与的,因为他们的工资,奖金甚至能否有工作都与迫害法轮功挂钩了。如果停止迫害,他们也可做回正常的工作。不必让人背后骂他们“专害好人的土匪”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也是诉江的受益者。他们应当支持才对呀!

所以从体谅他们的角度,告诉他们在这场迫害中他们被迫承受的精神压力,如有些“610”人员、政法委官员,及参与活摘的医生频频自杀;社会压力,如警察队伍中谁都不愿去“610”,不参加迫害的警察非常看不起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认为他们是警察队伍中的败类、人渣。此外迫害者还不得不面对将来的因果报应。如果没有这场迫害,他们是不必承担这些压力和惩罚的。只是因为江魔头一个人的嫉妒和疯狂才造成全国人的苦难。审判江魔头,停止迫害法轮功,所有人才能过上正常生活。这不也正是他们想要的吗?

从同修的反馈中还看到,有些诉状回原地区的政法委或警察手中。不论从人中看是什么原因,从另一角度看,是不是在提醒我们要更加认真地写好诉状呢?让看到这份诉状的警察受到震撼,让参与迫害的警察知道现在的迫害都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款,会承担什么样的罪责,打消他们的侥幸心理,连江魔头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更何况中下级的参与者呢!他们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在迫害结束之前,重新摆放位置,只要有弥补过失的行动,大法弟子一定会记得,他们也就有了走向未来的机会。

此外,如果能举些当地遭恶报的例子,说明迫害参与者也是受害者。他们熟悉的姓名,发生在身边的例子,更能唤醒他们,使他们感同身受。

以下是我写在控告状最后的一段话,希望能抛砖引玉,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最后,我要特别提出的是,在对我个人的迫害过程中,遭受巨大精神压力的不但是我和我的家人,而且包括监视我的警官,我公司各级领导,及同事朋友们。

“在2000年新年,我从海南回北京探亲。负责监视我的警官当得知我去北京后,脸都吓白了。因为如果我去天安门请愿,这位警官不但全年奖金拿不到,而且会被迫下岗。这关系到他一家的生计,这是他最害怕的事。而同样我知道,我所在单位的领导层层签了“责任状”保证我不会去上访。否则他们同样会面临巨大的损失。而我的同事,为了保护我,不惜与来监视我的警官发生冲突。朋友们为我担心,有的还勇敢地把大法资料放到他们自己家里保存。

“可怜那些参与迫害的警察和各级政府官员,不得不为了保住正常应得的工资、奖金,保住自己的饭碗而做出迫害好人的事。他们内心是矛盾而痛苦的,精神长期处于紧张焦虑的状态。但无论他们是被欺骗,被利诱,还是被威逼而不得不顺从,只要真正参与了这场迫害,那都是有报应的。比如,一直负责监视我的那个警察,2002年出车祸,腿部严重受伤,因此调离了这个岗位。比起那些积极参与迫害而身患肺癌而亡的海口市法官陈援朝,以及海南省定安县“610”主任王忠俊的恶性祸及妻儿双亡的例子,他的结果算是最轻的一个了。

“江泽民为了拉拢高级干部协助他迫害法轮功,用的是“利诱”,给他们本不应该得到的权力地位来诱惑他们;而他对中下层直至最基层的公检法人员及政府人员包括街道、居委会,使用的则是“威逼”。用他们正常工作中本应得到的工资、奖金、职位等等,作为筹码来逼迫他们去迫害好人,让他们不得不在维持正常生计、还是维护道德良知之间做选择。这是赤裸裸的流氓行径。所以所有参与这场迫害的人都是被江泽民用各种手段欺骗和胁迫了。从这个角度说,这些参与迫害的人,是比我更加悲惨的受害者。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利,为了尽早结束这场荒谬而残忍的迫害,为了广大的民众(包括公、检、法及政府、军队的各级人员)能早日摆脱因这场迫害而带来的痛苦压力和精神折磨,更为了中华民族不致沦陷于道德崩溃的泥潭,特对首犯江泽民提起刑事控告。”

以上是我的一点经历和体会,仅供同修参考。因层次所限和法律知识的欠缺,悟的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