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市北林区195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省报道)目前,起诉江泽民的大潮势不可挡。从二零一五年五月至八月,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有一百九十五位法轮功学员,陆续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邮寄了对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提请“两高”依法审判江泽民,结束长达十六年的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血腥迫害。大多数法轮功学员已收到“两高”签收的回复信息。

中共前头目江泽民发动的这场对法轮功旷日持久的迫害,不仅使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蒙受了十六年的不白之冤,而且使亿万法轮功学员惨遭身心虐杀与迫害,还劫持了全国各阶层人员参与犯罪,欲将他们带入罪恶的深渊。他们成了这场浩劫的执行者和真正的受害者。

这一百九十五位法轮功学员在递交的控告书中,展现了近二十年修炼的心路历程,见证了大法对身心健康,道德升华的神奇效果。

被迫害家破人亡 唐丽娟控告元凶江泽民

唐丽娟女士,65岁,原是黑龙江绥化行政干部学院副教授,现居住在美国旧金山,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一日向北京“两高”寄出控告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唐丽娟女士和独生子王哲浩先后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儿子王哲浩变得非常仁义,和善,从不沾恶习,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大学毕业后,在大连一家化工设计院工作。一家人生活和睦,身体健康。

但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王哲浩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辽宁大连、关山、本溪、葫芦岛四个劳教所迫害过,遭受过电击、头撞墙、野蛮灌食(灌下是啤酒和不明药物)等,内脏严重损伤。二零零三年冬天,王哲浩被葫芦岛劳教所迫害的奄奄一息,唐丽娟女士去看望时,看到王哲浩被手铐铐在冰冷的硬板床上,上边插着灌食的管子,下面插着导尿管。冬天北方天气很冷,可他却还穿着单衣服、单鞋。一段时间后,葫芦岛劳教所勒索了五千元钱,才放人。王哲浩由于受伤太严重,不长时间就离开人世,年仅二十七岁。

王哲浩
王哲浩

唐丽娟女士本人也遭受严重迫害。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六日晚,深圳八达岭派出所和深圳市“610”将她绑架,后非法判刑,在广东女子监狱遭迫害长达三年半之久。

两个月的非法关押没有动摇唐丽娟女士的信念,又把她一个人关在小房间,让犯人打骂,用书往身上扔打,使她前胸锁骨痛了好长时间。薅头发、打头、揪耳朵,用语言侮辱,车间丢了一把剪刀,把她全身扒光检查,使她人格受到很大的伤害;不给饭吃。另有不让睡觉,睡觉就用笔尖扎腿,把裤子和肉都扎烂了,使裤子和肉粘在一起,强制坐他们特制的小凳是破的,屁股坐烂了;不让换洗,不让洗漱连续近一个月,长期罚站,使唐丽娟女士的体重从一百四十多斤降到不足一百斤,整个人垮了,肉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摧残。

唐丽娟女士出狱后,家已经没有了,因是租的房子,家里所有的东西除了被派出所抄走的,其它物品也不知去向。

被看守所人员殴打 刘竹林控告恶首江泽民

刘竹林,男,七十二岁,工程师,家住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诚信小区。刘竹林说:

“没修炼之前,每天只想着怎么能挣到钱,算计个人得失。学法炼功后,我明白了人生的真谛,和以前就大不一样了。有一次工地施工,土方大开挖,施工员决定土方全部运出,回填时,再运回来,我当时建议须回填的土现场存放(因无场地存放,只能停下准备施工的车库场地),给公司节约了二万多元的运费。”

“二零零零年末,我去北京为法轮大法鸣冤,为师父讨回公道。在天安门广场打出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和平请愿。我被北京天安门公安分局两次非法刑拘,后来遣送回绥化第二看守所(现在的拘留所)。狱警指使囚犯对我进行多种形式殴打,扇嘴巴;两脚离墙一米多,两手扶墙,用肘尖猛击腰部,人立即头脸跄地,再强迫起来,再重复下一次;用苍蝇拍的把(很粗的那种)敲击头顶,不停歇,打累了换人;针刺,从头的侧面用针由上而下成排的刺;用厚底拖鞋立着砸脚趾。”

中共以江泽民为首的迫害元凶,不只是对法轮功修炼团体的迫害,他所推行、操控的“假、恶、斗”的统治方式及手段,是对司法系统的摧毁与侮辱,使社会良知与道德走向崩溃的边缘,加速社会的全面腐败,摧毁的是五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整个社会被带入了无边的苦难;同时江泽民挑战了人类道德底线,也是对人性的摧残,对世界文明的亵渎,对整个人类的犯罪!

作为中国的最高执法机关,肩负着維护法律尊严、伸张正义、打击犯罪的重任,应当依法追究江泽民对法轮功群体迫害的一系列刑事责任,予以绳之以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