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冤狱、酷刑折磨 宁夏人事厅干部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六日】原宁夏劳动人事厅培训中心副主任栾凝,因修炼法轮功,在十六年中,被四次非法抄家,三次绑架关押,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七年冤狱;期间多次遭受酷刑折磨、精神洗脑;并被开除公职、失去养老等社会保障等等。家人及亲友也被牵连受到伤害,母亲在他遭非法庭审后的第三天含冤离世。

栾凝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栾凝 ,男,大学文化,现年五十六岁,一九七七年参加工作,一九八三年起在原宁夏劳动人事厅培训中心工作,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回升,连续两年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一九九七年被任命为培训中心副主任。

以下是栾凝叙述遭迫害事实:

数次绑架 两遭诬判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早晨,银川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李某等人,把我从单位(原劳动人事厅)办公室绑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审讯。警察分别搜查了我的办公室和家,将所有的大法书及有关的图片、音像资料等全部抄走,后将我关在一个招待所里“监视居住”。二十三日又将我刑事拘留,被关进银川市看守所。十几天后我被“取保候审”回家。

不久,我与十几位宁夏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九日,我们在北京朝阳区租住的民房里,被北京朝阳区洼里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拘留。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三日,我们被银川市公安局李某、张某某等人从北京转到银川看守所。李某、张某某等几次非法审问我,我不配合。几天后李某等人将我从看守所押到当时的银川郊区公安分局审问。李某伙同新城公安分局几个警察轮番的对我扇耳光、或用脚踢、用拳打逼供,让我说出赴京上访的细节,我不说,李某便叫人拿来手铐将我的双手举起来铐在暖气管上。大约四、五个小时后,我满头直冒冷汗、接近昏迷,李某才叫人将手铐打开。

二零零零年一月三十一日,原银川新城区法院对我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日,银川西夏区公安分局和朔方路派出所的十多个警察,在所长董某的带领下突然闯入我家,将我强行绑架到宁夏消防总队院内的“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非法拘禁了两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五日,宁夏永宁县公安局一伙国保警察在公安厅和银川市局的授意指挥下,到我打工的广告公司企图绑架我,致使我被迫流离失所、失去工作。警察非法搜查了广告公司和我家,强行掠走了公司的小轿车,肆意使用数十天并导致多处损坏,造成损失近千元。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九日早晨,以公安厅骆某为首的一伙便衣警察,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将刚出家门的我按倒在地,强行从我的身上抢走钥匙冲进我家中,抄走了电脑、打印机、MP4、及大法书和真相资料等,我被绑架后关押到了银川市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银川西夏区法院非法对我进行庭审。其间法官李某某一直阻挠我,不让我自己辩护,我在做最后陈述时,只讲了几句话,李某某便命警察强行将我架出法庭。这次我被非法判刑四年。

遭酷刑、精神迫害 被强迫做奴工

我两次被非法关押进看守所、监狱,先后被强迫做过撕胶线、建筑、农田、灶房伙夫、剪切活性炭以及安装打火机等奴工。

二零零一年六月,我与其他六位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被集中在银川监狱河东监区进行暴力“转化”。狱警强迫我们在砖窑做超强度奴工,工作量和工作时间都要超出普通犯人;同时狱警李某某、张某某、马某某等,亲自或指使犯人对我实施酷刑,其种类包括“顶墙”、“弓腰”、“扎绳子”等。

中共体罚:“顶墙”
中共体罚:“顶墙”
中共体罚:“弓腰”
中共体罚:“弓腰”

中共酷刑:上绳 (“扎绳子”)
中共酷刑:上绳 (“扎绳子”)

二零零九年七月至十二月,我被非法监禁于石嘴山监狱五监区,副监狱长刘某某、监区长陈某某、狱警朱某、郑某、马某某等人,指使犯人对我实施人身侮辱、殴打以及“坐刑”(长时间坐小凳子)、剥夺睡眠、捆绑倒挂等酷刑。

中共酷刑示意图:“倒挂”
中共酷刑示意图:“倒挂”

狱警强迫我看诬蔑法轮功的录像、电视,强迫写所谓的思想汇报,还要轮番的进行所谓的“谈话教育”,召集全体犯人给我开“批斗”大会。

亲友遭受株连迫害

二零零三年一月我被拘禁在“洗脑班”时,我小姨和我母亲一起来看望我,宁夏“610”通过安装在房间的窃听器得知我小姨也是法轮功学员后,便下令新城分局在第二天抄了我母亲的家,将我小姨绑架到银川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三十多天。当时的新城分局国保大队长姜某暗中向我父亲勒索了两千元钱,才将我小姨释放。

二零零八年九月,宁夏从公安厅到分局的三级国保警察为了给我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罗织罪名、“搜集证据”,将我的好友樊某某等三人,非法刑事拘留了二、三十天进行胁迫逼供。

我第二次遭绑架迫害后,我母亲罗灿华(也是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对我非法开庭后的第三天含冤离世。家人与公、检、法多方交涉,想让我与母亲见最后一面,遭到拒绝。

被监控、监听、非法入室

公安、国安长期对我及家人的固定电话、手机进行非法监控、监听;此外,十几年来曾有不明身份的人,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多次潜入家中,将我搜集的被迫害证据盗走。

我出狱回家后,宁夏和银川市两级“610”长期雇佣人员对我进行监视,对我的亲属进行骚扰。银川市局张某某等人甚至尾随着我到兰州,对我妻子的哥哥、姐姐的家庭、单位进行电话骚扰;公安厅骆某等人尾随到杭州我所打工的单位进行骚扰,制造恐怖气氛。

遭肆意侮辱、诽谤、毁坏名誉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银川市、宁夏自治区及国内的一些报纸、期刊杂志和电台、电视台,对我修炼法轮功以及遭受的非法迫害进行污蔑、诽谤性的报道。二零零三年宁夏组织部等部门举办所谓“反腐败”展览,竟然无中生有的捏造了我“利用销售法轮功书籍敛财”内容,进行欺骗、抹黑宣传。

被剥夺工作、失去所有保障

一九九九年十月原单位撤销我的行政职务;二零零二年九月,我第一次冤狱期满回家后得知:原单位在我出狱前几天将我非法开除公职。十六年来,迫害使我既无固定职业,也无固定的收入,失去了所有的社会保障。

我所遭受的迫害详情见附件:《原宁夏人事厅廉洁干部栾凝遭受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