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遭恶报受贿案一审开庭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四日】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上午,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案在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受贿只是表面的说辞,其实是郭有明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遭恶报了。

郭有明,男,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出生,湖北随州人。一九八二年一月参加工作,一九八五年八月加入中共恶党。曾任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市长、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副省长等职务。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因涉嫌受贿罪被河南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五月六日被逮捕,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移送审查起诉。

郭有明在法庭上受审(网络图片)
郭有明在法庭上受审(网络图片)

在郭有明任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积极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二零零四年三月二日,《宜昌日报》刊登了时任宜昌市代市长郭有明在宜昌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郭有明在报告中公开叫嚣迫害法轮功。

宜昌市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过绑架、关押、劳教、判刑、骚扰恐吓、抄家、经济勒索,在洗脑班被强制洗脑等迫害。据不完全统计,宜昌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七人,被酷刑致伤、致残、致疯三人,被强行投入精神病院四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谁也逃脱不了天理的惩罚。中共让你贪腐,让你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善良民众,中共却保不了你的命,中共再把你送入监狱,最终在天灭中共时,为中共殉葬成为中共的替死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