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遭酷刑奴役 原建设银行信贷部经理狱中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法轮功学员王金波,本是建设银行信贷部经理,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被绑架七次、劳教三次、拘留五次,被强制买断工龄,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被松原市公安局国保警察于文睿、李国庆等绑架,非法判六年,现在吉林监狱遭受迫害。王金波的妻子严忠华,被劳教一次,刑事拘留一次,洗脑班一次,曾多次被国保610骚扰、抄家。

日前,王金波、严忠华夫妇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犯下了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诬告陷害罪,因此,申请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及其它相关责任。

一、王金波遭受的迫害

王金波从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原是吉林省伊通县建设银行信贷部经理,在工作中兢兢业业,科室年年被评为先进科室,曾多次受到上级行的奖励和表扬,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并颁发证书,他写的论文受到省行的奖励,和单位职工关系融洽。从炼法轮功以后不接受客户、个人的吃请和礼金,得到客户称赞。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因修炼法轮功却遭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和残酷的迫害。不法警察和不法官员对大法弟子王金波进行威逼、恐吓、欺骗等手段让其放弃修炼,但是王金波按着真善忍做,坚持信仰,遭到不法警察及劳教所,监狱等的残酷迫害。

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因王金波的妻子发真相资料,被巡警队警察胡宝明绑架,他们又企图到家绑架,王金波被迫流离失所,王金波挂念单位的工作没交接,在与原行长王力克、副行长王福良打电话通话时,他们欺骗王金波说没事回来上班吧,王金波信以为真,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二日早八点,去单位上班,行长王立克把他叫到办公室。不一会儿,进来三个人,经王立克介绍,是县公安局巡警队的,有队长刘志才、指导员张庆堂和一随从人员。刘志才说:“你跟我们去一趟,把事情说清楚”。他们把王金波强行带走。

他们把王金波带到巡警队二楼南侧一办公室,靠窗户有两张对坐的办公桌。屋里有刘志才、张庆堂、纪航等人,纪航做记录。张庆堂说:“我们队胡宝明看见你和别人散发传单……,你要把事实说清楚,并说出传单的来源。”他大喊了一个小时,然后刘志才出去了,紧接着进来一个人,叫王建光,他不由分说,上来用拳猛打王金波的脖子、耳根处。此恶徒力量大,当时打得王金波耳朵嗡嗡作响,脑袋一阵眩晕,王金波说:“你们警察怎么打人?”王建光说:“你认为警察不打人吗?警察就是打人的。”张庆堂在一旁说:“我们是国家暴力机关,就是用暴力摧垮你,让你交代问题。什么是专政,这就是专政。”

王金波陈述说:

半个小时左右,张庆堂出去了。屋里只剩王建光、纪航两人,他俩一起上来打我。纪航在前面打我的脸、脖子、前胸,并用脚踢我的腿。王建光在后面用拳打我的脖子、后背。纪航又用腿把我绊倒,他在前面踢我前胸、小腹和大腿。王建光在后面踢我的后背、臀部、大腿。他们连续行凶半个小时,我被踢得上不来气,脑袋嗡嗡作响,腰一动就疼,腿被踢破。这样边打边问,一直持续到半夜十二点。我被打得耳鸣头痛,脸部肿胀,腰部疼痛,大腿青紫。他们把我放到一楼靠门的接待室,坐在西侧靠墙一长条椅子上,双手在两边用手铐铐在椅子上,直不起来腰,时间一长,全身固定得酸痛、难受,两只手腕也被扣得酸痛,不敢动弹,一宿未睡。

二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他们继续刑讯逼供。王建光是主凶,打人凶残、狠毒。他手打累了,就用腰带抽,抽打脖子和上身,又行凶了一上午,我被打得头昏脑胀、耳鸣,脸、脖子被打肿,头不敢转动,胸疼不敢咳嗽,走路腰疼,大、小腿被踢破,青一块,紫一块的。中午又把我双手铐在接待室的椅子上。下午三、四点钟,把我送到拘留所。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在拘留所关了三天,二十七日把我送到看守所。晚上所长郑德志到号里找我,他叫我立正站着,这时上来一帮犯人,拳打脚踢。其中一人叫杨正,郑德志吩咐犯人:“把他头剃了。”这时上来两个犯人按着把我头发剃光。郑德志走后,牢头杨正逼我说出传单的来源。我问这与你有什么关系,他说:“这是郑所长交待的事情。人家照顾我,我不办不行。”晚上他们让我在便桶前的铺上睡觉。

看守所强迫我们干活,做殡葬艺品,什么扎花、捻珠子等,从早上四点起床,一直干到半夜十二点,有时活忙干到后半夜二点。我被累得无精打采,体重下降。管教吕力给每个人下达任务,完不成任务不让睡觉。质量不合格,轻则拳脚相加,重则挨大板、大锤。在车间干活,整天在打骂的恐怖气氛中度过,精神压力极大。所长郑德志还让我挑粪,拉犁杖翻地,干牛马的活,根本不把我们当人待。

二零零一年四月初,我家人要求公安局放人,县公安局法制科和政保科向我家人勒索钱财,开始要四万元,我家人不给,又降到一万九千元,其中一万五千元交公安局,算作“罚款”,当时不给开收据;四千元被警察个人占有。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才把我放出。从看守所出来,被迫害得骨瘦如柴,体重只有八十九斤(原体重一百四十六斤)。由于屋子潮湿,浑身染上湿疹,身体极度虚弱。事后得知建行领导和公安局早就串通好了。

王金波这次被非法关押两个月

二零零一年十一放假七天,新调任的行长李志学、副行长王福良、副行长程立东(主管迫害法轮功)又对王金波迫害,七天的假期失去了人身自由,被迫在单位,由保卫科和值班监管。 二零零二年春节银行不法官员又是对王金波迫害,以值班值宿为名又想对他监视,王金波的妻子知道后,找到建行领导,王金波也找到副行长王福良,他们觉得无理,只好安排了两天值宿。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钟,临近“五一”中共的敏感日,行长李志学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屋里还有副行长程立东及伊通县永宁街派出所的指导员和警员高风海。两个警察让我写保证书,被我拒绝,那个指导员又打电话叫来4个警察,把我钥匙抢去,到我的办公室和我家非法搜查,什么也没搜查出来,他们还不放过我,把我绑架到派出所,提问并让我签字,我不回答,也没签字。他们把我非法送进拘留所,拘留所破漏不堪,铁板铺,晚上睡觉只给一个只有被罩,没有棉花的破被,脚底下滴答淌水。不让法轮功学员家人会见,也不让送衣物,不给理发,也不能刷牙和刮胡须,大小便在屋里,臭气熏天,拘留15天,不写保证还不放,又拘留十五天。无法再加期,派出所逼迫让我亲属担保,把我放出。拘留所还向我家勒索五百元钱,说是伙食费,可每天只给两个玉米面大饼,还吃不饱,喝的是管教剩菜做的汤。

一个合法公民,在单位正常上班,仅因为一个节假日,就被无辜的关押了一个月,还被非法搜身、搜家。他们触犯了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诬告陷害罪。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三点钟,行长李志学、副行长程立东把我叫到行长室,叫我写悔过书,否则送到转化班,我不写。行长李志学与我谈话,程立东出去打电话。在电话里,我听到是向派出所打电话问怎么处理我,我急忙抽身向外走去。李志学、程立东在后面喊,不让我走。走到一楼,我发现大门紧锁。我知道这是建行与公安部门配合堵截我,因为正常关门是5点下班后。我返回,向二楼防火楼梯走去。李志学、程立东、侯俊在前面阻拦,被我甩开,走到一楼大院,一辆飞快的桑塔纳轿车在我身边急刹停住,从车上跳下三人把我强行塞进车里,其中一人是永宁街派出所副所长姓穆,另两个人叫不上名。并去我家非法搜家。

他们把我绑进派出所的二楼北侧房间。姓穆的警察向我提问,我告诉他:我们是好人,我没有犯罪。他说:“我们是狗,让咬谁就咬谁,好人也得咬,坏人也得咬。”他们把我双手铐住,带到一楼西北角一拘禁室里,用一保安看守。天傍黑,公安局副局长张启带人前来,问我能不能决裂,我说不能,然后把我的钥匙抢去。当晚9点钟,把我送到看守所。被关押的第4天,永宁街派出所所长王林、高风海,还有一高个儿警察前来提问,问光碟、传单是哪来的,我说:“我家没有,不知道。”让我在笔录上签字,我不签。高风海将我一块机械手表抢走,至今未还。被关押的第七天,他们又来提问,仍无所获的走了。

九月十六日上午八点多,伊通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晓东(队长)、付立军、韩杰来看守所,看守所警察把我带到提讯室。李晓东说:“你们法轮功没有出路,国家对你们政策是消灭,你只有配合我们,与法轮功决裂,交代问题,说出光碟、传单的来源,才是出路。如果你不说,我们会采取办法让你说出,到那时后悔就晚了……。”他们反反复复说了近两个小时。我告诉他们:我拒绝他们的无理要求。下午一点,付立军、马刚、韩杰来看守所提问,提讯室里多了一条长条桌子,东南角放一堆木头板子。韩杰手里拿着一条铅笔粗、一米长两折的绳子。付立军说:“上午已经与你谈了,你能不能决裂,交代问题。”我告诉他们:“大法弟子都是好人,迫害法轮功要遭报应的。”

他们不听劝阻,开始对我用刑。他们三人把我围在中间,韩杰在我面前用绳子抽打我的上肩、脖子和脑袋。付立军、马刚一右一左各用木板子打我的后背、胳膊和大腿。我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打人了。”付立军说:“你喊没有用,这里是看守所,没人管。”他们边打边问:决不决裂?!交不交代?马刚、韩杰二人拉扯,将我上衣袖口、两肋缝口扯坏。付立军在我面前用板子打。下午三点钟左右,恶警李晓东来了,他找来一个结实的份量重的木板子,单独对我行凶,劈头盖脸的打我的头顶、上肩、胳膊、两肋。我被打得疼痛难忍,向一旁躲闪,他一边骂,一边撵着打。他连续行凶十余分钟,最后木板子都打折了。此恶徒长得膀大腰圆,力大,打人凶残、狠毒,不分部位,打在身上疼痛难忍,李小东说话粗野,蛮横不讲理,胜过流氓土匪。我当时被打得脑袋嗡嗡作响,阵阵眩晕,脖子被打肿,耳鸣,胳膊、上肩疼痛难忍。这时,看守所做饭的老太太要给我打饭,李晓东对老太太喊:“不给他饭吃。”并告诉他手下三人:“不给他饭吃,不给他水喝,不让他睡觉,我就不信治不了他。”过一会儿,李晓东走了,他们三人继续行凶,一直打到天黑。一天下来,我被打得头昏脑胀,脸、脖子都肿了,耳朵嗡嗡作响,胳膊和上肩的皮肤被打青、打破,衣服被扯坏。

酷刑演示:上绳
酷刑演示:上绳

韩杰出去买馅饼。吃完后,马刚对我说:“这回对你换招了,开始给你上绳,一般人挺不过四绳。”他们开始给我上绳,我反抗。付立军、马刚用板子打我全身,直打到不能动弹为止。他们三人把我按在桌子上,使前胸趴在桌子上,上衣脱去,只穿线衣。马刚、韩杰往后反背我的胳膊,付立军拿绳子捆。绳子有六~七米长,比铅笔还细。他俩把我手背到后边,两只手腕用绳子的中间段系在一起,结成猪蹄扣,往上推胳膊,直到推不动为止。然后拉紧绳子的两端,在双肩绕几道系住。时间稍长,胳膊酸痛、发胀、闹心,继而全身疼痛。他们把我推到西北墙角站着。前面放一张长条桌隔着。付立军手里拿着表,还观察我的脸色,按照他们说的,直到疼得脸上冒汗,才算基本达到火候。付立军计算时间,韩杰、马刚轮番用板打我的双肩、胳膊和两肋,并边打边问:交不交代?!

第一次上绳时间,我听付立军说是十五分钟,以后我感觉时间越来越长,都在二十分钟以上,前后两次上绳间隔时间也就十几分钟。随着上绳次数的增多,胳膊越来越往上推,到最后我的两只手被推到后脑勺处,胳膊也越来越疼痛难忍。每次上绳解下来后,付、马二人上下拽,前后悠荡胳膊。胳膊更加疼痛,好象要折了。据犯人讲,上绳不但痛苦,而且很容易把胳膊弄残了。在上到第四绳时,李晓东来了,他听说还没有说出光碟、传单的来源,对手下说:“你们不狠,绳子上的松,解下来重上。”他们三人解下来又重新给我上绳。上完后,推到墙角站着。李晓东一边嚎叫,一边隔着长条桌子用木板使尽全身力气打我的头顶、上肩、胳膊和两肋,打了十余分钟,最后木板子打碎了,才停手。全身疼痛难忍。不一会儿,眼前光亮越来越少,模糊。瞬间,眼前一片漆黑,我便昏了过去。

等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坐在两边有扶手的椅子上,脖子上还挂着绳子,我被激怒,用力站起,把绳子拽下,使劲摔在地上,并对他们大声说:“你们还有人性吗?你们要把人弄死呀。”他们三人用木板在我全身猛打一阵,直打得不能动弹为止。付立军说:“你身体被押得太虚了,这么两下就不行了,得给你上十绳呢,赶紧说了吧,挺不过去的。”他们马上又给我上绳,一直上了七绳,这时已到后半夜,他们也折腾累了。暂时停了下来,都坐在椅子上。由于上绳,我两肢胳膊发麻、发木,不敢动弹,脸、脖子被打得肿胀,头昏脑胀,听力下降,胳膊、双肩已被打破,发青、发紫,两脚站立不稳。天亮后,马刚说:“今天该换人了,昨天是我们,今天是巡警队,明天是刑警队,轮番对付你,计划用半个月时间。”他们等待换班。七、八点钟,付立军说:李晓东向局长请示,其他地方事多,抽不出来人,今天还是我们。

九月十七日上午八时,他们把我推到西边另一个屋,弄来一张铁椅子。马刚说:“今天不上绳了,让你坐椅子,比上绳还难受。”他们把我按在铁椅子上,上衣脱去,两脚塞进两个正好放下脚的铁桶里,铁椅子可以串铁棒、上螺丝。铁椅子很高,坐下与肩齐平,铁椅子有上、中、下三道横秤,大腿上、胸、脖子前各一道,串上铁棒,用螺丝固定。胳膊向前伸直,绑在椅子上。上身都绑在椅子上,动弹不了。这样他们可以随意打。时间超过一天,全身酸痛不说,双脚及小腿都肿胀。他们三人轮番边打边问。韩杰用绳子抽,专抽头部和脖子,把脖子的皮肤都抽破。他俩用板子打,打脑袋、双肩、胳膊、手、大腿等突出部位。板子打碎了,再换新的。他们一气儿专打一个部位,越打越疼,上肩、大臂、膝盖处皮肤都打烂。上午十点钟,李晓东和一司机来了,李晓东用板子在我上述部位打了十余分钟,肩膀和大腿疼痛难忍,已冒血丝。然后说:“如果你再不说出碟子的来源,我们上学校调查你的儿子,让全班全校的老师、同学都知道,他爸是炼法轮功的,正在审讯,将来得判刑,让你儿子抬不起头来。”说完,他领着韩杰走了,说去学校找我的儿子。这样用刑一天,我被打得头昏脑胀,阵阵眩晕、耳鸣,脸、脖子更加肿胀,手背、上肩、大臂、膝盖、脖子皮肤被打烂,冒血丝。晚上他们轮番两人睡觉,一人刑讯,特别看着不让睡觉,我眼睛刚一闭上,就大喊一声,并用板子打。每次喊打,我心脏都被惊吓得跳个不停。自那以后,我心脏开始不好,心律过速、胸闷。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刑具:铁椅子

九月十八日,仍沿用这种刑具。经过一天一宿的坐铁椅子,我小腿和脚已肿胀,臀部冰凉,直有大小便的感觉。早上付立君企图蒙骗我,说在学习班上,他讲的好,很多人都被转化了,又说女劳教所我县坚定的×××也转化了。我向他讲真相,告诉他天安门自焚是假的,他说:“这我都知道,我在公安局干很长时间了,一直管法轮功的事情。其实国家在取缔的头两年,就开始对法轮功调查了。即使没有中南海万人上访事件,也会有其它理由取缔你们,你们发展太快了。”白天,他们继续刑讯逼供,我的脖子、上肩、双臂、两手背、两膝盖处被大面积打烂,脑袋迷糊,知觉不太明显。晚上近五点钟,李晓东又来了,看我坐在椅子上,对三人说:“他坐那儿太舒服了,把他屁股打翻,再坐那儿,让他肉都粘在椅子上。”然后他叫三人把我从椅子上解开,把我按倒在地并趴着,他亲自动手,用一个又厚、又宽的硬木板子,在我臀部一阵猛打,打得血肉横飞,我疼得昏了过去。醒后,他们三人把我抬到椅子上,重新捆好。呆一会儿,看守所杨忠诚所长、副所长孙春光喊他们去食堂吃饭,屋里留马刚一人看着。这时,我精神恍惚,眼睛难以睁开,看东西模模糊糊,知觉越来越不明显,脑袋抬不起来,我感到自己要不行了。很长时间,他们吃饭回来,听李晓东问马刚:“怎么这样了,刚才还挺好的。”马刚说:“打完放在椅子上就迷迷糊糊。”李晓东问了一阵子话,他又大喊了一阵,并用板子敲打桌子,看我仍不回答,就出去了,屋里只留韩杰一人。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们回来,给我解开,呆了一会,他们叫看守所管教把我送回号内,韩杰说:“你回号里要继续反省。”到号门口,杨所长亲自翻了我的衣兜。原来,在我回号之前,杨所长跟牢头丛国庆说:王金波提审三天了,今晚回来注意点,别出事。我迷迷糊糊回到号里,次日醒来,全身青紫,臀部、肩部、胳膊、脖子、手背,皮肤已烂。头晕脑胀、耳鸣、听力差,心脏跳动剧烈。两肢胳膊不能动弹。左手小指处皮肤被绳子勒烂,肉已坏死,不能用力。过后三个月才好,现仍有疤痕,胸腔疼痛不敢咳嗽,腰疼不敢翻身,脖子疼不敢回头。下半身冰得麻木,大小便频繁,总有尿感,两脚和腿肿胀,线裤都脱不下来。

伊通县公安局国安队对王金波非法刑讯逼供达三天三夜,动用了上绳子七次、坐铁椅、板子打等刑讯手段;致使王金波几次昏死过去。期间残酷虐待,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现仍留有心律过速,胸闷头晕,听力下降,胃肠不好,下肢麻木,精神抑郁等迫害后遗症,后来并被非法劳教三年。他们触犯了虐待被监管人罪 ,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诬告陷害罪,酷刑罪。

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遭受的残忍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十八日上午,王金波被吉林省伊通县永宁街派出所高文海、白杨等三个警察送进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五大队。

(一)五大队的毒打和体罚

当时劳教所正在开展所谓的“攻坚战”,就是采取残酷手段强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他们把王金波推到小会议室。一共四人,有恶警队长朱德春、恶警何建新、陆战林、姜中才,恶警队长在一旁坐着指挥,其余三人充当打手,他们强迫王金波弓着身,问王金波还炼不炼?王金波说“炼。”他们三人一齐上来毒打他。其中恶警何建新用电警棍击王金波的脖子和脑袋。恶警陆战林用皮带抽打王金波的背部、腰部、臀部和大腿。恶警姜中才用一个二尺多长,手指粗,带螺旋形的硬塑料棍(他们通称此刑具为“小白龙”,打在手上钻心的疼)打他的手,王金波质问他们:“你们怎么无故打人?”姜中才说:“这就是教育。”他们越打越凶,持续有半个小时后,王金波全身疼痛难忍,瘫软在地上,他们叫王金波起来,王金波已经起不来了,他们仍不放过,继续连踢带打和电击。开中午饭时王金波被打得不能行走,恶警队长朱德春叫姜中才唤来两个刑事犯人,将王金波架着去食堂。

从食堂回来后,进新生班的大教室。一进大教室,呼啦上来一帮犯人,他们受恶警指使,有的搜王金波带的东西;有的将王金波的被褥扯开、翻找,被褥全撕破,扔在地上;有的将王金波的衣服扒光,一件件的翻捏,翻完后让王金波穿上。然后强行把王金波的头剃光,叫王金波在墙角蹲着,他不蹲,上来一帮犯人连打带踢,将他打倒,直到打得不能动弹为止。打得最凶的是劳教恶徒郑伟民,此人长得膀大腰圆,满脸凶相,是管教精心挑选的。

过一会儿,他们看王金波缓过来,问:“因为啥进来的?”王金波说:“因为修炼法轮功。”郑伟民上来给他几个耳光。王金波问:“你凭什么打人?”他说:“不许说是因为炼法轮功,你是扰乱社会秩序进来的。”王金波说:“我没有扰乱社会秩序,我是在单位正常工作时被绑架进来的。”他又狠狠的给王金波几个耳光。当时打得王金波两眼直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大脑一阵眩晕。他说:“是扰乱社会秩序,你的教养书上都写着呢。”王金波说:“我没有扰乱社会秩序,那是它们栽赃。”他无论怎么问,王金波都这样说,结果就对王金波不停的拳打脚踢。

他们看王金波还不按他们要求的说,即所谓的认罪认错,就去向恶警姜中才请示。回来后,拖着王金波说是洗澡,清醒清醒。到沐浴室,他们把王金波衣服脱光,打开并放大几个沐浴喷头,两个人把着王金波站在底下,他们十几个人忙活,把一桶直径一米左右粗、高一米二十多的塑料桶的凉水全都用盆泼在王金波身上。慌忙中,他们把一盆凉水泼在恶警姜中才身上。同时,上边还用淋浴头喷。

不一会儿,王金波被冻得直打冷战,哆嗦一团。他们看王金波还不认“错”,就继续加大水量,至少折磨一个小时,王金波被凉水激得大小便失禁,瘫倒在地上,浑身抖个不停。他们用脚踢王金波起来,王金波起不来,他们几个人把王金波拽起来,把着他继续喷,直到把王金波喷得呼吸困难,全身不能动弹为止。然后,把王金波架到对面的寝室,暖和了一阵子,让王金波把衣服穿上,把他架到大教室。他们让王金波转圈跑,他说:我跑不动。恶徒郑伟民又过来打他几个耳光。他们找来小板凳,让王金波坐板,王金波浑身仍然哆嗦不停。

当时参与迫害的刑事犯人有班长张东君、凶手郑伟民、郑伟、王中华、刘旭、李百惠等。由于恶警、恶徒的毒打和折磨,王金波全身是伤,皮肤青一块、紫一块,腰部、胸部疼痛,不能独立行走,晚上睡觉不敢动,脸被打得象馒头一样肿胀,耳鸣,脑袋眩晕疼痛,大脑不好使,记忆力减退,心脏跳动剧烈、烦闷。到这里的大法学员大都被迫害成身带重伤或残疾。

在五大队新生班里,一项长时间的残酷的体罚就是坐板。每天早晨从四点三十分起床到晚上九点钟,除按规定时间上厕所和吃饭及有时干活外,其余时间全是坐板。如果值班的刑事犯人和管教不高兴,时间还会延长。不转化的大法学员都要坐板。每人一个长、宽、高约二十厘米的塑料小板凳。坐板时,横排、竖排要齐,腰要挺直,挺胸抬头,目光前视,小腿要立直,且顶在前边人的后腰部,两手平放在膝盖处,四周挤得一点空隙都没有,全身一点不能动弹。如果不按照要求做,就要挨值班刑事犯人的打骂。轻者拳脚相加;重者棍棒、皮带。如管教知道,还要遭到电击。由于板凳低,臀部两边的骨头尖正好突出,硌在板凳面上,而全身的重量也集中在这两边的骨头尖上,时间一长,疼痛难忍。一般两天后,即使冬天穿着棉衣服,肉也要硌破。夏天穿单衣服就更不用说了。由于不能动弹,坐板时间一长,全身特别是腿脚都麻木。在朝阳沟劳教所,很多大法学员腿脚麻木、不好使。

这里每个大法学员被恶警、恶徒打得浑身是伤,走路都非常困难(有的已被打残,不能走路),可还强迫他们干背土、背秋菜等重活。王金波被打后,浑身是伤,走路困难,他们让王金波背土,王金波说:“我身体有伤,干不了。”结果遭到恶徒郑伟民的一顿耳光。恶警毛臣强迫大法学员们照相、挂牌,照一张相十元钱(外面一张相两元)。毛臣还向王金波索要一百元的行李钱(实际一套行李三十至四十元)。王金波说:“我有被褥,不用买了。”他说:“不买不行,不是给你盖的,是做样板用的,给上边检查看的,每人都得交一百元。”实际上就是勒索钱财,交了钱也不给被子。

每个大法学员还要安排至少一个刑事犯人的包夹,监督大法学员的言行。包夹整天与大法弟子寸步不离,连晚上去厕所,也得喊包夹一起去。大法学员之间不许说话,而刑事犯人可以海阔天空的随便谈,谈的都是低级、下流、淫秽不堪的东西,甚至相互之间交流,传递作案手段,结成将来的作案团伙、预谋新的犯罪。这些人管教不但不管,还得到信任和利用,五大队恶管教姜中才就说:“犯人是管教的师父,从犯人那儿可以学到很多东西。”

(二)四大队的强制转化和超强奴役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五日,王金波被分到四大队,恶管教孙海波说:“到这里必须转化,放明白点,把五书写了,不要等着我打在你身上。”第二天,恶警队长付国华把刚下队的三个大法学员叫去,大声喊叫:“告诉你们,这里是强制转化,没有商量余地。”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六日,劳教所开展二零零二年第三次“攻坚战”,设定的时间是十二月六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全所坚持修炼的大法学员首先被集中到四大队大教室洗脑我们有很多办法让你转化,如不转化,别想走出劳教所大门。”然后每个大队随时一个一个的把大法学员叫回本队,进行“攻坚”。

每个被叫回去的大法学员都遭到了恶警的毒打和虐待。如四大队大法学员李永福因坚持修炼,两次遭到姓于的恶警的电警棍击打,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四大队大法学员崔国荣因声明“五书”作废,继续修炼。被恶警用钢管从脚后跟一直打到后背,钢管都打弯了。恶警赵建平等还把他弄到管教室旁边的屋,也就是恶警睡觉的地方,把崔国荣的脑袋按进上、下床蹬的方形梯框里,将双手用手铐在床上铐住,不能动弹。恶警、劳教恶徒用警棍、铁棒任意毒打。可大法学员崔国荣毫不动摇。恶警赵建平又找来大锤在崔国荣后背毒打。从早上八点钟开始用刑。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才将他送回寝室,恶警吩咐刑事犯人:让他坐板,严加看管,不让他睡觉。

人们看到崔国荣被人架回来时,全身是伤、脸上、头部全肿了,脸上、头部有两个大包。当时参与迫害崔国荣的劳教恶徒有卢贵富、高秀军、万本江、唐凤祥。

四大队有一个出工项目——空心砖厂,这里的活又脏又累,整天在灰土扬尘中度过。一天下来,全身是土。一到工地,都要拼命的干,不给休息时间,推小车的连跑带颠,稍一停止就要遭到管教和劳教工头的打骂,整天在超强劳累,恐吓中度过。尤其在烈日下干活,浑身晒得象冒了油,皮肤都爆裂了。他们用超强劳动折磨大法学员,所有脏活、累活都要大法学员去干,一天下来,人人累得不能动弹。因此,经过一夏天的超强劳动,每人都扒了一层皮,又黑又瘦,走路摇摇晃晃、无精打采。

朝阳沟劳教所还有旱田八十垧,这些田地都由几百名劳教侍候。朝阳沟劳教所的头头们把这八十垧地当作摇钱树,因为每年可给他们带来几十万元的收入,供他们挥霍。每次农活都强迫大法学员出工,即使老弱病残也不放过。干活时都要拼命地干,没有休息时间,干的慢的就要挨打。春天烧荒、烟熏火燎,即使前面有烟有火,也得往前干,不许停止或绕着走。二零零三年三月份烧荒,王金波在这种强迫中,棉衣被烧坏,手被烧出泡。夏天锄草,管教和劳教工头在后面拿着棒子赶,干在后面的,就要挨拳脚和棍棒的毒打。

二零零三年六月份铲地期间,大法学员刘晓辉因手长疥、干得慢、落在后面,被恶警范盛路,赵建平连打带踢。当时王金波手脚麻木、疼痛,晚上睡不着觉,浑身无力,他们还逼王金波铲地,王金波铲了几下,就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落到后面,恶警赵建平上来给王金波两个耳光,王金波本来就累,经他一打,半晌喘不过气来,即使干这么重的活,劳教所在伙食上也不给改进和加量,仍然一顿一个馒头,半碗菜汤。所有干活的人整天在又饥又累中度过。秋天扒苞米更累,几个人一趟,一个人一铺子,落在后面的不是挨骂就是挨打,轻者拳打脚踢,重者棍棒相加。扒苞米时,不许直腰和坐着扒,全哈着腰,时间一长,腰酸腿疼。扒完一铺子,要跑步前进,不许一步一步的走。冬天还要打苞米,并装车运走。

朝阳沟劳教所一贯以来弄虚作假,例如在伙食上,整年吃的不是白菜汤就是萝卜汤。尤其冬天吃的冻白菜,一闻就想吐,菜做的又不卫生,蚊子、瓢虫、苍蝇、泥沙常有,每年冻白菜从十月份入冬开始一直吃到明年春天“五一”前夕,人都吃中毒了。二零零三年四月中旬,四大队被关押人员同时肚子疼,后经诊所大夫诊断是因为吃了腐烂发酵的冻白菜造成的。

(三)二大队的野蛮暴行和强迫病残人劳动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四大队解体,王金波被分到二大队。二大队号称“铁军狼队”,是有名的人间地狱。共有三个班,王金波所在的二班是严管班,被称为“鬼班”。坚持修炼的大法学员单独放一个屋,挑选最邪恶的刑事犯人当寝室长和包夹。严管班的特点是干活要快,坐板要严格,大法学员之间不准说话,不准串换物品,起坐要向寝室长请示,经允许后方可起坐。大法学员刘文和韩建志只因二零零三年九月份在教室干活时说了一句话,被劳教工头张宇向恶警告发。恶警刘晓宇指使劳教恶徒潘天存、王志超用木棒和皮带把他俩打得死去活来。

王金波刚到二班时,劳教恶徒班长潘天存找训话,王金波刚坐下,潘天存上来给他两巴掌几个耳光,并踢了几脚,我告诉你,这是二大队,是‘铁军狼队’,二班是‘鬼班’,要遵守这里的规矩,让你干啥就得干啥。”这时三班班长,劳教恶徒于斌赶来,上来劈头盖脸一顿拳打脚踢,把王金波打得两眼直冒金星,脑袋嗡嗡作响,浑身剧烈疼痛。于斌说:“这是走程序,新下队的都是这样对待,你这是轻的。”晚上负责二班的恶警刘晓宇进来问话,说王金波站立姿势不端正,上来朝王金波胸部打了两下重拳,给他打得哈下了腰,半晌喘不过气来。

二零零三年七月中旬,劳教所召开大会,宣布对走脱的大法学员严国柱、潘刚的迫害决定,严国柱被加期八个月,潘刚被加期三个月。会后,二队要求每人写一份对此事的认识,并保证不发生走脱现象。王金波没有按照他们要求的写,这时恶警朱胜利、苏广文、刘晓宇一起打王金波,其中朱胜林、苏广文用重拳打王金波头部、胸部、刘晓宇用皮带抽王金波全身,并边打边问:“还炼不炼?”打了半个多小时,王金波只觉得天旋地转,倒在地上,这时三恶警还继续打。朱胜林、苏广文前后用硬皮鞋尖儿踢王金波头部、脸部、前胸、小腹、背部、腰部,刘晓宇继续用皮带抽,王金波感觉胸闷、气短、头晕、就昏了过去。

王金波醒来时,看见苏广文手拿着盆,他脑袋和上身湿透了,才知道他们给他浇了水。这时王金波感觉全身疼痛无力,半晌才吃力的站起来。刘晓宇将王金波带到号内空舍,当时有劳教恶徒潘天存在一旁。刘晓宇逼王金波转化,王金波说:“我宁死也不会转化。”他问:“为什么?”王金波说:“是法轮功救了我。”王金波向他讲修炼法轮功以后的受益情况。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大队开始强迫大法学员折纸页子,印刷厂每天用车送进大量未折的纸页子,他们每天从早晨五点钟洗漱完毕,一直干到夜间十一点钟,中间没有一点休息时间。每人每天下达繁重的生产任务,干的慢或质量不好,都要遭到劳教工头的打骂,轻则拳脚相加,重则棍棒毒打。由于室内潮湿、阴冷,八月份,王金波染上疥疮,浑身瘙痒无比,彻夜不眠。十一月份王金波身上开始起包、肿胀、流脓不止,大腿肿得连棉衣都脱不下来,臀部不敢坐板凳,内衣穿上一会儿就流满脓液,有时衣服粘在伤处,走路疼痛难忍。同时,还要受到恶警、劳教工头的歧视,行动慢就要受到打骂,死活无人过问。就是这样,恶警还强迫王金波跟大家一样干活。

二零零四年五月份,王金波病情越来越重,走路都非常困难,一瘸一拐的。邪恶的陶队长、孙海波还强迫他出工,他不出工,他们威胁说:“你看我怎么收拾你,我叫你抗拒改造。”从此以后,他们指使刑事犯对王金波加重迫害。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下午一点钟,劳教班头孙蕾把上了年纪的、被迫害的身体不好的大法学员叫出,说是给检查身体,大家互相搀扶着出去,一直走到大门口,也没人给检查身体;结果把这些人带到干活的地方,才发现被骗了。这时,邪恶所长王延伟,管理科长张凤鸣等人在这儿指手画脚。王延伟威逼着说:“你们给我拣地上的板条,然后捆上,要捆结实点,谁也不准说干不了。”

大法学员孙长平因二零零二年三月份进京上访,被北京市恶警迫害成腰骨骨折,已成重残,走路、吃饭、需别人搀扶。即使这样王延伟、张凤鸣仍逼他干活,并说他拣的慢,拣一会歇一会的,后来孙长平实在干不动了,坐那儿喘气。王延伟、张凤鸣就破口大骂,一直到骂累为止。这些人被折磨得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大法学员张真、邵振坤累得直摔跟头。这样一直干到恶警下班为止。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三日,恶所长王延伟又把全所丧失劳动能力的大法学员叫出,邪恶的威逼说:“你们腿不好使,手还不好使吗,你们都给我薅草。”这些人身体不好,干的慢。他说:“不用你们磨,活干不完,中午别吃饭,接见也不让你们去。”这些人被累得气喘喘嘘嘘,在地上连滚带爬,邵振坤被累得倒在地上,不能动弹,接见一律停止,这样一直干到下午一点才让吃饭(正常开饭时间上午十一点)。

以后,对老弱病残学员的虐待变本加厉。二队恶警对不能出工的人要求一律坐板。邪恶地说:“这是为了逼迫你们都出去干活,别在家呆着。”晚上出工人员继续在号内干活,一直干到十一点就寝,有时活多,要干到十二点。恶警让老弱病残人员也跟着一起干活。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四日晚,王金波由于身体不好,行动慢,被受管教唆使的劳教恶徒李明志打了六,七个耳光,王金波找孙海波及姓陶的队长解决。他们不但不管,还将王金波训斥一顿,紧接着孙海波又逼王金波去干活,王金波在干活时昏倒。恶警孙海波将他叫到一个空屋,说他扰乱了劳动秩序,对他拳打脚踢,并用鞋尖踢他小腿长疥的地方,用重拳将他鼻子打出血,在地上淌了一大滩,叫来刑事犯人郑岩收拾干净。觉得不出气,又把王金波叫到管教室,把刑事犯人孙雷、李明志找来帮凶,孙海波指使他俩将他脖子勒住,将他双手用手铐铐住,然后用电警棍在他脖子、肩部、胳膊、手、背部、臀部、大腿等处毒打,从晚上7点钟一直打到次日凌晨2点钟,王金波被打得大小便失禁,全身是伤,过后出现头晕、胸闷、恶心等症状,手脚更加麻木,易紧张害怕,精神萎靡不振。

(四)五大队强迫老弱病残人劳动和阻挡大法学员正当行使法律的权利

劳教所的恶警继续对王金波实施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三日,他们把王金波送回五大队新生班,进行严管,他们用坐板体罚王金波。由于王金波身体不好,加上坐板的残酷体罚,第二天傍晚便昏倒在地。他们把王金波抬到一边,不管不问。

在劳教所的授意下,五大队的恶警强迫丧失劳动能力的大法学员参加劳动。二零零四年十月十一日,劳教所组织秋收,新生班除留两个不能走路的大法学员外,其余人无论年龄大小,身体好坏,都去扒玉米。王金波向恶队长朱德春提出他干不动活,遭到拒绝。击打马晓东两拳,劳教所每顿饭只给马晓东半小盆玉米面糊。

新生班剩下六名老弱病残大法学员没去扒玉米。十月十二日,恶所长王延伟开始折腾他们,强迫他们收拾白菜。大法学员焦明丰由于下身被迫害致残,不能走路,也被架去。恶所长王延伟问他:“你怎么不干活”?焦明丰回答:“我手脚都麻,干不了活”。王延伟听后上去打他两拳,并用脚踢,吩咐手下恶警:“把他拖进小号,挂起来”。焦明丰被刑事犯人拖走,王延伟在后面撵着踢。这样残疾的大法学员焦明丰又被押进小号,并上了大挂。

十月十三日下午一时,五大队恶警毛臣逼着他们五名老弱病残的大法学员出去干活。大法学员徐庆武是吉林省扶余段铁路职工。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在扶余─长春段火车上发真相小册子,被邪恶乘警绑架,关进长春市铁路拘留所。拘留所恶警用酷刑折磨他,把两只手腕和两只脚脖用铁链子铐住,拉紧抻直。另一端固定在两边的墙上,身体抻起,脸朝下,被这样折磨七天七夜。手腕、脚脖被勒成深深的大坑,肉都坏死了,特别手腕严重,有1厘米多深的大坑,肉已腐烂,发出腥臭味,两只胳膊不能动弹,生活不能自理,连系裤带、脱衣服都靠别人帮助,就是身体这样,恶所长王延伟过来还威逼他干活。他让王延伟看了手、脚的伤,说自己实在干不了。恶所长王延伟说:“你干不了活,别吃饭。”晚饭时,徐庆武端起饭碗,恶所长王延伟过来,大声说:“他不干活,别让他吃饭。”并指使五大队恶警陆战林抢去徐庆武的饭碗。

次日,恶警毛臣又逼着这些大法学员去干活。上午十点钟,恶警所长王延伟过来,又强迫徐庆武干活,徐庆武说:“我实在干不了。”恶所长王延伟说:“你干不了活,给喝玉米面糊。”中午开饭时,食堂做饭人员果然给徐庆武端来半小盆玉米面糊(盆口直径大约15厘米),粥很稀,看上去玉米面还未熟。徐庆武问:“为什么给我吃玉米面糊?”食堂人员说:“这是王所长告诉给的,因为你没有干活。”徐庆武没有吃,晚饭给的也是玉米面糊,徐庆武还没有吃。有的管教都觉得太过分了,因为他们知道徐庆武手腕确实伤得很重,干不了活。晚饭时,恶所长王延伟又到食堂巡视一番,并当着大伙的面威吓说:“以后谁干不了活,就喝玉米面糊。”十月十五日八点多钟,五大队副队长何建新来到大教室对这些大法学员说:“你们几个都出去干活,王所长说干不了活的,开饭时一律给玉米面糊。”

十月十八日,全班人都出去收拾白菜,王金波也被强迫出去,下午二点多钟,恶所长王延伟过来问:“你咋不干活呢?”王金波说:“我干不了活。”他说:“收拾菜叶还干不了吗?过来干。”他看王金波还没动,就过去与恶警何建新商量怎么处理王金波。何建新建议:停止接见。邪恶王延伟说:“对,停止他的接见。”后来,王金波家人来时,劳教所果然不让见。

二零零四年八月下旬,王金波把当地公安部门对王金波的刑讯逼供,非法虐待、非法搜查、非法劳教等违法行为向检察院投诉,写完后,王金波准备把材料交给他的委托人,这在法律上,是属于每个公民的正当权利。可管教何建新、张伟等却百般阻挡、设置障碍,开始说他们要审查,队长、所长也要审查,后又说王金波的材料不合格,不能往出发。几天后,又停止他的接见,不让他与委托人接触。违法扣押王金波的申诉材料至今。

后来大法学员董明、周国庆、吴向泉、张杰辉等写了复议申请,对自己被判劳教表示不服,恶警将复议申请书扣押,几名大法学员向他们讨要,与他们讲理。恶警张伟说:“就是不给,这里就是不讲理,愿意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后来恶警对要求写复议申请的大法学员不给提供纸笔,并说写了也白写,根本就没人受理。

他们对大法学员这种反迫害行为非常害怕,又经长春市司法局将董明、吴向泉、周吉安、毛文仁四名大法学员转到长春市苇子沟劳教所,以此来拆散大法学员的整体力量,阻挡大法学员依法诉说冤情。

(五)四大队虐待危重病人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劳教所变换手段对王金波实施迫害,他们把他转到四大队肺结核传染区,企图让他也染上传染病。在肺结核传染区,还有肝炎病人,其他非传染病人。劳教所把传染病人、非传染病人、不同种类的传染病人放在一起,根本不考虑传染和交叉传染问题,纯属草菅人命。

王金波由于长期关押,多次毒打,身体越来越差,到四队不久,便恶心、呕吐、不能吃饭,身体不能动弹,恶警指使刑事犯在走廊里将王金波架来架去,动作粗鲁野蛮。王金波两只胳膊被弄得酸痛难忍,恶警还将他单独隔离,不让他与其他大法学员接触,讽刺、挖苦王金波。恶警看王金波不能进食,便野蛮灌食,灌食后王金波大便失禁、直拉肚子。由于自己不能动,又无人管,大便便在床的被褥上,又无人给洗,弄得满床是味。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劳教所又把奄奄一息的王金波折腾到一大队,一进管教室,一群恶警一齐辱骂和训斥王金波。一个姓冀的恶警明知王金波站不住,还让他靠墙站着,结果他倒在地上。他们架着王金波去食堂吃饭,姓马的恶警对王金波大声恐吓,并叫人拖着王金波走。他们把王金波从前楼到后楼,楼上到楼下折腾来折腾去的,把他弄得全身虚脱,阵阵眩晕。他们把王金波放在楼房一端最冷没人住的房间,派人看着。12月13日晚,大法学员刘子巍被迫害致死。12月14日上午他们看王金波生命垂危,担心王金波也死在这里,怕他们承担责任,便急忙通知王金波家属,把王金波接回。

王金波从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六日被绑架到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离开劳教所,共被非法关押了二年三个月零十九天。王金波身高1.73米,绑架前体重140斤,在单位组织的130人的爬山比赛中,王金波获得第一名;他还是单位的篮球运动员,多次参加地方和系统组织的篮球比赛。到离开劳教所时,王金波体重只有80斤骨瘦如柴,浑身是伤,自己不能走路,不能吃饭,生命垂危。

再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四日,王金波从劳教所回来后,多次找单位恢复工作,但伊通建行的负责人却一直也没让他上班。从二零零二年被迫害至今王金波的工资及一切待遇一分未给。二零零六年元旦前,伊通建行的孙万成受领导的指派,上王金波家去找人,家属告诉王金波不在家,他追问去哪了,并告诉二节期间不许上访,不许搞活动,遭到家属的质问。之后孙万成又多次打电话骚扰王金波的亲属,追问王金波的去向。伊通建行的负责人不把王金波当成单位职工,元旦搞的福利待遇都没有他的,却“关心”(追问)他的去向。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晚十点多王金波外出回来,当地恶警蹲坑守候在他家门口,把外出回家王金波绑架。晚十一点多,后来据看门的人跟王金波的家人讲恶警拿着王金波家的钥匙,在家里没有人的情况下打开门搜家,抢走了什么不知,恶警拿着上次偷批的劳教手续把他送往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因为手续是二零零五年批的,已超出执行时间,已经作废了,恶警又火速重新办理非法劳教手续,把王金波强行关进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

王金波在劳教所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五月份绝食抗议反迫害,生命垂危,被送进医院抢救,劳教所怕承担责任,才通知家属,家属在长春白求恩医科大学分院的抢救室见到病危正在抢救的王金波,把他接回家。

回家后王金波通过学法炼功身体逐渐恢复健康,之后劳教所知道王金波没死,而且身体逐渐恢复健康,亲属多次被长春朝阳沟劳教所骚扰。
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七月,王金波躲避邪恶的迫害,背井离乡去吉林省松原市实验高中(松原三中餐饮中心)打工,于二零一三年六月五日再一次被松原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支队长于文睿、副支队长李国庆等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松原市看守所。

王金波被松原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于文睿、李国庆等恶警绑架后,恶警连续三天,给餐饮中心经理打电话,每天十多次骚扰。

六月中旬,恶警于文睿、李国庆等又窜到餐饮中心,找部份餐饮中心业户,利用恐吓、诱骗的方式搜集王金波的所谓“证据”,还扬言使用测谎仪测试业户证词的真假,致使业户们人心惶惶。这些恶警威胁说:“你们经理知情不报,有意包庇。他是不想在松原做生意了。”

他们的恶行给经理和业户们造成极大心里恐慌和精神伤害,致使餐饮中心几天不能正常营业,生意受到影响和损失,而且它们在绑架王金波的时候,将餐饮中心的金柜和验钞机弄坏,还抢走现金两千七百余元、王金波的银行卡、身份证、钥匙等物品。

二零一三年八月,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偷偷对法轮功学员王金波进行非法庭审。

家属找松原市宁江区法院负责案子的法官路平询问王金波情况时?这时和路平同一个办公室的五十多岁的男子说:要判三至七年。家属问根据哪条法律规定的?他说没啥法律规定,挣共产党的钱,上边让咋办就咋办。家属又问没有法律规定那将来谁承担责任?他说:共产党承担啥责任,从来没承担过责任(该人没想到个人会承担责任的问题)。家属问:我们可以聘请律师吗?那男子说:“没用,你们雇律师,我们能让律师上庭辩护吗?”并多次驱赶家属,态度十分恶劣,开庭时没有通知家属,秘密判决。

王金波在二零一三年六月被非法抓捕,关押,庭审,被冤判,以至在吉林监狱遭到怎样的迫害,因监狱管制还不十分清楚。只知道被关小号五十多天,不许上监狱的超市自由购物{由其他刑事犯给代买},每天直背坐十五小时之多,吃饭都在床上坐着吃,每天的安排:早五点起床上厕所每次大约五、六分钟,然后吃饭,七点上厕所大约二十分钟,上午九点小便,中午十一点午吃饭,中午十二点小便,下午三点小便一次,下午五点小便一次,吃晚饭,晚九点小便一次上床躺着睡觉。以上为王金波和其他大法学员因坚持信仰“真、善、忍”法轮佛法,所遭受到不法人员的残酷迫害。

二、严忠华所遭受的迫害

王金波的妻子严忠华,被非法劳教一次,刑事拘留一次,洗脑班一次,曾多次被国保610骚扰、抄家。

下面是严忠华的陈述:

从九九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通过学法炼功,我的身体健康、家庭和睦、道德提升,思想境界得到了升华。我对大法给我及我家带来的美好感激之心无法用语言表达。修炼法轮大法后,我处处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凡事先他后我为人着想,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对于利益得失看淡。十六年从未打过针吃过药。

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因发真相资料,被刑警队的警察胡宝明打电话举报,一群警察把我绑架到巡警队遭到了打骂和侮辱后关进看守所,家被抄。家人被勒索两万多元,非法劳教一年。

为了迫害我竟在我的劳教通知书中造假写我是从九二年开始炼功的,四月五日,被送到劳教所后认为我炼的早,遭到折磨和谩骂,每天只有不足四个小时的睡眠,几分钟的吃饭和上厕所,余下时间做奴工。

因精神折磨和剥夺睡眠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回家时头发已一半是白发(我当时不到四十岁),从二零零一年二月五日已被单位停职停薪停了一切福利待遇,工资由单位领导李波占有长达三十八个月。直到我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才恢复工作。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级给两个跨省洗脑班指标,610给我单位一个名额,政法委找领导陈刚谈话强迫单位必须出人出钱,当时单位领导被扣押在政法委,当地国保李小东和六一零到单位绑架了正在上班的严忠华,当地国保韩杰和六一零崔利民和单位出一名领导王晶把我绑架到辽宁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一个月,被强迫放弃信仰,工资被扣,抢走钥匙非法搜家。

从二零零四年我恢复工作后,单位领导多次被610和国保警察骚扰。

这些年来,我们的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骚扰和恐吓,给他们身心很大伤害,我的父母因对我们的牵挂寝食难安,在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丈夫被绑架,二十四日父亲知道后,因受打击一病不起,不久离世;母亲受到打击六个月后离世。在六个月时间里失去了疼爱我的父母,我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儿子失去了父母的关爱与教导,因为对我们的非法关押,在学校受他人歧视,让他幼小的心灵受到极大的创伤。在我回来时,儿子跟我说:妈妈,你不在家时,我和姥爷几次抱在一起痛哭。警察还去学校骚扰恐吓他,那是我儿子才十一岁。

综上所述,这场由被控告人江泽民一手发起、策划、组织、推动的对上亿法轮功学员大规模、系统的灭绝性迫害,已构成人类文明史上最为严重的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和危害人类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诬告陷害罪,因此,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