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控告状过程受阻的思考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六月二十五日与两位同修一同去邮政发快递,当时大厅里有七、八个同修在办理快递邮寄诉状。我的快递手续已经办完,在帮助同修填写快递时突然听说不给发我们的诉状了,还把我那个已经封好的快递邮件拆开,把信件退给我们。这时大厅里其他同修走了几个。我们在场三人简单沟通认为不能放弃,哪里遇到阻碍就要把真相讲到哪里,我们每个大法弟子都把诉江的路走好,诉江的成功是解体迫害的一个关键环节。

我们三人到服务台询问为什么不给发邮件,服务员让我们到四楼找他们的主管,我们上了四楼在走廊里向一位工作人员问某某主管在哪个房间,他问为什么找她,我说服务台不给发信件快递,我们找她。他说某某主管在会议室开会,同时表示要看看我们发的什么信。我说向最高法院发的信件能随便给人看吗?他一听就不再坚持要看了,径直到会议室告诉那位主管外面有人找。那位主管出来问我们什么事,我们说服务台拒绝收发我们的快递信件,她说只要不是爆炸物、危险品、毒品、光盘类就给发。我们说请你电话告诉服务台一下,她给打了电话。我们回到大厅服务台从新办理了快递手续。

事后回想这件事,觉得我们还有一些不足:一是多数同修的怕心还没有消除,遭到干扰就放弃了;二是对相关法律常识不了解也不会把握,这里应该清楚以下几点:

1、通信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我们邮寄的信件不属于禁、限寄物品,他们无权拒绝;

2、我们向最高检、最高法投递的控告状需要保密,不属于邮政查看的范围,也无权查看信件的具体内容;

3、任何人没有权利决定公民可以告谁和不可以告谁,我们控告的对错只能在本案的审判中确定;

4、阻碍我们发控告信,是侵犯我们的通信自由权、控告申诉权,同时阻碍了下情上达,妨碍执法机关的有效监督、执法。

如果我们遇到阻碍就放弃了,在常人这一层的歪理都突破不了,我们还怎么能解体迫害呢?

个人一点思考,如有不当,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