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酷刑折磨 湖北老太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六月二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法轮功学员魏月秀写下《刑事控告状》,向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指控他犯有酷刑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入室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滥用职权罪、虐待被监管人罪、侮辱罪等。

六十六岁的魏月秀女士,曾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三年,非法抄家七、八次,在武汉女子监狱、沙洋劳教所、何湾劳教所和县看守所等黑窝里,曾遭受吊铐、反铐、冻、睡死人床、药物迫害、野蛮灌食、暴力殴打、侮辱人格、长期不准睡觉、长期不准上厕所等酷刑迫害,导致双眼几乎失明,生命奄奄一息。

以下简述魏月秀控告首犯江泽民的事实和理由:

在沙洋劳教所遭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下旬,魏月秀和另一个法轮功学员邓平宝(女,已经被迫害致死)再次去北京依法上访。在天安门广场,她俩被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她俩不说住址,都被戴上了反铐。由于魏月秀个头矮,手不长,戴反铐半小时后就受不了。她被劫回通城县第一看守所,一个多月后,就在大年三十的前两天,把她非法送到沙洋劳教所劳教一年。

在沙洋劳教所,她被逼迫种菜做奴工。一个多月后,她不“转化”,被非法送到武汉何湾劳教所,被逼迫做信封,抽出废布角的纱线加工成抹机器的抹布,等等,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后来,看到她不“转化”,就又把她转送到武汉一个戒毒所里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某一天,由于复印法轮功真相资料,魏月秀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在家中被绑架,非法关进县第一看守所。警察非法提审她,逼迫她说出还有哪些人参与?她一个人全部承担了。警察到她家去诈钱,说什么给多少钱取保候审就可以放人。她的儿子为了救妈妈回家,用五分的高利息借了四千八百元(其中取保候审二千五百元,伙食费一千三百元)。

放回十九天后,县法院黄法官一天来她家四次,说主任要了解法轮功,要了解她本人,想请她去一趟,要她坐他的摩托车一起去,她不坐,直接走去了。

到法院后,黄法官又说主任在新法院里,坐他的轿车去,她信以为真,就上车了。她上车后,就直接开到县第一看守所。她才知道受骗了,就不下车。她问:“你们执法机关为什么骗人?”他们说:“中央要开十六大了,把你关一个月就放人。”她不愿下车。他们警察几个人,推的推,抬的抬,拖的拖,硬把她非法关进了看守所。

她的儿子知道后送来三百元,她的丈夫送来五十元,看守所都收到了。十几天后,警察们不但不放人,还非法庭审,以“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诬判三年有期徒刑,直接非法送进武汉女子监狱。她的亲人送到看守所的三百五十元钱也不退回给她。

在武汉女子监狱遭受的酷刑

一进武汉女子监狱,马姓教导员就大声骂她,罚她站军姿。她不“转化”,就很快被分到“严管队”。严管队真是邪恶,用暴力逼迫“转化”,不“转化”就加戴刑具关禁闭。

一、吊铐

由于魏月秀不“转化”,在点名时,不答“到”,不戴犯人胸牌,不穿犯人服,不看诬陷法轮功师父和法轮功的录像,不做体操,也就是一切都不配合警察的违法要求,警察就以“不服改造”为理由,把她关进监狱里的“禁闭室”,就是臭不可闻的“反省监号”,把她的双手放在背后戴上反铐,吊在铁门上,双脚尖刚好触及地面,头向前,腰部几乎成九十度,长期保持这一个姿势,这一吊就是连续二十八个昼夜,共计六百七十二个小时,大小便都不放下来。

当这二十八个昼夜过后,出禁闭室时,魏月秀已经几乎瘫痪,不能直腰,不能走路,不能抬手,铐子深陷在肿大的肉里,血肉模糊,完全由几个犯人架着回监室的。那一年,魏月秀已经五十四岁。

二、反铐

由于魏月秀认为自己不是罪犯,在点名时不答“到”,不戴犯人胸牌,警察就以“不服改造”为理由把她第二次非法关进监狱里的“禁闭室”(“反省监号”),把她的双手放在背后戴上反铐,叫她面对贴有三副对联的墙壁站军姿,不准动一下身体,长期保持这一个姿势,这一反铐就是连续二十五个昼夜,共计六百个小时。大小便都不取下手铐,不准休息。

三、奴役

二十五个昼夜后,魏月秀被放回监室,逼迫她参加奴工生产,做打火机,穿电线,做霓虹灯,加工衣服等等,每天十几个小时,完不成任务就延长劳动时间,睡觉时间很少,还不准上厕所。在监室里,女包夹用刷子蘸上大便小便往她脸上涂抹,侮辱她;还编歌谣骂她;用脚连续踢她的额头四脚;在寒冷的冬天用塑料桶盖扇风,冻她;等等。专门欺侮她,对她进行人格侮辱。

四、扒光衣服冻、不准睡觉、不准上厕所、暴力殴打

在监狱期间,看到用硬的办法不能“转化”魏月秀,警察就用伪善的办法,把她带到邪悟者之中,故意让她们互相交流,看看怎么样。结果魏月秀曾一度被欺骗,接受了所谓的“转化”。不过,两天后,魏月秀她清醒了,认为“转化”是错的,她就立即找警察写了严正声明,声明自己的“转化”是错的,她还要坚持信仰法轮功继续修炼。

这一声明,却招来了整个监室犯人的集体和轮流殴打,有的用脚踢,有的用手打,有的用竹棍打,打得她整个身体都疼痛,鲜血直流,妄图用暴力和挨冻的办法逼迫她“转化”。在严寒的冬天里,将她一个人非法关押在“反省监号”里,将三扇开的窗户打开,让她挨冻。开始,值班警察叫女犯人脱她的衣服,只留下短裤和胸罩,让她在凛冽的寒风中站着。

不久,姓张的警察队长来了,叫女犯人把她的三角裤和胸罩全撕烂了,让她一丝不挂的在凛冽的寒风中站了连续七天七夜,不准睡觉,不准休息,不准上厕所,不准洗澡,不准洗脸,不准漱口,不准穿衣服,不准走动。用这样的方式逼迫她“转化”。

那时正值监狱里的领导来参观,她们看到魏月秀一丝不挂地站着,就问是怎么回事。魏月秀说:“我修炼真善忍,没有错,你们共产党这样做就是在侮辱妇女。”她们一句话也不说,扭头就走了。

五、药物迫害

在监狱期间,魏月秀多次用绝食的方式反迫害,但是警察用八次野蛮灌食的方式迫害她。有时是几个人按住她后进行灌食;有时是强制性插鼻导管,野蛮灌食;有时是用医院妇科用的窥阴器撑开牙齿后,往嘴里灌食;有时是用打针输液的方式,用药物迫害。狱医就给她输液打针,可是她的双眼却越来越不行,视力急剧下降。这说明狱医用了毒药,故意摧残她的身体,用药物迫害逼迫她“转化”。

由于魏月秀长期遭受酷刑的迫害,到快刑满的时候,她的双眼视力严重下降,几乎双目失明,生命已经奄奄一息。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五日是她刑满释放的日子,她丈夫的单位的保卫科人员、她的儿子、她的女婿三人把她直接接回家中。

回家后,她通读了一遍《转法轮》,她的双眼就恢复了视力,全身也恢复了健康。她回家后一个月,武汉女子监狱的穿制服的林队长和另一名女警察到她家里来进行所谓的“回访”,魏月秀热情地招待了她们,并给她们俩讲了法轮功真相,她们俩笑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