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610主任刘文柱、徐斌犯罪事实(下)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接上文

三、典型酷刑案例:

凤城法官在大连监狱遭钢针扎手指酷刑

辽宁省凤城市法官、法轮功学员梁运成,二零一零年遭中共构陷、冤判,先后送大北监狱、本溪市监狱和大连市监狱迫害长达三年。

酷刑演示:竹签扎手指
酷刑演示:竹签扎手指

在大连市监狱,恶警大队长张伟、中队长隋永治公开告诉犯人刘传磊用脚踩梁的脚面,用鞋底打他的脸。张伟授意犯人刘传磊、杨绪霖、孙学立用钢针扎梁运成的手指头。

一次,张伟指使犯人范广财用拳头猛击梁运成的面部,导致他鼻子血流不止,上眼皮被打破。犯人用黑塑料袋把梁的头套住,打、掐梁的身体、阴部,还薅阴毛。然后,把塑料袋拿下来,用整盆凉水从头往下浇,足足折磨他两个小时。

二零一三年三月末,张伟与隋永治、包夹田清及犯人于有福等人把梁运成衣裳扒光,只留裤衩,脱去鞋,戴上背铐,在梁的裤衩里放上了许多辣椒面,窗户打开冻他。恶警张伟和隋永治直接打梁,隋用手打,张用胶皮棒打、用布鞋的鞋底打。张伟边打边把冰冷的自来水整盆整盆地从梁的头上往下泼,犯人于有福负责到洗手间接水,或把地上带有辣椒面的污水划拉到盆里再送给张伟,张伟再接着泼。辣椒面的作用是为了辣眼睛、阴部及受伤的创面。梁运成被折磨三个多小时,身体伤痕累累。

这就是中共的邪恶“转化术”,大连市政法委在大连监狱办“帮教班”,不知又要迫害多少善良的法轮功学员。

四、药物迫害案例

1、张国立在大连看守所遭药物(冰毒)迫害

张国立在重症监护室
张国立在重症监护室

图为张国立脚腕被脚镣铐磨留下的伤痕
图为张国立脚腕被脚镣铐磨留下的伤痕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三十八岁的张国立被金州先进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大连看守所,为抵制迫害他开始绝食,狱警教唆犯人天天殴打张国立,将他四肢用手铐铐住,一天七、八次摧残性灌食,灌的东西有胡椒粉、辣椒面、冰毒等,导致张国立精神恍惚,出现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尿失禁、全身皮疹、臀部大面积褥疮溃烂、鼻腔口腔全是凝血、心律每分钟150多次、心脏剧烈疼痛……他多日无法睡觉,幻觉中全身都是蛆虫在爬。

八月十一日,回家后,他不能进食,不能说话,一阵冷,一阵热,冷时浑身打冷战,热时叫往身上倒凉水,全身器官衰竭。有时身体内发痒,叫家人用拳头捶他后背,有时不清醒,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这种反常状态很象用毒品后的反应。父母极度悲伤,把张国立送到庄河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庄河公安部门指派警察在医院监控。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早,张国立在大连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致肾功能失调,米水难进,原体重一百五十斤,只剩六十斤左右。医生指使护士强行给他打不明药物,致使他心脏疼痛,心跳加速,头和身体剧烈抽动,脸部变形,眼泪不断地流。停药后,他小便失禁、尿血、便血块,心脏疼痛、呼吸困难,不断地淌口水,多次摔倒。警察说他是装病,用警棍电他,狱警王大队长打他耳光。他出狱时被迫害得无法行走。

2、大连监狱绑架失忆英语教师车洪飞,疑似药物迫害

车洪飞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车洪飞被迫害致生命垂危

车洪飞,男,约一九七一年生,营口市鲅鱼圈区红旗镇人,原熊岳城高中英语教师。修炼法轮功后,胃肠病不药而愈,为人及教学成绩在当地有口皆碑。然而这样一名公认的好教师,却五次被绑架、关押;八次被迫失去工作。

二零零六年车洪飞被诬判七年。在大连监狱被迫害的失去记忆,生命垂危,大部份肌肉萎缩,心律紊乱,胃出血,骨瘦如柴,不能行走。于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四日被送到父母家中。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大连监狱监狱长带人将车洪飞再次绑架迫害。迫害使车洪飞失去记忆,车洪飞很可能是被药物迫害所致。

五、对主流社会精英的迫害

大连610在大连地区对主流社会精英教师的迫害尤为惨烈:副教授刘荣华老师被重判十年,沈阳军区大连军医学校(技术副师级)教师王卫真老人被非法冤判八年,王语丝老师曾被冤判十年,去年又被冤判六年;大连开发区优秀物理老师郝跃珊被判四年;郭立华老师被判五年;王素芳老师被判三年六个月。

1、迫害教育界精英刘荣华

刘荣华
刘荣华

刘荣华,原大连水产学校副教授。二零零九年十月因信仰法轮功被劳教二年,二零一一年九月,刘荣华在劳教期满前三天,被大连桃源街派出所从马三家劳教所绑架回大连,后被大连公检法司以与当初劳教她的同一理由和所谓证据诬判十年。二零零一年和二零零九年,她两次被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曾被吊在水房站立二十一天,导致左手腕骨伤残。多次受“抻刑”迫害。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中山区法院对刘荣华庭审,两位正义律师做了无罪辩护,律师认为:信仰和传播法轮大法都是受宪法保护的合法权利,根本不应受罚;而刘荣华劳教期未满又被判刑,更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说白了犯法的不是刘荣华,而是执法者。

刘荣华九八年修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道德高尚,在单位兢兢业业的工作,她的文章曾被刊登在《中国百科全书》上。可是,这样一个大连教育界的精英人士,却屡遭迫害。

2、大连教师王仁国被非法判三年半

王仁国
王仁国

大连税务专科学校教师王仁国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诬判三年,遭单位无理开除。原因是二零一三年八月他在大纪元发表文章,被中共当局扣上“颠覆国家安全罪”的罪名关押在大连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九日,610、公安部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王仁国下达了批捕书。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早九点半在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开庭。沙河口区检察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王仁国,沙河口区法院李边疆做主审法官。庭审中,公诉人说:“王仁国给明慧写文章,发表了三百六十五篇”。王仁国更正道:“我不是给明慧写文章,是给大纪元写文章”。最后王仁国为自己辩护说:“我只做了一个修炼人应该做的事,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没有错,我没犯罪。法轮功没有错,大法弟子没有错”。

社会发展到今天,网络媒体层出不穷,网上资源共享已势不可挡。一个当年的高材生,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的学子王仁国现今对时事在自由媒体上发表一点个人的看法与评说,却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诬判三年。这种文字狱让人们看到中共是多么的惧怕民众的言论,多么惧怕真相。

六、污蔑丑化法轮功

1、《大连晚报》掩盖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大连晚报》发表《摘取法轮功练习者器官完全是谣言》的文章。文章发表后,在大连引起震动,一位女士说:这个文章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现在大连人都知道:大连有两个尸体加工厂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恶,这两个尸体加工厂是薄熙来任大连市市长时签字建的,很多大连人也都知道薄熙来、谷开来夫妇参与了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罪恶;大连警察、医生都知道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原大连水产学院美术教师冯刚,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在看守所离奇死亡,遗体未经家属同意被沙河口区公安分局强行解剖。冯刚生前疑被中共活摘器官。

王娟冯刚夫妇
王娟冯刚夫妇

2、大连街道社区诬蔑大法

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大连街道社区一直在进行诬蔑大法的宣传,特别是利用社区宣传栏诬蔑大法,毒害众生。

3、迫害法轮功的经验在网络上推广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大连610头子刘文柱在所谓的“全国反邪教协会(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迫害法轮功,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经验。

七、中共的“替死鬼”——善恶必报

明慧网“恶人榜”记录了大连地区一千多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恶绩,同时也记录了大连因参与迫害遭恶报的实例。

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王立军、薄熙来被判重刑,作为迫害法轮功元凶之一的周永康已经被满门抄斩,徐才厚癌症暴毙,李东生、苏荣、万庆良面临审判。

“共产党不倒台,我就永远不会承担责任”是害人害己的想法。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是拿中共当“靠山”,可是偏偏中共是最不能靠的。共产党能左右得了贪赃枉法的坏人,但左右不了“天”。中共作恶多端,已到了“人不治天治”的地步。许多追随中共迫害的“公检法”人员,等不到法律的制裁,就遭到了天理报应。

1、国保队长谩骂法轮功当场猝死

二零一五年二月九日左右,大连普兰店市国保大队长李绍举,在工作会议上大喊大叫,谩骂法轮功,企图迫害法轮功学员。五十七岁的他正起劲疯狂的时候,忽然一下子栽在桌子上,脑出血猝死。

王庆国
王庆国

胡家耿
胡家耿

李威
李威

2、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庆国遭恶报丧命

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庆国,是“大连安锅案”的主要策划、指挥者。现已遭报,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因患胰腺癌在痛苦中死去,死时四十九岁。王庆国曾于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任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对于他的死讯,中共一直严密封锁,中共还要继续迷惑公、检、法、司系统的人员为其效命。

3、中山区政法委书记胡家耿恶报毙命

中山区政法委书记胡家耿是“大连安锅案”的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他指挥中山区公安分局绑架了近四十名法轮功学员,其中十一人被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胡家耿遭恶报毙命,死时五十二岁。

4、大连市中级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 院长遭恶报

大连市中级法院,多年来屈服于中共政法委、“610”的指令,陷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大连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威非法审判、迫害法轮功学员,招来恶报,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被 “双开” ,被收缴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绑架无辜,恶警邵立志遭现世现报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开发区一对姐俩同时在家被绑架。当时人被抓走后,警察一脚将门踹上,门已反锁上了。等警察将人送到派出所回来抄家时,门已打不开了。找来开锁的也打不开。警察邵立志出主意从窗户进,并从对楼借个梯子,亲自扛来,从窗户爬进去,打坏阳台门玻璃进屋,抄走大法师父像、两套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不久,邵立志就突发脑血栓,住进医院,躺在床上,不能行走。两姐妹的邻居都说:“邵立志迫害好人遭报了。”

6、检察官刘日强摘除一个肾

大连中山区法院对“大连安锅案”中的十三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第一个公诉人是中山区检察院三十五岁的刘日强,刚介入案件后,他的女儿和母亲就同时因病住院,不久他自己也被确诊患肾癌,在大连友谊医院摘除了一个肾脏,因为身体原因退出该案件。

大连政法委成员:
王 萍:(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乐国: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宁 民: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正局级)。
刘文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正局级)。
冯卫民: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郝维孝: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徐 斌:610办专职副主任(中共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机构)。
惠兆伦:法学会副会长。

  王萍 刘乐国  宁民 刘文柱  冯卫民  郝维孝 徐斌
 王萍   刘乐国  宁民    刘文柱   冯卫民  郝维孝  徐斌

(信息采集时间:2011年6月至2015年5月28日。图片来源明慧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