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阿城区法院预谋庭审丁淑慧和于彩华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三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国保大队、站前派出所和金上京派出所联合绑架了阿城区法轮功学员丁淑慧和于彩华,到目前为止她们已经被非法关押于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近八个月。

过程中丁淑慧始终是零口供,但是阿城区610、国保大队、公安局极力拼凑材料陷害丁淑慧和于彩华,他们拼凑的材料被阿城区检察院打回两次,即使这样他们还不放人,继续陷害两名善良的妇女。目前于彩华已经被他们送往黑龙江省新成立的洗脑班继续洗脑迫害,据说校长是北京来的。

阿城区法院预谋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对两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这次非法庭审除家人外不让任何人参加。据知情人透漏,在此非法庭审之前,已经专门召开一次高层会议,参加会议的主要成员有阿城公安局局长姜大勇、检察院检察长王云、法院院长刘晖、政法委书记姚向林、六一零主任黄明等人,他们开会内定冤判丁淑慧十到十二年,冤判于彩华四到六年。

丁淑慧的女儿因为母亲被绑架关押,快要结婚的对象跟她分手了,身体状况也很差,精神承受到了极点,几乎产生轻生的念头。两家的亲人都遭受很大的打击。

在此警告那些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江泽民发动的这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运动不讲法律,这种已经内定在庭审走过场的非法行为属于犯罪,谁参与谁要负责,谁还敢这样做谁就将承担后果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