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东县国土局土地估价师黄华杰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六日】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县国土局土地估价师黄华杰于2015年6月1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头子江泽民。

黄华杰,是原广东省揭东县国土局建设用地股负责人,兼揭东县地产评估中心负责人,技术职务“土地估价师”。也是揭东县唯一的一名土地估价师。

以下是黄华杰的自述:

1999年“4•25”北京一万多名法轮功修炼者中南海大上访之后,江泽民即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权力绑架“政治集权”对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在之后的5月8日和6月7日,分别非法发出秘密指令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大法修炼者,发出有关“现役军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国家公务员”不准修炼法轮大法的《通知》规定,并下达了将参与修炼法轮大法的公务员“调离重要岗位”的秘密通知。这期间,我日常工作有关“审批建设用地”和“抵押贷款的土地评估”业务被停止,“7•20”之后,揭东县开展“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作为全县唯一的土地估价师、最有发言权的人,我被禁止参与评估业务,调去参与其它毫不相干的事务。

1999年7月22日早晨,我们到往日炼功的炼功点炼功,被揭阳市公安局几十名警察告知以后不准到外面炼功,当时带队的是新到任的揭阳市公安局长王学斌。其中一名警察向他报告说我是“教练”(他可能是事前被安排搞秘密调查的人员。其实老学员人人都有辅导新学员的热心,他对我们不了解)。我向他们讲了真相!

当天上午,280多名法轮功学员到揭阳市政府办公大楼上访,反映当日炼功点受到干扰的情况,并递交了《给揭阳市人民政府的一封信》,请其转呈国务院,要求给予广大法轮功修炼者宽松的修炼环境,不要骚扰大法修炼者的正常炼功活动。

下午,各单位传达了所谓的“中央”指示,提出了要同法轮功作斗争,要求法轮功修炼者要同法轮功“划清界限”。在我参加的单位干部职工会议上,当时的单位负责人不指名点到我是法轮功的“顽固分子”,要我认清形势,要“与中央保持一致”。(我当天到广场炼功及到市政府上访,他们已将情况通报到揭东县的主要领导、公安局和我所在的单位)

之后,县委办公室、政府办、组织部、直属党委等单位隔三差五的派人到国土局了解我的动向,给国土局施加压力,要我表态。当时的气氛非常紧张,电视、报纸天天播报诽谤法轮功的节目。我写了一份《我对法轮功的认识》给他们,正面向他们介绍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并指出“中共”媒体针对法轮功的报道完全“违背事实”,不切实际。希望他们转告“中央”正确对待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

这期间,在揭阳市,所有参加修炼法轮大法的公务员都受到不同成度的迫害,被禁止炼功活动,通知到单位开会,以开除公务员职务等相威胁。包括已经离退休的原揭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人大副主任黄松谦,原揭阳县法院院长林友,原揭阳县体委拳体股股长、榕城区体委气功协会秘书长陈舜。陈舜还在位于榕城区老干部局的揭阳市“老游击战士协会”上受到会议组织者的攻击。

1999年11月13日,我将事先编印好的《法轮大法利国利民》公开信,寄发给潮汕三市、揭东县、榕城区和广东省各级领导机关、有关单位以及他们的负责人,然后随身带一封写给“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的信,搭乘飞机到北京中南海上访。

11月14日早晨,在中南海新华门,我遭到一群警察的绑架,在送往天安门公安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呆一天之后,当晚7点多被送到北京西城看守所关押。11月17日,被带到揭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关押在办事处的密室。18日,揭阳市、揭东县、榕城区、普宁市的警察将我们带回揭阳。当时一同被带回揭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榕城区的李妙杏、袁丽娜、林琪娜、张燕珠,揭东县的钟河江,普宁市的“鲁智”等。

我被带到揭东县公安局,在了解我到北京证实法的真实情况之后,他们将我关押在公安局巡警队的秘密地下室。20日下午,又将我转至揭东县拘留所,非法关押15天。

期间,揭东县召开全县机关干部会议,县委书记陈文敏根据江泽民一伙指使,在大会上诽谤我的做法是在挑战“共产党”,说什么要开除工作,坚决打击。会后,还以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文件“通报”全县,印发至全县各机关及乡镇单位。

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县公安局的2名股长、1名副局长,监察局的1名副局长,纪委的1名副书记,都前往与我“谈话”,要我放弃修炼法轮功,脱离与法轮功的关系。县政府的领导还要求我父亲前往公安局协助做我的“工作”(我父亲原来是县人大副主任,曾受国家农业部委派援助海湾国家北也门,是农业专家,当时已退休)。

因为我坚持对法轮功的正信,因此,在我回家的一个星期后,由揭东县监察局副局长陈项木与那位纪委副书记,到国土局分别召开“党支部”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对我做出开除“党籍”和工作的所谓“决定”。

由于当时的省委书记李长春在全省的“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广东不“处理”干部和党员。我的有关事情便被搁置下来,单位也照常发工资。2个月后,单位就只发基本工资,每月400多元。财务人员对我表示歉意,说是有关单位要求的,其实就是“610”人员搞的鬼。我说知道的,不要紧,请他们放心。

在江泽民连续3次给李长春施压之后,2000年4月8日,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开除”了一批“党员”(其实我心里早已声明“退党”,后来公开做了“三退”);2000年9月20日,广东省人事厅和监察厅联合发文,第一次“开除”修炼法轮功的“公务员”。我都是其中的1名。(2000年7月21日,揭东县公安局国安股长林某、卢某,警察卢某、蔡某等人到揭东县国土局,要求国土局领导通知我到单位,然后绑架我到公安局巡警队的秘密地下室关押,23日才叫我通知单位派车接回去,表现它们的淫威。)

我家住榕城区,户口在榕城区。在我离开单位之后,榕城区公安局又多次对我进行迫害。

2000年12月20日夜,榕城区国安股长袁合欢等人,伙同榕华办事处副主任杨国强以及居委会一帮人,非法窜至我家,搜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炼功音乐带以及我学习《转法轮》的一些心得记录等。他们一伙还将我劫持到榕华派出所,非法拘禁了1个晚上。

2001年4月,我到城西一间公司打工。9月9日深夜,揭阳市公安局指挥,榕城区和东山区2个公安分局,伙同榕华派出所、东升派出所的几十名警察,由榕城公安分局副局长孙某带队,窜至我家,搜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并将我绑架至榕华派出所,之后转至东山区东升派出所。从下半夜开始,他们对我展开车轮战,以2人为1个小组,每隔2小时换班,连续40多个小时,不让我坐下,双手铐着手铐,逼问我干了什么(其间不吃不喝)。我当时也不知他们为什么绑架我,一直不与他们说话,只说一句相同的话:“不知你们在说什么!”并正告他们是在迫害我,希望他们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

9月11日晚,他们将我非法关押至置留室,至9月24日下午,将我转至东山区的揭阳市等二看守所非法关押。10月12日,揭东县公安局将我接出来,又转移至榕城区的戒毒所(又称拘留所)非法关押。其间,揭东县公安局国安股长林延开等人多次前往逼问我做了什么。我说你们真的很奇怪,是我问你们为什么非法关押我才对。

2002年1月15日,揭东县公安局国安副股长洪某等人将我绑架至三水劳教所迫害(非法“劳教”2年)。他们拿出1份资料逼我签名,我不签名,在看他们写了什么。他们便急忙将其抢走。

在三水劳教所,我看到那里的警察在江泽民一伙的邪恶洗脑下,许多人都魔性大发,以诽谤法轮功为乐,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到秘密地点迫害强逼“转化”。比如揭东县的法轮功学员李杰龙、汕头市的法轮功学员丁吴来、潮州市的法轮功学员许名雄、斗门县的法轮功学员梁锡安,以及“珠三角”的法轮功学员吴邦法、梁计彭等。江泽民一伙还搜罗一群所谓的“专家学者”到劳教所以“讲课”的名义放毒,包括第一军医大学、中山大学和广东社科院的一些败类。每次他们走后,都要强逼法轮功学员违心写诽谤法轮功的话。

我尽可能用理智的语言劝诫他们要明白“道理”,要做一个受人尊重的好人,让他们知道“好人可能会受一时的冤屈,但不会永远受冤屈”,使他们明白他们有许多行为是犯法的!我留在那里的3篇文章:《也谈“经营”》、《人格的力量》、《我的人生》,都是比较有影响的文章!我直言不讳地指出曾庆红是一个奸贼,指出李长春在河南任省委书记期间盲目投资,上马两个几十亿元的铜矿,结果都破产关闭。说明要实事求是对待工作的道理,以及我是因为通过对法轮功的亲身修炼实践才坚定对法轮大法的正信的原因!

2003年3月,我回到家乡揭阳。看到国安“610”的特务长时间对我进行跟踪、盯梢,严重的干扰了我的正常生活,2004年4月16日,我又一次到北京,以期唤醒人们对法轮功的了解,能够正面认识法轮功和正确对待法轮大法修炼者。4月17日早晨,我到天安门广场“升旗区”高喊“法轮大法好”!国旗队的武警将我带至北京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当时值班的负责人是该分局的政委,立即指示1名处长与有关单位联系。在将我带至揭阳市驻京办之后,揭阳市、揭东县公安局的人员到北京将我带至揭阳市榕城区榕华派出所,当晚,榕城区方面将我绑架至位于榕城区的揭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4月30日,该看守所作废。他们将我绑架至东山区作废的第二看守所拆除新建的“揭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之后,榕城区检察院被非法机构“610”指使,编了一套“黑材料”到看守所想骗我签名,我不签名,说我根本就没有违法,更不要说什么犯什么罪,真正在犯罪的是江泽民一伙!于是,我买了一些信纸,开始整理控告江泽民的“起诉书”!我列举了江泽民血债累累的10大罪状,以标题《血债累累罪滔天》、副题“状告恶贼江泽民”的起诉材料,控告江泽民,在2010年9月10日递交给榕城区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庭(当事人:刑庭庭长林光;他们安排的“律师”陈伟强等)。我同时还递送一份列举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法轮功修炼者遭受迫害的严重情况,标题是《于无声处听惊雷》!

2004年11月,我被绑架至梅州市梅州监狱(原称“广东重刑三监”)迫害(非法枉“判刑”6年)。一进门,何姓警察便指使一群黑社会打手进行恐吓,不准我炼功。之后,更是强逼要我写不炼功的“保证书”。我坚决反对,指出他们的做法是在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他们开始对我大打出手,经常将我抬起来狠狠的撞地板。看到他们那种“配合默契”的动作,我知道他们应该是经常以这种迫害方式向法轮功学员“施暴”的。

我“忍无可忍”。一天早晨,我跑出房间,到外面大声的高喊“法轮大法好”。黑社会打手惊恐万状的将我硬架进房间,值班的姚姓警察又惊又恨,指使他们将我抬起来撞地板,直至把我的头撞出血。他们假惺惺地硬把我架到里面的“黑医院”缝接和输药。然后扶我返回原来的黑窝。

在我稍微恢复,他们一伙又要逼我看诽谤法轮功的“黑材料”,我大声的喊“法轮大法好”!恶警何某、姚某等人与一大群黑社会打手手忙脚乱的将我绑架至“严管队”(也称“行刑队”)。我坚持喊“法轮大法好”,他们便将我绑架抬至里面的阁楼最黑暗的“禁闭室”。

在那里,他们以各种方式折磨我。暴打、地拖、饭菜里下毒药、野蛮灌食、强逼抽血、强行打毒针、灌药、用绳子绑四肢吊起来、遥控电椅伤害身体、电击、长时间不让睡觉等,最严重的一次迫害致我头撞墙抬到“黑医院”缝了8针(当时在场有黑副监狱长廖耀宏、黑副监狱长杜某、侦察科长肖某、狱政科长廖某、警察何某、丘某、姚某、叶某、赖某、陈某、陈锋、石某、黑医院长李某等。

因为我坚持高喊“法轮大法好”,5年多大部分时间被非法关押在“严管队”,而最后近4年时间被非法关押在阁楼里的“禁闭室”(他们称是“总统套房”),长时间连澡都没洗。我2010年4月15日回家之前,一直关押在那里。出来之前,我有8个多月没有洗澡!

在梅州黑窝5年半时间(揭阳看守所拘禁半年),我见证和亲身经历了江泽民利用权力绑架“政治流氓集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惊人黑幕和残酷,这些泯灭人性的罪恶暴行让人刻骨铭心,无法忘怀!梅州监狱黑窝在迫害我的过程中,指使大批犯罪的黑社会打手、流氓参与。

2010年11月,我注册创办揭阳市洪恩贸易有限公司,经朋友帮助从澳大利亚进口橄榄油等一些产品在中国大陆经销,并申办了食用油分装加工厂。通过我的努力,在短短几个月时间,我的业务从南至北,逐步发展至全国各地,并给予许多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2011年10月25日,广东电视台“广东卫视”春晚节目组与我达成商业合作项目。当时合作经办人是“春晚”总导演徐海峰。在我投入大量资金的情况下,江泽民犯罪集团却横加干预,以我炼法轮功不“转化”为由,指使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区公安分局国安“610”人员在11月7日晚12点多查封我的公司,将我绑架至榕城区新兴派出所,11月8日夜又将我绑架至榕城区戒毒所(拘留所)非法拘禁。11月21日,榕城公安分局将我绑架至三水“广东洗脑班”迫害。恶警颜某(汕尾市人)厚颜无耻的对我说,如果我不“转化”,就要搞到我做不成“生意”,公司办不成。在我坚决反迫害中,揭阳市政法委邪教“610”主任黄某等人,于2012年1月19日前往佛山三水将我接回揭阳。

在我遭绑架期间,揭阳市政法委、公安局一帮人将前来参加活动的广东电视台近10名工作人员安排到市政府会议厅,造谣说我有“问题”,不要与我合作。邪教“610办公室”主任黄某一伙人窜到揭阳市工商局、质监局、银行、税务局等各单位“调查”我的公司的经办、经营情况,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暴露出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罪恶暴行!

2012年“7.20”前夕,江泽民犯罪团伙妄图“继续”维持迫害法轮功,在广东省绑架10名法轮功学员至三水“广东洗脑班”迫害,又指使榕城公安分局国安“610”袁姓股长、郭姓队长一伙人将我绑架,使我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而关闭。而我则坚定地向他们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坚决抗议它们的无理迫害,并呼吁尽快解体“610”,解散“洗脑班”。9月21日,榕城公安分局派员将我接回家。

我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批“普法辅导员”之1名,是“中共“党建工作队”第一批派往农村驻点人员之1名,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建立之后第一批国土组建人员之1名,是揭东县国土局、揭阳市国土局组建人员之1名,参加过县城土地统征与划拨(出让)、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矿产资源保护工作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检查、清产核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县非农业建设用地审批与土地登记发证等各项工作,曾被广东省国土厅授予“广东省先进工作者”称号。仅仅因为坚持修炼教人向善、提升道德、健康身体的法轮功,我就多次遭受江泽民邪恶集团的无理迫害,连《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最基本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就都被无理的剥夺,丧失了人应有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