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起诉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安徽省报道)近期安徽安庆又有二十名法轮功学员递交了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他们说:我要站出来,堂堂正正的起诉江泽民,只有作恶的人受到惩罚,善的才会得到广泛的洪扬。只有这样,大法才会真正被世人所了解,我的亲朋好友、还有那些被蒙蔽的世人才会真正的明白真相,他们就不会无故担心,他们就会与大法弟子一起堂堂正正的走到太阳底下,沐浴着温暖的阳光,生命何其珍贵,所有的生命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都有权追寻更好的明天。

这二十名法轮功学员,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北京最高检察院送交了他们起诉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

在控告书中,这些法轮功学员叙述了,法轮功神奇的健身功效,在短时间内就让他们达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状态。同时法轮大法教人向善,要求修炼者从做好人做起,努力按照“真善忍”标准提升道德水平。修炼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还能使人变得诚实,善良,宽容,平和。“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然而江泽民却因小人的妒嫉心悍然发动了一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这场迫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是以被控告人江泽民个人的意志凌驾于宪法之上。

从九九年七月来,这些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的遭受来自于当地派出所、国保警察和社区及单位的迫害。他们中有的被非法判刑、有的被非法劳教、多数人被非法抄家、被非法关押、被非法送洗脑班。但他们也认识到,这些迫害他们的人员都是屈服江泽民的淫威,为了饭碗、为了升迁或为了自保,昧着良心去迫害。目前他们只把江泽民列为控告对象,起诉江泽民的过程,也是让那些参与其中的人员能够明白真相,从而能有改过的机会。

他们在起诉书中表示:修炼法轮功我们只是想有一个好的身体,只是想做一个好人,同时也想让别人知道法轮功是好的。只因为这样的想法,只因为坚持自己的信仰,却遭到当局迫害。十六年来迫害还在延续,江泽民是这场迫害的罪魁祸首,罪恶滔天。是到了把他押上审判台绳之以法的时候了。

他们中也有是后些年才来修炼法轮功的,虽然在身体上没有直接遭受迫害,但他们也能站出来起诉江泽民。

控告人如下:

张翠霞,女,69岁,工人,曾被非法关押过6次,被非法抄家3次,身体、精神及经济上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75333611

黄玉美,女,72岁,退休小学教师。曾被非法抄家1次,非法洗脑一次,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控告书挂号信:XA16625998634。

鲁文辉,男,47岁,大巴驾驶员。99年7月20日后,鲁文辉成了单位(车间)的重点看护对象,甚至于分厂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建立车间党支部书记专人责任制,对他进行重点防范。采取定时汇报,限制出行,请假审批等,在此期间并被非法关押、非法判刑、非法抄家,给控告人身体、精神及经济上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挂号信:XA16625999034。

彭志江,男,60岁,退休教师。被多次恐吓威胁,被非法关洗脑班。多次的迫害使他一度出现了强烈的恐惧症。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挂号信:XA16668300234。

江起鹏及老伴沈先玲(张起鹏,男,81岁。沈先玲,女,81岁。)法轮功修炼者被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在此期间他们的家庭也不例外,派出所规定不得外出,有事要请假。不时的有警察或社区人员上门骚扰,有次夜里12点以后还叫门,搞得不得安宁。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5304811

刘玉华及章含玉(刘玉华,女,78岁。章含玉,女,75岁。)被非法关押、被非法抄家,给控告人及家人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0916311

舒玉兰,女,55岁,个体经营。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抄家,被警察追捕被迫拖着弱智的儿子流离失所长达七年之久。给控告人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75325111

吴克应,男,72岁,被限制自由、被非法抄家,给控告人及家人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挂号信:XA13590199734。

杨向荣,女,45岁,被非法抄家并被绑架,给控告人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4416511。

邓卫锋,男,44岁,控告人被警察上门骚扰,精神上遭受巨大的伤害。控告书挂号信:XA13128178534。

余永銮,女,67岁,工人,被多次非法关押,非法抄家。给控告人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0914611

王春梅,女,69岁,工人。被多次非法关押。给控告人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923411

汪小英,女,47岁,企业员工。大法和师父被诬陷,大法弟子有的被非法抄家、拘留、判刑、劳教、非法洗脑,甚至失去了生命,每个修炼人都承受着不同的迫害,给修炼人及亲朋好友造成很大的伤害。控告书挂号信:XA13128239734。

何为旅,女,65岁。曾被非法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关押“洗脑班”一次,被骚扰多次。给控告人的身体、精神、经济各方面造成了损害,给家人也带来了严重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4407711

钱国芳,女,60岁。曾被非法抄家三次,非法洗脑两次,非法刑事拘留一次,非法劳教一次,非法骚扰无数次。在高压下,控告人失去了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身心也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4420511

王文霞,女,59岁。曾被绑架至洗脑班,给控告人身体、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控告书邮政快递号:1097255224611

汪忠良,男,47岁,企业职员。这些年的迫害造成数以万计法轮功学员致死、致残、家庭破裂、身心造成巨大伤害,所犯罪行难以尽述,更甚者大规模活体摘取人体器官贩卖牟取暴利,犯下了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罪恶,犯下了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控告书挂号信:XA13655996034)

祖祥华,女,74岁,工人。曾被多次绑架关押,被非法抄家,被非法送洗脑班,给控告人身体、精神及经济上造成巨大的伤害。邮政快递号:109727549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