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冤狱 涿州葛志军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葛志军,男,三十七,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凌云集团职工。因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集团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葛志军二十三岁便被投进石家庄北郊监狱遭受迫害整整八年,由于在里面非人的折磨和巨大的承受,出来时已是两鬓苍苍;人生中的黄金时期在冤狱中度过,大好青春在被迫害中蹉跎。

近日,他向北京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递交了刑事控告书,起诉制造和维持这场迫害的元凶江泽民集团对他犯下的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罪、非法剥夺公民财产罪、侮辱罪、诽谤罪(诬蔑按真善忍做好人为×教);滥用职权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伪造证据罪、虐待被监管人罪;侵犯通信自由罪及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包括监控手机、电话、电子邮件);扰乱公共秩序罪;滥用法律(滥用刑法第三百条)罪;破坏法律实施罪(破坏宪法实施),并要求依法追究始作俑者江泽民其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

以下是当事人的控告事实与理由。

本人从小体弱多病,七、八岁时患肺结核,全身毛细血管出血,肚子大吃不下饭也不长个儿,父母带着我四处求医也不见好转,后来找了位民间医生给针灸,有所好转,但还是不能彻底康复,我每天耷拉脑袋没有精神,由于长期在病中,学习成绩很差,十三岁到十八岁一直在单位医院定期打针、吃药、输液,屁股打肿了,每天用开水敷,腿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直到一九九六年八月底我踏上了法轮大法的修炼之路,当时只是觉得大法的功理功法非常好就开始学炼,并没有想治病。大法要求学员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一个越来越好的人。一个月后,没想到所有的病全消失了,法轮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非常感谢李老师的救命之恩,没法用任何形式来回报大法师父的恩德。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江泽民利用中共的权力,利用国家的权力、政治、经济、军事、政法、宣传、外交等,利用法律之外的非法组织“610”疯狂迫害法轮功,江泽民操控的“610办公室”、公安机关的爪牙,对我个人进行了如下迫害:

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我因去信访办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被在中南海信访办门外的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丰台体育场一天后被遣返。

2、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去天安门广场请愿,被天安门派出所非法抓捕送河北驻京办事处,又被转送涿州市公安局拘留十五天,第一天对我非法审讯,问我其他同修叫什么名字,我回答不知道,他们就动手打我,因我年纪在其他同修中最小(当时年仅二十一岁),一位女同修挡在我前面替我挨打。拘留十五天后又将我从拘留所关押进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二十多天,在看守所大冬天没有被子,在水泥地上睡了二十多天,共非法关押了四十多天未通知家人,敲诈家人一万元罚款后我被家人接回,并未出示任何收据。

3、二零零一年在单位上班期间,单位保卫科上下班全程跟踪我,要求我每天三次给保卫科打电话报到;后来听说610要送我去洗脑班,我被迫离家出走,从此被迫流离失所。

4、二零零一年在北京讲真相时被人举报,在海淀区中国管理软件学院教师公寓被石景山派出所非法抓捕,抄走一部手机及其他一些物品,随后被非法关进石景山看守所三天。从北京石景山看守所转到涿州公安局,涿州610人员让我跪在公安局审讯室被非法提审,他们拿着电棍、带刺的狼牙棒对我恐吓、威胁,让我跪了四、五个小时,傍晚又被关进涿州看守所。在涿州看守所我绝食六天半抗议非法关押,自此以后身体极度虚弱,在看守所又艰难度过了八、九个月的时间。在此期间对我非法开庭,判八年有期徒刑,又逼迫我家人交两万元罚款,因家里没钱,我父亲被内退,两个姐姐下岗半年,二姐夫作为担保人也下岗三个月。

5、二零零二年涿州市看守所将我送入满城监狱,监狱体检是胸膜炎,拒收,看守所不知用什么办法把我强行留在监狱。监狱让我干活,因身体极度虚弱,连床都上不去(住的是上铺),实在无法劳动,就给了我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在满城监狱一共被非法关押三天后,从满城监狱又送往石家庄北郊监狱非法关押,自此开始了长达八年的冤狱生活,受尽了凌辱与非人的折磨,历经九死一生。

在石家庄北郊监狱非法关押期间我每天被高压严管:强迫看污蔑大法的视频;不许和其他法轮功学员讲话;由三、四个刑事犯看管,上厕所、洗脸、一切大小事都要先经过犯人同意才能做,由于他们的减刑等一切好处都与对我的严管直接相关,所以对我的压力很大,那些想利用我达到他们减刑目的的犯人在接到上面的命令后,对我的迫害尽心尽力。长期剥夺睡眠:在监狱内部的特管楼(给厅级以上的犯人盖的三层楼房,一层住厅级以上的犯人,二、三层是空的,专门用来迫害未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让我站立,每天只吃一顿饭,没有睡眠时间,睡着就被打醒,就这样我被剥夺了十八天的睡眠,眼圈成了黑紫色,被打得全身青紫,大腿、小腿最为严重。用烟头烫脚趾:在长期剥夺睡眠期间,与毒打交替进行的迫害手段之一,困得支撑不住眼睛闭上时,两只脚趾间被夹上烟头烫醒。

在长期剥夺睡眠期间,双手、双脚被床单捆住,躺在地面的床板上,再由人坐在大腿上向胸部压,感到呼吸都困难,腰部、胯部、腿部像折了一样疼痛难忍。手脚连铐:在禁闭室绝食期间手脚连铐三、四天,脚腕磨出血。坐小板凳:小板凳长二十厘米左右,宽十五厘米左右,高不到二十厘米,关在小屋里除睡觉外都在小板凳上坐着,长期坐得臀部疼,坐得臀部底下沾着小板凳的部位长满了茧子。

蹲小号:每年一次,一共七次,每次时间为十五天。在三步长一步宽的一个小屋内,二十四小时开着灯,只有一张床板在地上,一个水管,一个便坑,吃喝拉撒全在这里进行,戴着脚镣和手铐,不能出去。被验血:二零零四年冬天晚上八点钟,我在特管楼被转化期间被打得很严重,从监狱外来的医生给我验血,医生穿戴很严只漏两只眼睛,是个女医生,一句话也不说,气氛很紧张也很恐怖,我被抽了一排试管的血。当时我问为什么抽我的血,教育科队长阴笑着说:“给你检查身体”。我觉得奇怪为什么往死里打我还给我检查身体,我的伤都明摆着医生一点都不关注,只是验血。后来监狱医院的医生每次体检时都问我有没有得过传染病,我说小时候得过肺结核。法轮功每年两次体检,而其他犯人只体检一次,出狱后知道了活摘器官,才明白是怎么回事,现在想起来还不寒而栗。

八年的非人折磨,历经九死一生,头发白了多一半,牙齿脱落六颗,记忆力明显下降,血压高,脑梗、心梗、心律不齐,脂肪肝,二十三岁到三十一岁人生中家庭、事业、青春的黄金时期我在冤狱中度过。出狱后母亲由于这场迫害也曾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期间被打、被戴手铐铐在铁栏杆上一整晚,这场迫害带来的压力以及对儿子的思念,父亲被迫下岗无经济来源,母亲曾经要饭生活,在身心受到多重打击及高压下母亲于二零零五年二月含冤离世。母亲过世的消息我回家后才知道,父亲也瘫痪在床。

6、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我在租房处被涿州市公安局人员国保大队和涿州市派出所非法抓捕,并被非法抄家,抄走笔记本电脑一台、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两台、几百元的现金、两部手机等,共计两万多元个人财产。后我被送到拘留所,由于长达八年的迫害,身体严重受损,第二天经体检血压太高,他们让我吃了药,想送我去看守所,第三天上午又去了医院检查,医生说此人血管随时都可能崩裂造成生命危险,他们害怕担责任,通知家人将我接回。在家期间涿州610两次到我家里强行将我带走送到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又只好送回,并强迫家人在监视居住的文件上签字。

7、二零一四年在涿州市人民法院,对我与其他几个学员非法庭审,我们都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因证据不足,没有宣判。二审,律师提出程序违法,十多分钟草草结束,我被判四年有期徒刑。我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

修炼法轮大法使我多年顽疾不药而愈,家庭和睦道德回升,按照大法的法理做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好人,然而被控告恶人江泽民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起对大法弟子的疯狂迫害使我饱受八年冤狱之苦,人生中最黄金的时期我却被非法关押在监狱中度过,给我个人肉体和精神上都带来巨大的痛苦,我的家人也多次因我修大法而被牵连,被迫下岗、罚款,我母亲也在惊吓与恐惧中离世,母亲离世前我都没能见到母亲的最后一面。

在此我请高院法官做出公正判决,对我及我的家人给予经济与精神上的赔偿,还我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还大法弟子清白,将被控告恶人绳之以法,还中华大地正气与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