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暴力绑架骨折 王淑艳被关近五月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长春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艳女士,遭暴力绑架骨折,现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至今有近五个月。

家属为其聘请两位律师,目前法官只接收姜一兵律师快递的手续。许付桂律师到达宽城区法院递交律师手续时,法官董屹红电话中要求许付桂律师出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不修炼法轮功的证明,被问及法律没有该项规定,董屹红法官借口说“宽城区法院就是这么规定的。”随即许律师将手续快递至董屹红。

王淑艳女士,五十周岁(身份证年龄,实际五十二周岁), 长春市农安县人。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二时许,在工作单位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区分局、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联合非法抓捕、抄家,并将其左臂扭骨折,警察抢劫了她的大法书籍(自己学习用)、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台历架、真相钱币、未做好的台历等私人物品,现金一万元、硬币盒一罐、卡包三个、无线路由器(以上私人物品扣押清单上并未体现)及其女儿电脑,至今仍未归还。

非法抓捕过程中,恶警王元利(音)使用擒拿术,将王淑艳女士的左臂扭骨折。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将其带至家中,用在她身上搜到的房门钥匙进入家中,要求王淑艳与资料合影,随后恶警将王淑艳非法押到凯旋路派出所,开始非法抄家。

下午五时许,王淑艳女儿返回家中,见警察抄家,与警察争执过程中报警,被恶警抢下电话并强行非法关押在凯旋路派出所达六小时,恶警还扬言将其送至拘留所。非法抄家全程没有摄像,只有两名社区人员,其中一人为凯旋街道三辅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吴耘芳,当时王淑艳女儿问她是谁时,她不敢回答。

王淑艳被非法关押在凯旋路派出所时,恶警拿出整套刑具,并恐吓说真相钱币为其女儿所做。因害怕连累女儿,王淑艳被迫承认了所有物品均为其一人所为。当晚十时王淑艳被送至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

律师会见后,王淑艳家属得知其左臂受伤后,多方告状,最终看守所带其去长春市中日联谊医院确诊,诊断为骨折,狱警恐吓王淑艳一切治疗费用从她的预存款中出,王淑艳拒绝打石膏。回到看守所后,狱警骗她说看病扣了所有的前后欠监狱二百多元。在律师会见后,家属随即为其存款,账面显示仍有几百元的余款。


法官 董屹红 办公电话0431-88559124
宽城区分局电话 0431-81039552 办案人 杨立军 白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