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法轮大法好” 鹤岗黄晓霞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黑龙江省鹤岗市法轮功学员黄晓霞因贴了一张写有“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被人恶意构陷绑架,恶警随后又到她家抄家,抢走了打印机、电脑等私人物品,并抓走了她的丈夫许显达。

黄晓霞被放回家中居住,不久,法院又把黄晓霞绑架了。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鹤岗市工农区法院非法开庭,王雅君和李静林两位北京律师在法庭上做了无罪辩护。李静林律师没有辩护完,就被审判长张建新和审判员宋文豪让法警给带下去了,强行剥夺了辩护权。

几天后许显达被冤判五年半,黄晓霞被冤判三年半。两人上诉到中级法院。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二点,鹤岗市中级法院没有为百姓主持正义,居然公开违法宣判,维持工农区法院的原判。


黑龙江省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领导:院长:朱德臣
滕淑芬 13904680325  办公室3351919
田守明:13704647117
陆建明:13304680015
鲁晓波:13846861555  宅电3438855
刘庆刚  13904880585  办公室3351917
孙伟   13946783658  办公室3351916
刑事审判庭:林煜         办公室 3351623
李羽萍        办公室3358116
李慰13089512199   办公室3358109
邢微微1394678    办公室3358112
温立光13009978087  办公室3358177
安力13504589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