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恶首 辽宁抚顺段玉英被非法关押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段玉英女士,家住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万新街,二零一五年六月,实名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起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十一月十三日下午,被万新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现非法送南沟看守所迫害。

段玉英女士,今年六十一岁,是一九九九年四月初开始修炼法轮功,那时候的段玉英身体患有多种疾病,妇科病、心脏病、肾病、大脑缺氧、便秘、失眠等,特别严重的就是妇科病,莫名流血,因流血又使得她开始贫血,四十多岁的她好像到了生命的尽头。正在她走投无路痛苦绝望中,有幸得了大法,生命从新充满了活力,有了希望。

下面是段玉英女士在诉状中讲述她多次遭受酷刑迫害的事实。

一、北京派出所:殴打、吊扣、冷冻、电刑

我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去北京天安门证实大法好,二十日在北京天安门地下通道被绑架。警察抓着我的头发使劲将我推倒在车旁,我被送到天安门分局,关进铁笼子里,晚上又被警车送到北京门头沟公安局,在那里先检查身体,后又照相,我不配合,他们就连踢带打,抓着我的头发强行照相。半夜,我被分流到门头沟派出所。在派出所里,双手被铐在凳子上。

中共酷刑演示:关铁笼子,不准睡觉
中共酷刑演示:关铁笼子,不准睡觉

第二天,我被非法提审,因我没有罪,拒绝配合,他们就把我吊在篮球架上,我双手被铐在架上,脚下踩的石头被警察踢走,就这样,身体被冻着,一个多小时后,身体开始颤抖,一直冻了两个小时,他们才把我放下来。带到屋里后,又铐在凳子上(两个大拇指从前边和后背上下铐着,使我非常痛苦,过了好几年,两拇指才有知觉)在派出所两天两夜,不给吃不给喝,对法轮功学员,警察一点人性都没有,就是一个邪恶集团。他们找来做“转化”的,我不配合,他们就用电棍电我的两个大腿,两腿被电的紫红色,走路艰难。

二、抚顺拘留所、教养院:罚款、灌食等

我被抚顺驻京办人员接走,驻京办的李海洋把我身上仅有的三百多块钱全部搜走,抚顺当地派出所马健等人将我带回抚顺,送进拘留所,还罚款一千元。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绘画)

因我是炼法轮功的,根本没犯罪,是一个好人,所以我绝食反迫害,一个星期后,他们给我灌食,四~五个壮男人,按住我的头、手、身体不能动,他们用皮管子插进鼻子,那滋味非常难受,给我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十五天,我绝食回家,回家后,我去派出所要没收的东西,他们又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九日敲开我的家门,将我绑架到了抚顺武家堡教养院,因我身体不好,拒收,他们就强行送进去。

在教养院经常给我们看污蔑大法的录像,给我们洗脑,由于在那里不能炼功,我的身体开始犯病,大小便困难,在教养院里,不让上厕所,(因我排不出尿,有一点尿,就得上厕所,我就要求去上厕所)警察就让在屋里想办法,我只好在屋里设有两个监控器下方在桶里方便,人格尊严被践踏。

过年了,我在那里绝食反迫害。他们借过年看节目,就在台上诽谤大法,我们站起来高喊“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警察把我们带到大库里,一个个扒光衣服。

每月的接见日到了,家里亲人怀着想念家人盼望亲人的心情来到教养院,因我不“转化”,又在绝食,教养院就不让家人见我,煽动家人仇视我们。家人带进去的食物严格检查,大酱也得搅和搅和、手纸抖了又抖、香肠掰成一段一段的、被子都得拆开检查一遍。

三、遭通缉、被迫流离失所

由于我在那里身体得不到恢复,炼不了功,我被迫害的体重只有五十多斤还被罚站,罚蹲,我贫血得不到休养,有时还干活,跑步老要摔跟头,在这种情况下,我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六日十一点左右,从教养院高墙内跳了出来。

从此,我成了通缉犯,不能回家,过着饥一顿、饱一顿、提心吊胆、精神高度紧张的流离失所的生活,晚上不敢睡觉,有时连做饭都有警察追赶我,两年多的流离失所使我精神备受打击,身体受限制,有家不敢回,丈夫孩子见不着,亲人见不到,承受着极大的痛苦。

丈夫孩子一直被监控,一个完整的家被迫害的妻离子散,丈夫承受不住压力与我离婚,孩子无人管,成了孤儿。

二零零四年十月一日,我回到家,从那以后,社区经常监视我,跟踪了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