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工程师自述遭三年劳教、九年冤狱迫害经历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江西报道)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结束漫长的九年冤狱迫害,南昌市近八十岁的黄利琼女士终于回家了。可迫害并没有停止,江西省地震局停发了这位高级工程师的退休工资,每月只发生活费。

黄利琼
黄利琼

在中共江泽民团伙疯狂迫害法轮功的这十六年中,黄利琼女士多次遭到绑架、非法抄家,五次被非法刑拘,被非法劳教一次(劳教期三年),被非法判重刑一次(刑期九年),二零零二年在劳教所被迫害致命危;二零零九年在监狱被关禁闭长达三个多月。

黄利琼女士说:“如今我已是近八十岁的耄耋老人,对我所遭受的这些迫害,我不怨恨单位、派出所、‘610’、劳教所及监狱等这些中、低层的迫害政策的执行者,因为造成这些迫害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执行者也是这场浩劫的受害者(因为善恶必报)。我真心希望他们能早日明白真相,将功补过,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黄利琼女士,出生于一九三八年三月,现年七十七岁,退休前是江西省地震局的高级工程师。在修炼法轮功之前她身体相当不好,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及严重的胃病,经常住院抢救治疗,单位与家人都曾亲眼目睹这一切。一九九八年九月,黄利琼女士在广州南方医院住院治疗时,有幸接触到了《转法轮》这本宝书并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全身的严重病症不翼而飞,她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从此她坚定大法修炼,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不断升华自己的思想境界,由一个争强好胜的女强人转变成了一个宽容忍让的善良人。

在这十多年的迫害中,黄利琼老人曾多次遭到绑架、抄家,被非法刑拘五次,被非法劳教一次(劳教期三年),被非法判重刑一次(刑期九年)。以下是她自述的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所遭受的十多年的残酷迫害:

一九九八年八月某日的傍晚,我与母亲在青山湖住宅小区一功友家参加一次交流会时,被南昌市公安局及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绑架,当时出动了十多辆警车,绑架了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包括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和一位十三岁的女孩),过程中江西电视台记者全程跟踪摄像。我在东湖公安分局遭到了警察的非法审问,于第二天凌晨六时被释放回家。第三天,央视晚间新闻和许多媒体争相报道,这就是当时震惊全国的所谓“南昌市法轮功学员非法聚会”事件。

一九九九年十月,我抱着为法轮功澄清事实真相的想法,独自一人去北京上访。在北京信访办遭到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天安门派出所。当时派出所走廊的两边站满了几百位法轮功学员,警察拿着警棍挨个询问何处来的,拒绝回答的就用警棍击打头部,然后铐“飞机铐”;回答的就被关进铁笼子状的小屋子里。我后来被劫持回南昌,被非法关押在市第三看守所一个月后才被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二月,我和另外三个法轮功学员清晨五点在居住小区的操场公开炼功,遭南昌市南京东路派出所警察绑架,被送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看守所的政工科长以我是“领头人”为由,捶着桌子大声辱骂我半个多小时。

二零零零年三月的一天,省政府大院派出所和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突然前后强行闯入我位于公园路口的住宅、女儿位于青山湖小区的住宅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炼功磁带和手抄本的《转法轮》,将我绑架到派出所直至晚上八点才将我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我与另外四位法轮功学员同去北京上访。为躲避堵截,我们绕道经过江西的瑞昌市、湖北的武穴市及武汉市、山西的太原市及大同市、河北的张家口市,最后到达北京,一路上风尘仆仆。四月三十日,我们刚一到达天安门广场就被警察绑架,然后被送到江西省驻京办,几天后被省政府大院派出所人员及单位负责人从北京劫回,直接关押到市第三看守所迫害。八月,将我关押到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我绝食抵制迫害,公开炼功,身体被迫害的越来越虚弱。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九日,劳教所警察将我送到南昌市九四医院检查,得出的结论是心脏病非常严重、危及生命。劳教所怕承担责任,通知我亲家公、亲家母直接将我从医院接回家中(当时女儿、女婿正在上课,抽不出身)。

二零零四年十月,我被湖南省醴陵市(老家所在地)公安局全国网上通缉,警察在南昌市、武汉市等地四处搜捕我。从此,我不得不流离失所在外,过着颠沛流离、有家不能归的艰难生活。

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中午,我与另外四位法轮功学员在南昌市青云谱的资料点同时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八大山人派出所。

那天,天气很冷,值班的警察身上披着棉被,我的外衣及手提包(包内装有手表一块、mp3一个、现金六千元和存有五千元存款的银行“长城卡”)全被警察搜走,我身上仅穿了一件单薄的棉毛衫和两用衫,双手被冻至僵直。我通宵没吃没喝没睡,被警察用铁链子锁在一条长木凳上,在春寒料峭的夜晚遭受着煎熬和折磨。夜深人静,我听到其它的房间传出另外两个女同修遭受酷刑逼供的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第二天下午,我被非法关押到市第一看守所,十一月底才对我们非法提审。法院进行非法庭审时,整个过程完全按照“610办”和法院的预谋走过场,根本没有按照法律的程序给予我们申辩的机会。后来我被非法重判九年刑期,于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劫持到省女子监狱加重迫害。

在江西省女子监狱,我作为一个近七十岁的老人经历了常人难以承受的苦难和折磨。被包夹犯人辱骂、殴打;每天早晨六点起床后,被逼面壁站立和走队列直到深夜十二点;被剥夺打电话、购物及会见家人的权利;两次被关到“攻坚班”强行洗脑转化。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省女监的副监狱长郭某在一次会上对着我叫嚣:“你不转化一天,我们就跟你斗争一天。”我坦然答道:“我不会跟人斗,我只是修炼,坚定我的信仰。”从那以后监狱就加重了对我的迫害。最严重的一次是,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包夹犯人丁香,在二十多天的时间里,不让我正常吃饭、睡觉和洗漱,天天对我辱骂折磨不止。

我还被一次性关禁闭长达三个多月的时间。从二零一零年以后,我身边的包夹犯人替换过多次,我都抱着慈悲心向她们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清除她们头脑中被中共灌输的谎言和流毒,告诉她们按照真善忍做人才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平安和幸福。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我结束漫长的九年非法判刑被释放回家,可对我的经济迫害并没有停止,原单位停发了我的退休工资,每月只发给我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