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贡玉美控告元凶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四日】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上海市虹口区法轮功学员贡玉美女士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今年六十二岁的贡玉美女士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可是在过去十六年来,她多次被绑架迫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她被绑架,遭刑讯逼供,之后被非法判刑四年,被关押到上海女子监狱关押迫害。

以下是贡玉美在诉状中陈述的事实:

我原本体弱多病(颈椎骨刺、胃窦炎、血尿等),后经好友介绍,一九九九年我走入了法轮大法修炼,经过不长时间的学法炼功,很快就达到无病一身轻的状态,精神状态大有改观,修炼中按照法轮功“真、善、忍”的标准不断修心性,不断提高道德品质、严格要求自己,待人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与真诚,使我身心都获得了很大的受益。

十六年来,我多次被绑架关押:

由于复旦科教器材服务公司沈玉桢出于妒嫉以及打击报复之心(如工作中我曾拒绝过她不道德的做法),利用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修炼者之机,与陈精明、陆增国向校公安处诬告我。

二零零二年二月五日,校公安处人员不让我下班回家,绑架我到校公安处,整夜不让我睡觉,次日复旦大学公安处人员将我绑架到上海青浦洗脑班强行洗脑关押一个月多。从洗脑班出来后,上班期间沈玉桢还不罢休,在找我几次谈话中又启发我自杀。我对她说到:我是不会自杀的,自杀是有罪的,我没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是在堂堂正正做一个更好的人,我相信真相会大白的。

二零零二年二月以及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次非法抄家,我的法轮功书籍等物品被抢走。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我被绑架关押在上海宝山区看守所,后被上海宝山区法院冤判四年,被绑架到上海女子监狱关押。

在宝山区看守所期间,上海宝山区公安人员非法对我审讯时,多日整夜不让睡觉进行逼供审讯。

在狱中,警察为了强迫我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对我实施了以下酷刑折磨:

包夹监控,到时不让睡觉,不让休息,长时间的操练,操练中变着折磨手段,长时间的罚坐、罚站、大小便等只能在监房里用,等等。操控监管的队长:王新兰、吴凤珍、孙冰(音)。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我被非法关押在闸北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日起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我被虹口“610”及街道居委会人员绑架到洗脑班强行洗脑关押。

四年的冤狱以及我多次的被非法抓捕,不仅使我精神上、身体上受到了很大伤害,同时,我家人也受到伤害,联想这一切后果 ,都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对此我以个人名义,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对江泽民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