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警察绑架好人、非法抄家

——迟海芳自述遭迫害经过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省报道)山东莱州市夏邱镇东草村法轮功学员王明友、迟海芳夫妇于今年九月遭莱州市国保绑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此期间,他们的家被抄,家中只有一个十岁的女儿。

下面,是根据迟海芳口述整理的迫害经过: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中午十二点半以后,我丈夫王明友在家里做饭,我在街上卖葡萄,就在这时过来一男一女,在大街上坐了几分钟。然后朝我家走去,我家门外还停着警车,我看见六个人进了屋。不一会儿刚才这一男一女俩人跑过来叫我回家说有事。他问我,你是不是起诉江泽民了?我说:是的,江干了很多坏事,迫害法轮功十几年来,迫害死多少修“真、善、忍”的大法弟子,而且还活摘器官,害死多少人,不应该告他吗?他说:你告江泽民是违法的。我说:我不承认是违法的,你们这些警察不抓坏人,专抓好人,才是违法的,我做好人没错。

在谈话过程中他们还录像,把我家东西里外翻了一遍,非法抄走了大法书、及家庭用品等。抄走这些东西后他们还无耻的要拿钱,我正告他们,那是我的私有财产,不许你动,他们这才没拿。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我们夫妻被强行推上车,绑架到了夏邱派出所,被强行关入铁笼子里。后来审问我时,逼我做在铁椅子上。问我为什么炼法轮功?我说炼法轮功使我道德提升,做个真正的好人,同时还能祛病健身。自从我炼了法轮功,我对谁都好了。公民有信仰自由,法律哪一条规定不让炼法轮功了?他说不出来啥,审完后,拿出单子让我签字,我问签什么字?他说就因为你起诉江泽民。我说我堂堂正正做好人,江泽民做了那么多坏事,就应该告他。他还拿来几个单子,让我签,我没签。他们还逼我化验血,照像,我都不配合。

傍晚,他们把我们几个法轮功学员强行拉到莱州市拘留所,在拘留所叫我们签字,我们都没签,我们被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到期后应该上午八点半放人,他们没放我。他们叫我家里来人接我,我家里只有一个十来岁的女儿,他们把我们夫妇绑架后,我都不知孩子在家怎么过。由于没人接,他们说你先别走,到了下午三点半,我和警察说,赶快放我回家,超过一天,我出去告你,后来他们逼我写了一个四百一十元的生活费欠条才放我走。

我们回家后才知道警察把我家的全部钥匙都拿走了,还向我房东要了钥匙,在我门头店翻了一遍。还去我老家东草村的四间民房非法抄走了师父法像、大法书等。

警察在绑架、拘留、抄家的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出示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书或证件。作为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他们是真正的执法犯法,我真希望他们能明白大法真相,多做点善事、给自己留一条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