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被绑架中看自己的修炼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师尊早就提醒弟子:“修炼人讲的是正念。正念很强,你就什么都能够抵挡的住、什么都能做的了。因为你是修炼人,你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你是不被常人因素、低层法理控制的人。”[1]

师尊讲的法,每当自己看的时候觉的明白,真的遇到关难的时候就能看到自己并没有悟透而被自己的人心左右摆动着。

我修炼大法已有十八年,经历了不少魔难,有精進、有懈怠、有麻木,但是反观自己,心底里那颗信师信法的心坚如磐石,从未动摇过。认为早已放下生死了。

但是下面的经历告诉我,放下生死并非嘴上说的:

二零一四年六月,同往常一样上午学法、下午出去讲真相,那天背着满满的一个大包:神韵、真相光盘、真相册子、《九评》、翻墙软件、护身符等讲真相资料,到人流较多的街上去边发送、边讲三退,正做的很顺的时候,不知不觉中出了欢喜心、显示心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先是出来两个居委会的干部,其中一人拽着我的胳膊理论。心想;你们因不明真相才会这样正好我给讲清楚,于是一边发正念清除她们背后一切阻碍听真相得救的邪恶生命,一边友好的和这俩个人讲大法真相,江鬼其人的所作所为,她们听完说原来这样,明白了,就走了。当我又追上一个人送神韵光盘时,被赶来的110警察绑架。

我开始讲真相,到派出所他们要笔录,盘问姓名、地址、资料来源,我不报姓名不配合,告诉那些警察;我不会做害人的事;法轮大法是救人的,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我们是按照大法修真、善、忍,做好人,做更好的人。这些警察被邪党毒害的甚深;说共产党给钱养活你们,你们还搞这个,现在嫖娼的不管,我们就管法轮功。我被强行搜身,被没收了大法资料和身上的所有东西,他们又反复找手机,想找出蛛丝马迹,但我出门是不带手机的。

他们看我不配合强行把我拽到派出所紧里边最隐蔽的一间房子,门上写着两行字:采集样本室,采集尿样本。当时我想坚决不配合邪恶,这些警察被邪灵操控的很恶,把我一个弱女子当凶犯对待,劈头盖脸的打,还拿鞋把子抽,还强行把我的胳膊瞬间拗到后脖颈上,痛的我眼前一阵发黑,看我倒下,他们便狠命踩我后背。我说你们不要这样;善恶有报是天理,谁打就会有报应,但他们没有一点收敛的连打带踹、还有一个人拿手铐砸头,强行采血、按指纹、拍照。我说你们这么做都没有用的,别费心了。他们说有没有用不是你说的,我心里说只有我师父说了算。

我问这些是否与活摘器官有关,他们没有否认,说不报姓名的就这样。那个负责的警察一边编写假口供,一边还扬言:把你送到“秘密监狱”。

经历这一番后,刚才那种怨恨心和急躁不安的心反而平静了。虽然整个过程发生的太突然,有些发懵。一向自信、自我很强的我开始向心里找:说放下生死,真放下了吗?没有。刚开始和绑架我的110警察说大法是好的,善恶有报,别做这种傻事时,让他放了我的心比救他的心强的多。过后想真是很可笑的事,他们是被邪恶操控的,我若没有正念,这些人是坏事干到底的。我走了常人的思路,刚才恶警强行采血的时候,我没有把自己当作大法弟子。关键时刻,想到的是女儿在国外我还要去看她呢,这怎么可以?!这时候的我只想着亲情,感觉好象什么都晚了。

所以,虽然是被强迫的,还是让他们得逞采了血、被摁了手印、被拍照。但这也是几秒钟的回忆,我便立刻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我是大法弟子,一切都由我师父说了算,一切听从师父安排,修炼十多年的经历确信师尊就在我身边。这时的心反而坦然,出奇的安静。那时候真的是生死都不重要,那些已远离了你,自己好象处在安详温暖的环境里,進進出出的那些警察都离我很远。

我开始背法、发正念、清理空间场、清除这些人背后的一切邪恶生命和因素,叫他们明真相得救。向内找深挖自己最近的修炼状态,平时也找过但都是表面,这一挖吓一跳:在同修之间谁有什么事的时候,我很愿意帮助,但是最近很多时候掺杂人心,而且还有些自以为是。

过去帮助过处在病业魔难中的同修,出发点在于让他在法上提高,快点好,来展现大法的超常、是以证实大法为目地。但是最近做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出了人心,想:“我以前帮助过的同修都很快好了,她怎么不好呢;从一起学法到切磋、发正念、一起出去送神韵、发真相资料劝三退,几乎都在一起做,怎么也没有明显的改善呢?”基点不知不觉落在改善同修的表面,挑剔、埋怨等人心都表现出来了却不自知,错误的认为这都是为同修好,从来没有考虑到对方的感受。师父说:“过去的基点是为私的,而大法造就的一切是不执我的。”[2]

我完全忽略了我们是大法粒子,我们都是师尊从地狱里同时捞上来的,一切智慧和能力都是师尊给的。为了圆容整体而无条件的付出都是必需的,都是法的一部份。我的行为已不象修炼人了,被旧势力钻空子有几次险些被邪恶绑架,都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脱了险,还不向内找自己。一想起都汗颜,愧对师尊、愧对同修。

我们都各自在修炼中,谁能改变谁呢,真正能改变人的是大法。这时才发觉自己有多大的漏!我能感受到另外空间的邪恶说,这次你自己出事谁也不知道,看你还怎么过!心里闪过一念,这些年同修出事的时候没少发正念,我自己有难的时候却没有一个同修知道。但立刻否定了这一念,想起师尊的一句话:“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3],一切由师父说了算。心里又一次找回了平静,觉得这一切什么都不是,好象身心不在派出所的险恶环境里。

这时的我,没有了一点恨,开始平静的讲:大法是什么,为什么这么多人修炼,现在已洪传到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修炼人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外百分之四十多是研究生学历、百分之三十多是博士生学历,仅台湾一个地方从中共镇压之前的一千多人,到现在已有几十万人修炼,若真不好的话,在自由社会,能有那么多人选择修炼吗?

我再讲我得法的经历:修炼前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盂肾炎、双肾功能衰竭、中度萎缩性胃炎、车祸后留下的脑震荡后遗症、颈椎腰椎骨质增生、腰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膝关节滑膜炎等,这十多种病折磨的我死去活来。还转院到北医大医院让专家会诊也没有特殊医治方法,三十多岁的我病退在家,过着活一天算一天的日子。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修炼十多年没吃一片药、没花一分钱。用真、善、忍修心做好人,身心健康,活的心安理得。

期间有一个民警随口说两声别说了,我平静的和他说;不要这样,我们都是有缘份的,虽然不知哪一世的缘份,这世在这种环境下,这种方式见了面,为的是叫你们明真相得救的。有一个民警看我还在说,举着鞋冲过来到我跟前,却突然注视着我说:你和别人不一样啊!然后回到原位接着听我讲,还问我是什么学位。后来发现前面那个民警听着听着睡着了,刚才黑乎乎的脸,现在红扑扑的。

过了一会儿,负责的警察打电话和外边联系,要把我送到什么地方,又谈一些事,他看了我一眼,怕我听见,叫一个警察把我带到走廊等着。这时,从另一个房间出来一个警察说我:还修真、善、忍呢,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说呢。我和善的说:“我是不想给你们增加罪名”。他们再也没说什么话了。

这时,突然脑中闪一念;叫旁边看守我的警察肚子疼让他上厕所就好了。果然不到一分钟这个警察就去了厕所。开始我还没意识到,突然耳朵里听到有一个声音说:快走!这才发现这时走廊里就我一个人,我起身快步往走廊尽头的楼梯走,边发正念求师父加持,没走到楼梯,那个负责的警察出来连续喊人,厕所那个在里边喊“楼下有××人”。但我下到一楼走廊时没看见一个人影。刚一出门没多远,后面几个人就出来追。我再次求师父加持定住他们,我就跑進人群里了。后面响起警车的狂叫声,但天已渐黑。

这样,前后不到五个小时,在师尊的慈悲呵护下我走脱。回到家,马上上明慧网曝光了邪恶。

之后,没耽误一天集体学法和讲真相,继续溶入了正法救人的洪流中。

负面思维要及时用正念纠正、把做事基点摆正

我们在人中、又是在邪恶的环境中修,在日常做三件事情中经常出现负面思维,若能及时用大法纠正,不被后天形成的旧的观念框住,我想这就是修炼提高的过程。

在每周参加的学法小组中,有一个小组就在我被迫害过的那个派出所附近,经常能看到我被绑架时坐过的那辆110警车,还看到那些警察。有时出人心,出现负面思维时都不想去那个学法小组学,脑子里想:“人家躲都躲不过来,还自找”。每次发正念,这种思维或多或少始终不断。

有一天做梦:我们几个人翻一座高山去大山那边的部落去办事,我走在前面爬山,山被冰雪覆盖着,又陡又高艰难的爬到半山腰,再往前看已很难再往前走了。在我不知怎么办好的时候,大山垮垮的矮了半截,一下能看到大山后面的部落了,而且那光滑的冰面都不见了,一迈就能过去了。我在梦中激动的连声喊:谢谢师父!谢谢师父!然后被自己的喊声惊醒了,醒来还沉浸在那种感激和兴奋之中。师尊看弟子正念不足,这么清楚的点化:肉眼看到的都是假相,并拿掉了那黑色物质。我们是创世主的弟子,真的没有必要瞻前顾后的,想到这又流下了感恩又愧疚的泪水。

从那后,有时偶尔闪出人念时,立即找回正念抑制这种负面思维;我把去那个小组学法,当作近距离发正念的好机会。心想:我躲它等于怕它,那就等于给邪恶输能量,加强邪恶因素。那些人是被操控的,也是需要被救度的生命,一切都是我师父说了算。我发强大的正念清除他们背后的邪恶,清除那个空间场,叫那些众生不要助纣为虐,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机会明真相得救。心变的很坦然,照常去那个学法小组学法。

在出去讲清真相中,经常碰到警察和便衣。你想躲是躲不过的,不要把他们当成特殊人群,谨记师尊教诲:“我们是来改变人的,却不能被人改变。”[4]用慈悲心微笑着、心平气和的跟他们讲真相,他们都能听。有的当时退、有的说谢谢,还让我们注意安全。关键是平时学法入心、正念强,随时提醒自己师尊就在身边,救人就是我们的责任。

以上是自己的认识,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2] 李洪志师父著作:《各地讲法四》〈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3]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二》〈师徒恩〉
[4] 李洪志师父著作:《二零零四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