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四年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李振忠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今年五十二岁的李振忠,曾在部队服役四年,复原后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任变电所所长。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最令李振忠惊奇的是,刚开始看书,多年的烟瘾就在不知不觉中戒掉了,从此再没有抽过一支烟。随着修炼,原来的全身风湿病、肩周炎、颈椎炎、痔瘘、胃痉挛、腰间盘突出、严重的偏头痛等疾病都无影无踪了。

李振忠的工作,官不大却是个肥职。修炼大法后,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真正的好人,绝不卡、要任何人的财物。一九九九年筹办省第八届全运会时,与施工单位配合,从不为难勒索施工方,受到施工甲方乙方、体委上下的一致好评。

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之后,李振忠因不放弃修炼,多次被绑架拘押。二零零二年十月被龙沙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一年五月被迫流离失所至今。在监狱、拘留所,李振忠受到各种酷刑折磨:关小号、抻刑、扣铁椅子、上反大挂、用烟插到嘴上熏、在四十多度的高温下吊铐曝晒。还被戴上“工”字形刑具,叫做撑子,双手双脚夹在工字形的四个角,用螺丝拧紧,双手双脚就不能动了,人就被完全撑开了,再把刑具锁到地环上,人也就不能躺下了。

李振忠的双亲原本修炼法轮功,身体健康,在残酷的迫害中,使两位老人先后离世。老父亲于二零零三年七月突发脑溢血离世,那时李振忠还被关在监狱中,老人致死都未能见到儿子一面。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李振忠向最高检察院邮寄诉状,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以下是李振忠自述的理由与事实:

我于一九八一年十八岁参军,二十二岁退伍,当兵四年。在我当兵第三年的“国防施工”(俗称掏山洞)中,我们班是清渣工作,到点就得上山去,有时没放炮,就得长时间等,工作又累,那时年轻不注意,经常是找个地方就睡,后来就得了全身风湿。复原回来又发现得了肾虚、肾寒、肩周炎,颈椎炎,腰间盘突出,再加上痔瘘,胃痉挛,胃下垂。最严重的是偏头疼,严重时只能撞墙缓解,造成左侧耳鸣。那时的我,打麻将超过四圈大臂都抬不起来;因胃病总是打嗝不断;三伏天中午睡觉都要盖个小被,否则就得感冒;头总是不清晰,总好睡觉,经常是踩点上班。为治病大小医院,什么专科,什么看外病,有名的、没名的,真是有病乱投医,为治头痛长时间扎一尺来长的银针等等。最后明白了这些病谁也给我去不了根,从此也就开始放任自己。

一九九五年开春,我父亲在家里练某气功时,满屋是酸味。我说别练这个功了,有一个朋友炼法轮功炼得挺好的,换这个功试试吧,父亲就同意了。于是就借了一本《法轮功》。那时父亲已经七十五岁了,我怕他练偏了,就说我先学会动作再教他。我一学炼感觉真挺好,教会父亲后又借了《转法轮》慢慢看上了。

其实当时不管什么书我一天都看不了几页,刚翻过去,上面说的什么马上就忘了。于是一天天就歪着、躺着、有时还点根烟一点点看书。但是这抽了多年的烟,慢慢感觉不好抽,不愿意往里咽,也没啥意思了,抽两口就掐了。到最后十多天抽不了一盒烟,这还有啥意思了,戒了吧,就戒了。从此再也没有抽过一根烟。

当时没想真正学法炼功,因为书中要求的太高自己做不到。那时我已经被现实社会这个大染缸染的出入歌舞厅、整天大吃二喝、打麻将、打扑克、下象棋总是很晚回家。奉行的是钱、是现实、是人际关系,吃水用电多花钱那是我没能耐。如果不抽烟、不喝酒、不说谎、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可以做到的话,那么考虑别人、理解别人、容忍别人真是太难了。直到一九九五年十二月权衡自己的一身病、大法的超常、孩子有规律的闹病、住宅的不安宁等等,认识到再这样混下去,只能是最后病魔缠身,痛苦致死亡。欠任何人的债早晚都得还,还是做一名真正的好人,无愧于心才踏实、睡觉安稳。我知道真正的佛、道是不讲钱、不要钱的,法轮功就是不收钱的正法修炼,于是我最终下决心,过了一九九六年的正月十五开始炼功。

一九九七年我担任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变电所所长,官不大却是个肥职。因为各单位与许多个人开买卖用电都混在一起,并且计量、核算、收费都是所长说了算。但是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真正的好人,绝不卡、要任何人的财、物。无论单位或个人都是及时、诚心诚意的帮助、解决问题。我家单元楼道无人打扫我就经常清扫。九九年省第八届全运会在齐齐哈尔市召开,体育场内要铺塑胶跑道,涉及场内电路、电缆,变电所是全力巡视、检查、处理,配合施工。同时变电所低压盘改造,室内装饰,加上日常维护,全运会的灯光照明等等都完成的很好,更没有为难、刁难、勒索施工方。受到施工甲方乙方、体委上下的一致好评。以上做到这些都是我修炼法轮大法,去掉了人的恶习、恶念的结果,也唯有大法才能真正改变我。

我遭受了以下迫害:

1、依法上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电视等新闻都宣布不准炼功,就是取缔法轮功。我想一个真正能达到祛病健身、一个真正能使人变好、一个真正没有任何目的功法要取缔,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是没有道理的,我要把我的受益情况向上反映,就和母亲同修去了市政府。那时已经有很多大法修炼人在那里了,有几个人在里面请愿,也有的在市政府门口打坐。这时高音喇叭喊,让大家撤离市政府,大家没有撤离,过来很多警察把我们这些上访的围住,之后都上了准备好的大客车,把我们拉到位于龙沙区明海公路东侧的警犬基地。每个人都登记上册,下午六点多,各个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来人,把自己管辖内的人带走,我和几十个大法修炼人被带到龙沙分局和各自街道办事处给我们讲话说:要听政府的云云。整个过程中这些听命于江氏集团的官员和警察根本就不让你、也不听你讲一句话。

2、铁峰公安分局政保科

一九九九年十月,因为有人说我给了其大法资料,铁峰公安分局政保科陈志才科长、孙副科长和警员刘力到我单位绑架了我。当时屋内以副局长颜立明为首的十多名警察把我背铐在铁椅子上迫害,最后用洗脸盆打凉水灌我,用他们起的名为“洗胃”,共灌了我两盆。之后把我送到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后放回。

酷刑演示:铁椅子
酷刑演示:铁椅子

期间市政府的市直工委要求市体委党委与体育场党支部开除我的党籍。在会上都认可我的工作,都说我从没有因为炼功而耽误过工作,同事都不同意开除,市直工委又下令必须开除。

3、建华区文化路派出所

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日做真相时,我被建华区文化路派出所蹲坑的警察王洪军等二人绑架,他们急于得到我们居住的地方,好抓别的同修,给我上反大挂,当时在场有十多名警察,剧烈的痛苦折磨我。同时拿走我的现金一百多元,诺基亚5110手机一部,都没给收据。深夜把我送到市第二看守所。当时胳膊被迫害得不能动、抬不起来了(半年多才好)。看守所白天站着背监规,晚上仅能睡几小时,使我脑袋就象扣个盆似的,整天轰轰的。

4、龙沙区刑警二中队

可能我家和单位都在龙沙区,他们就把所谓案卷移交给龙沙刑警二中队。四、五天后的一个深夜,二中队刑警直接进监舍来提我,他们刚进道子,我就感到全身发冷,两眼嗖嗖的银星。他们把我扣在铁椅子上三天,全身都凉透了。期间折磨我还用烟插到嘴上熏。最使我刻骨铭心的是第三天半夜姓何与姓李的警察逼我骂了我师父一句。回到看守所,还让背监规,站在那,头一轰一轰的,想着对不起师父和大法、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太对不起师父了,还配活在世上吗?就用全身的力向墙角撞去。事后看守所管四号房的警察闫树发说:我这看守所就象是个仓库,你出什么事是我负责任的,我没迫害你,你找刑警队算账去才对。当时认为其讲的对,就没再做什么。可是刑警队再也没有提过我。

如果没有这次精神迫害,可能不会有被非法判刑、不会失去工作、不会……这次的精神迫害深深的、深深的刺进了心里,伤痛久久的、久久的伴随着我,一年年的挥之不去,对我影响之深无法形容,使我至今日都没有说过、写出来过。这次如果我不写出来,可能江泽民的罪恶就会少一份。而且江泽民是迫害发起人,他应负第一责任。现在我对警察已经没有仇恨,因为他们是被江氏集团所利用,也是被江操纵的谎言所欺骗,是在所谓上级的命令下行事,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者是他们。清醒吧!再执行江时期的宣传、文件、命令,你们真正能得到的是什么?

二零零二年十月龙沙区法院非法判我四年,公诉人是龙沙区检察院朱红霞,审判长是龙沙区法院王晶波。我不服从判决上述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半月后被驳回维持原判。

5、泰来监狱

二零零三年三月,因为怀疑我给了张奎武“经文”,当时身为教改科副科长(现任教改科科长)的杨立清,在办公室对我一顿拳打脚踢。

二零零三年十月,李顺江遭迫害,我也开始绝食反迫害,被关进监狱小号迫害一周。被戴上“工”字形刑具,叫做撑子,双手双脚夹在工字形的四个角,用螺丝拧紧,双手双脚就不能动了,人就被完全撑开了,再把刑具锁到地环上,人也就不能躺下了。

二零零四年五月,狱政科科长马跃和科员陈泰到四监区监舍二楼找我谈话,当听到我当过兵并入过党后,马跃竟走过来抡起手开打。

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日,泰来监狱为执行江氏集团和劳改局迫害政策,达到所谓百分之百的转化率,开始全面迫害大法弟子。四监区主要迫害者:四监区区长高云鹏,副教导员乔胜,监区干事李铁,二分监区指导员张文举等。我被戴脚镣强迫出工,到车间换上“工”字形刑具撑子,放到新挖近一米的坑内,手脚朝天曝晒。当时正好有一名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到监狱检查工作,有狱政科科长马跃等陪同,看到我后不仅没有同情和查处狱警违规用刑,反尔支持、认可狱警应该这样对待炼功人。中午他们又立了一个四寸粗的铁管,把我吊铐在上面继续曝晒。当时正值四十多度的高温天气,坐在阴凉处都出汗,我又水米不进,到了晚上用刑事犯人看着不让睡觉,真是邪恶至极。这样被迫害了两天多。

6、支离破碎的家

二零零五年二月,回到家中一看父亲已于二零零三年七月突发脑溢血离世。大姐已经成为精神病状态,惧怕这个家不再回家住。母亲因肾衰竭而每天做腹透已经两年多了,并且家中欠债两万多元。我到家三天就出去找朋友借钱给母亲治病。父母二十多岁就离开山东老家“闯关东”到齐齐哈尔,为人诚恳、老实、善良,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更是受益匪浅。江氏集团开始镇压后,把他们指望养老的儿子送进了监狱,他们认为蹲监狱是莫大的耻辱,造假的宣传也使他们彷徨,加上亲朋的说三道四,邻居的指指点点,在巨大的压力下,真是不堪重负,使两位老人先后离世。

孩子初中毕业考试结束后,领她到嫩江大桥去玩。在路过已扒掉的市第二看守所时,我指着问她知不知道那是哪里,她说知道是看守所,我说没忘啊,她说能忘吗?当时她才只有九岁。这场残酷的迫害对老人、对孩子的影响何其深远。这一切事实难道不是江泽民一手造成的吗?

7、文化路派出所

二零零八年十月,跟我一起卖货的人向世人劝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文化路派出所又一次绑架了我。所长张守伦、副所长韩岱、王洪军、管老二十八中那片的外勤,把我扣到铁椅子上用抻刑,直到把我抻的全身抽搐不止,才住手。第二天上午被放回家。

8、流离失所

二零一一年五月,我正在外地干活,没在家中,有几名龙沙区警察闯进家中非法抓捕我。过后有人告诉我被网上通缉了,从此我有家难回被逼走上了流离失所的路,直至如今。

以上事实依据中提及参与迫害的具体单位与个人,本人暂不起诉。从一九九九年四月开始,被告人江泽民亲自发起、计划、实施、指挥了对法轮功的灭绝人性的镇压。江泽民作为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体的组织者、领导者和策划者,是犯罪的真正指挥者、是首犯,其应当对所有迫害法轮功过程中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