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电针、老虎凳酷刑 牙全被打掉 吴春延控告江泽民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十月一日】吉林省延吉市建筑安装公司电工、56岁的法轮功学员吴春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和九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刑事控告书》。

吴春延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导致他遭劳教迫害2次,在延边劳教所和九台劳教所的酷刑迫害中被打电针、遭电棍电击、关小号、在九台劳教所被4——5人集中毒打后,满口牙全被打掉、一个也没剩。吴春延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吴春延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变成了有涵养的人

我在炼功之前最大问题是争斗心强,那时我做人的标准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但人若犯我,我必定犯人。现今社会,处处是促动我动手的因素,我的争斗心越来越强。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知道这样不行,可我做不到,这令我难以安心。修炼之后的体会是,努力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后,争斗不见了,名利上也不计较了,真的感觉心里纯净的象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那种无怨无恨,悠悠自得的感觉是我以前寻求很久而得不到的感觉。这不是刻意去求所能得的,是在大法中修炼得到的,是大法的智慧,大法的威力。表现出来的就是亲朋好友几乎都称赞我变了。在这过程中我的肠炎也好了,身体更加健康。

一、2001年1月1日,我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展示“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被天安门值勤警察拦截关进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在那里我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下面是在北京东城区看守所遭迫害的片段。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⑴遭2次毒打。第一次是:警察叫我抱头,我说我不是坏人不抱头,这时4——5名北京警察用警棍毒打我,那伙人一起动手边骂边打,打的非常严重,全身疼痛难忍,我强壮的身体被打的3天坐不下,站不起。第二次是因为不穿区别服(犯人穿的号服)遭4——5名警察的警棍毒打,被打后我的背部就像背了一块大冰块一样。

⑵被打电针。毒打不好使,他们就给我打电针。用电针扎入穴道时头晕恶心,很难受。

⑶遭电棍电击。电击部位主要是后脖梗。

⑷被灌辣椒水。警察指使犯人毒打我2次,那些犯人还给我灌了辣椒水。

二、从北京回来延吉市610逼迫我所在单位拿5000元,逼迫家人拿5000元,共1万元。

三、在北京遭迫害大约半个月后被带回延吉市拘留所,之后被判劳教。下面是在延边劳教所遭受迫害的片段。

⑴ 剥夺睡眠。因为我不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警察就打我,3天3夜不让我睡觉。

⑵ 用鞋底打我。警察拿鞋底抽我的脸和嘴,还不让说话,不让闭眼睛。

一次李文彬在我妈面前用鞋底抽我的脸,嘴被打出血,把老妈给吓住了。

⑶ 强制抽血检查身体。

⑷ 大热天的干水泥或白灰的活身上都沾满了水泥,白灰,干完活特意不让洗,为的是烧坏皮肤。

⑸ 干完清理脏水垢的活之后也不让洗,闻着自己身上的臭味还得在厕所坐小板凳,臀部都坐烂了。

⑹ 关小号。因为不转化,警察把我关进小号一星期以上。每天只给2个小窝窝头,小号里冬天冻得直哆嗦,夏天闷和热,让人受不了,都是超出人体底线的折磨,对身体损伤很大。

四、2002年1月转九台劳教所后遭受迫害的片段

⑴ 2002年3月末,九台劳教所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强制转化。4——5人集中毒打一个人,打得人变形了,别人都不认识了,唐波用鞋底抽打脸之后我的脸又变形了。这次迫害中我所有的牙都打掉了,一个也没剩。

⑵ 超期关押。

五、2003年3月进学派出所4名警察闯入我家进行非法抄家,抢走了经文,并将我绑架到进学派出所。用酷刑刑讯逼供,一是把我绑到老虎凳上2个多小时。二是用东西抱住头后把二只胳膊用劲往后靠拢,此次绑架我被判2年劳教。

六、第二次进九台劳教所遭受如下迫害

⑴ 警察张新把我的双腿掰开,两条腿中间放一张80公分的床让我跨着,然后用手铐铐住手并吊起来,在这同时由一管教再把双腿的小腿分别往内推,再有一人挠胳肢窝,另有一人挠脚心让我痒痒。真是荒唐而下流的酷刑。

⑵ 2005年按住人强迫抽血。护士还说这么稀?

⑶ 超期关押

七、因为我屡次被抓遭酷刑迫害,特别是当着母亲的面,毒打我,这对母亲的伤害很大,加上610警察的不间断的骚扰,把母亲给吓坏了,吓出个脑中风,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