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陆资料点建账的一点想法

【明慧网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在一次本地的交流中,有同修提出大陆资料点也应该记账。我当时听了很吃惊,一再追问,这个账该怎么记。我为什么对建账问题这么敏感?因为我在这问题上是吃了大亏的。

二零零二年我全家四口被迫害,起因就是这个账目。当时因想在当地建个自己的资料点,很多同修都主动出钱,母亲(同修)是会计,对管理钱轻车熟路,为了让钱的来龙去脉更清晰,我们保留了所有买电脑、机器的收据,还有同修拿钱的账目。当时的想法是想对同修有个交待,让同修知道这钱用在哪了。我们因外地同修电话牵连被非法抄家时,邪恶進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了装有这些收据和账目的抽屉。那次不仅我一家四口被非法判刑迫害,牵连了当地的很多同修,还有个同修在监狱里被迫害致死。后来我们冤狱结束回家后,同修再有为资料点拿钱时首先嘱咐,可千万别记账,不用让人知道谁拿的。现在想起当初的这场迫害还心有余悸。

《二零一四年旧金山法会讲法》我学过四、五遍,这次我又学了两遍。逐渐,头脑中的思路清晰了。又一次与同修交流后,达到了共识,因想到也许不只是我地有资料点想建账的想法,其它地区也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今特写出来与同修切磋。

个人理解,健全财会制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就是要有会计,有出纳,动用一笔资金还得要经理或领导签字监督。目地只有一个,就是监督作用,互相监督,不在资金上出问题。而且国外大法弟子的项目最初都是大法弟子拿钱做,项目走向正轨,挣出这部份钱后,以后再赢利的钱,大法弟子是可以作为福利开支用的。所以必须有清楚的账目才行。而大陆资料点大多是家庭式的,无论是钱、账还是采购都是你一个人的事,同时,在大陆,大法弟子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也不牵扯花了多少钱、赢利多少钱的问题。有的同修说只记流水账,不说明账目的明细,那作用是什么呢?所记的账目一旦落入邪恶手里,就是被邪恶钻空子的地方,邪恶对资料的资金来源一直是最感兴趣的事。个人认为只要把自己的钱与资料点的钱分开就可以了,自己再急需钱,也不能挪用资料点的钱,个人用钱时就当你手里没有资料点的钱,你可以向别处借,但绝对不能挪用资料点的钱,就象出纳员再需要钱他也不能用公司的钱,一旦用了,无论用多少,用多少时日,都是挪用公款,违法行为。

在这里我顺便再提一个建议,有同修因长期相处,在常人中婚丧嫁娶互相来往,随礼,很多同修的礼单上就记了同修的名字。我地曾有同修被绑架,礼单被邪恶抢走的例子,虽说还没有后续的迫害,但这也是个隐患。不是不让同修互相往来,而是要理智一些,可以不记同修的名字,或只记个化名,自己知道是谁就行了,尽量的注意同修的安全。

让我们堂堂正正的走好最后的路,不给邪恶任何钻空子的借口。以上为个人所悟,有不当处请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