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法委、“610”操控公检法践踏法律

更新: 2017年07月31日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中共政法委、“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操控吉林市公检法系统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家属聘请的正义律师实行“三不”(即不接待、不受理、不解释)的流氓做法。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为阻止律师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针对法轮功学员邓晓波、李德全、李德祥被诬陷的案例,冤案办案人付文忠、利建山、马兰、庭长刘广滨以“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外地律师”为由,不接律师代理手续,编造各种谎言欺骗律师,不让阅卷,法官付文忠还叫来法警野蛮的将律师李国蓓女士推拉出办公室。还威胁、逼迫法轮功学员家属辞退律师。严重超期关押,流氓执法。

侵害律师的阅卷权、辩护权、执业权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吉林市公安恶警绑架了法轮功学员邓晓波、李德全、李德祥,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中共船营区法院企图对她们非法判刑。家属聘请了北京、重庆的律师为其主持公道,维护正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邓晓波的辩护律师李国蓓女士到昌邑区法院递交代理委托书遭拒绝,法官付文忠、庭长刘广滨说“不允许聘请外地律师”、“不接待外地律师”“案卷不在法院”等欺骗律师。付文忠还叫来法警野蛮地将律师李国蓓女士推拉出办公室。针对昌邑区法院付文忠、刘广滨侵犯律师阅卷权、辩护权等违法行径,李国蓓律师当天下午向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吉林市检察院、吉林市人民中级法院送交了投诉控告书:

“控告人要求对付文忠、刘广滨二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控告人。”详见【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报道。

邓晓波家属又聘请了一位律师,王宇女士。二零一四年三月,两位律师一同来吉林市昌邑区法院递交律师代理手续,被拒门外。

付文忠逼迫邓晓波及家属辞退律师

吉林市昌邑区法院付文忠流氓执法,不收律师手续,不让律师阅卷,阻止律师到庭辩护。还多次逼迫邓晓波的丈夫和女儿辞退律师,遭拒绝后,又到吉林看守所找邓晓波谈话,让邓晓波辞退律师,还谎说她的家人都写过同意了。

二零一四年三月间,付文忠又到看守所行骗,逼邓晓波解除律师委托。付文忠说:“不允许委托外地律师,得解除委托”。邓晓波说:“我不同意”。付文忠说:“你要是不同意的话,那你就最近开不了庭,那你就得一直在这里呆着。如果你要是同意解除委托,我可以给你免费委托个律师。”邓晓波问:“那他能给我做无罪辩护吗?”付文忠说:“你到现在还不认罪呀?法轮功是X教,这个都定性了的”。付文忠又说:“你可想好了,你要是不开庭,你就得总在这里呆着,早点给你判了,你就可以上监狱了多好呀。”邓晓波说:“我没有罪,我上什么监狱呀。我在看守所呆一天,都是你们对我的迫害。”付文忠又欺骗邓晓波说:“那你家人都写过同意了。”邓晓波说:“家人他们是他们的想法,不能代表我,我从来都没有,一直坚信,一直坚信。”付文忠恼怒的说:“那你就老长时间就开不了庭,那你就在这里呆着吧。”然后和记笔录的女人走了。

利建山、单莲红逼迫李德全、李德祥及家属辞退律师

昌邑区法院“法官”到看守所逼迫邓晓波辞退律师遭拒绝后,同时又找李德祥、李德全哥俩让辞退律师,遭到哥俩的严厉拒绝。

惧怕正义律师到法庭辩护,冤案办案人利建山又多次找家属,威胁家属退掉律师失败后,又勾结昌邑区“六一零”人员逼迫李德祥家属辞退律师,还追问家属是谁给请的律师,遭到家属拒绝。

二零一四年七月中旬,利建山打电话给李德全家属让去法院一趟,让家属马上把外地律师辞了,他负责给请吉林市律师,不用花钱,马上开庭,李德全量刑七至十五年,不退律师不开庭,上面(指政法委、“610”)不允许做无罪辩护。开了庭比在看守所好等混话,家属坚决不退。利建山让家属回家考虑考虑。几天后又打电话问家属退不退,家属回答不退。李德全的儿子要求见爸爸,利建山说:你要是劝你爸退律师,就让你见。

吉林市法院为什么处心积虑的逼迫家属和当事人辞退外地律师,惧怕正义律师上庭做无罪辩护,这不说明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没犯法,一切罪名都是诬陷,是迫害无辜。

王宇、唐天昊律师控告吉林市公检法执法犯法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邓晓波的辩护律师王宇女士、李德全的辩护律师唐天昊再次前往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要求阅卷,然而昌邑区法院以开会或者正在处理其他杂事为由,不接待。法院门卫将两位律师拦下不让进门,两位律师一直等到法院视频会议结束,却均被告知,此类案件不允许外地律师介入,不允许做无罪辩护,若是要做,需要得到政法委的同意,他们同意了,我们就让你们阅卷。他们是我们的上级,我们要听他们的。上级的命令我们要听,你们要法律依据,政法委那里有。

随后,两位律师前往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举报昌邑区法院不依法办理案件,要求昌邑区检察院行使监督职责。然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控申中心刘畅告知律师,向他们举报没有用,必须去区政法委,他们有指示,关于这类案件的控申不受理。

鉴于吉林市昌邑区检察院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等相关法律,律师对昌邑区法院付文忠、利建山,昌邑区检察院刘畅,法定代表人:谢茂田检察长提出控告。

两位律师在控告书中写道:“本控告人认为列举以上法律条文,作为法律人,甚是惭愧,有种鹦鹉学舌之感,三位被控告人天天面对各种各样的程序法律,实体法律,有关于被告人、律师的权益早已了然于胸。所以无须再次阐述法律,觉得那是班门弄斧,自讨没趣。

“你们这种只唯上,眼中无视法律的行为,对得起你那一身制服吗?你们还是法律属于法律人吗?你们手握法槌,头顶国徽,光彩照人,却行不义之事。你们简直就是在侮辱法官这个称谓。

“你们知道吗?你们为了自己审理案件的方便或者是为了讨上级的欢心,对于律师进行限制,你爸妈知道吗?他们知道自己的儿子天天宣读着法律,却也天天恶心着法律吗?玩弄法律吗?

“你们跟家属说,李德全要判七到十五年。当听到此话时,我真心震惊了,你们还有良知吗?你们还有是非吗?我虽未阅卷,但从我会见了解的案情,别说七年,就是一天,你们也都属于枉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