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大法使我放弃了蓄谋已久的报复行动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七月七日】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农民。我曾在一九九七年~一九九八年期间学过一段法轮功,后来因为我好喝酒,老犯戒,并且孩子上学急用钱,我就忙着外出打工挣钱去了,修炼的事就撂下了,心想将来我一定会学,因为这个法太好了。即使我只学了这一段时间,我也受益匪浅,法轮大法已改变了我,使我知道怎样做人了。并且法轮大法成功的阻止了我一次蓄谋已久的报复性放火行动。

事情是这样的:一九九七年初,当时我家刚盖完房子,有点外债,为了尽快还债,亲友凑了点钱,帮我建了个小型鸡厂,当地叫养鸡专业户。养鸡很不容易,又脏又累,挣点辛苦钱。特别是头一年,没有经验,产蛋量上不去根本就不挣钱。可是,偏偏在这时却发生了丢鸡蛋的事。鸡蛋丢了一百多斤,这就是好几百块钱!我和妻子商量,根据各方面情况分析,我和妻子都同时怀疑一个人,是屯里的惯偷。因没有抓到,怀疑毕竟是怀疑。我觉的这个小偷还会来。因为小鸡怕狗,所以我就没养狗,我就和妻子晚上轮班看着。这天正是我妻子当班,小偷真来了。妻子進屋悄悄叫醒了我,也许是妻子進屋时惊动了小偷,我刚下地小偷就跑了,我冲出屋门小偷已经跳障子了,我追到外面,他跑的飞快,我根本就撵不上他。当时没有月亮,但是晴天。从那熟悉的背影,我已知道他是谁了。正是我和妻子怀疑的那个人。回来看到小偷跳障子时洒的满地的鸡蛋黄,我的心里是又气又恨。这怎么办呢?找他家去吧,没摁住人家也不能承认。报官吧又没有证据。

我这个人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别人欺负我是绝对不行的。这口气怎么出呢?想来想去,我决定给他放把火。心想,你给我玩儿阴的,我也给你玩儿阴的,我可不是好惹的。什么时间放呢?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日子我给他选定在大年三十,我想让他“好好”过过年。

正当我耐着性子等着过年放火复仇的时候,到了秋天,我叫二舅的一个屯邻向我介绍了法轮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炼,我如梦方醒:“人的生命,当人不是目地,是叫你返本归真,返回去。”[1]按照法理,“因为常人社会就是这样的,生老病死就是这个状态,都是有因缘关系的,都是业力轮报,你欠了债就得还。”[1]债还了,业就消了,修炼的人就长功,不修炼的人就得福报。我悟到:人活着就是“还饥荒”(还债),还完了才有好的去处。这还放啥火了,也可能是我前世欠他的,该还就还吧。即使我不欠他我也是消业了,学大法了我得忍。我找到二舅,把藏在心底的秘密和放弃放火的想法告诉了他。他高兴的同时也很震惊,严肃的对我说:“这可不是报私仇那么简单哪,你想一想,咱们农村家家都有柴垛,你火烧连营怎么办,那不造大业了吗?”听二舅一说,我也感到很后怕,可是,那时就是一心想报仇,钻牛角尖,也想不起来那么多。

就这样,一次蓄谋已久的纵火,还没等放呢,在我的心中法轮大法就给扑灭了。这件事我不说谁都不知道,就连我妻子都不知道,因为妻子胆小怕事,我根本就不敢告诉她。告诉了,她不但害怕,她也不能让我放啊。这回我告诉她了,她还吓够呛呢:“妈呀!只为几筐鸡蛋,你给人家放什么火呀,整出事来那咋办?这可真得感谢法轮大法,要不出大事了!”

这一年的年三十,我们村里除了爆竹声是比较平静的。可是谁又能知道是法轮大法改变了我,不然的话,我这把火放出去,会给村民和我个人及家庭带来什么后果,简直不敢想象。法轮大法真是高德大法。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