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遭迫害的刘秀荣女士被非法庭审

【明慧网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三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法院对被非法关押近七个月的法轮功学员刘秀荣进行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为六十三岁的刘秀荣女士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

开庭前,北京律师在门口等待,门口法警要求律师安检,律师正色拒绝,三名法警出言不逊,家属上前解释,法警更嚣张,驱逐律师。律师走出门外,僵持十多分钟。法官李海亮、陪审法官王野走出来请律师入庭,并解释说公诉人也进行安检。

刘秀荣的多名家属准备入庭被法警拦住说:法院规定只许三名直系亲属入庭。并严格搜身。另外,一辆白色中巴装载来的七名旁听人员没有进行安检进入法庭。入庭后,法官李海亮指定家属坐在最后一排(尽管前面有很多空位),他们安排的那七名旁听人员分散坐在家属前面。李海亮开始宣读法庭规章:不许旁听家属说话、插话等条条款款。

公诉人王昕昕向刘秀荣提问,问题都是要刘秀荣认罪。比如问:某年某月某日你是不是被劳教过、判刑过,以此给刘秀荣定成累犯。然而刘秀荣每一次被劳教都是无辜地被迫害,多次劳教、判刑只能证明她被迫害的程度。

律师说:刘秀荣没有要危害社会的作案动机,也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由于身体有病走入修炼想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个功法有多好,出发点是善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取缔邪教活动的决定》里面根本就没提到法轮功。这个《决定》确定了对邪教的认定标准,而法轮功也根本不符合这个标准。二零零零年公安部发布了公通字[2000]39号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名单中并没有法轮功。(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法官李海亮打断律师的话,称不要在性质上辩护。公诉人王昕昕出示“证据”:把法轮功书籍四十四本,传单十张,光盘十多张,录像带六盒,真相扇子九把,真相币若干张,汇总后,算法轮功资料一百多本。律师说:这些东西不能汇总统称多少本,况且带法轮功字样的钱币还有流通价值,不能说成是法轮功宣传品。律师说这些“证据”不能定罪,刘秀荣也谈不上“累犯”。

公诉人王昕昕两次提出要求法官对刘秀荣这个六十多岁的、在楼道张贴两张粘贴的老太太重判。整个的非法开庭大约历经一个半小时,最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刘秀荣老人六十三岁,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因她在一小区楼道里张贴了一张带有“真善忍好”字样的粘贴,警察不但将她绑架,还要非法判刑。当地检察 院因构陷刘秀荣的资料漏洞百出,两次退案,但警察仍不放人。刘秀荣的女儿呼吁营救母亲,国保大队队长王波却威胁让她小心点。

刘秀荣的丈夫田福金原是通辽市皮件厂技术科长、副厂长,全家六口人都是法轮功修炼者。迫害前,由于丈夫田福金经营有道,再加上诚实为本,生意越做越大,是通辽市数一数二的早期经商人。遭到中共的疯狂迫害,一家人一贫如洗,丈夫田福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迫害致死,大女儿田芳两次被非法判刑,刑期共九年;二女儿田心被非法劳教两次;三女儿田苗被非法判刑六年;儿子田双江被非法判刑三年。刘秀荣本人被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判刑四年。多年来,她一家人从来没有团圆过,不是这个被抓,就是那个被关,好端端的一个家,被恶党的警察抄家、骚扰已记不清多 少次了。刘秀荣和女儿竟有五次在同一个劳教所、一间牢房里遭受迫害。